革马拉问道:孩子要多大才能认为他已经认出母亲了?拉瓦说,拉夫伊尔梅亚·巴尔·阿巴说,拉夫说:三个月,施穆埃尔说:三十天,拉比伊扎克说,拉比约阿南说:五十天。拉夫希米·巴尔·阿巴耶说:这条哈拉卡与拉比伊扎克以拉比约阿南的名义所说的话一致。革马拉问道:诚然,拉夫和拉比约阿南对五十天和三个月之间的差异存在争议,因为每个婴儿的智力可能有所不同,因为一个婴儿在五十天时就发育充分,而另一个婴儿仅在三个月时就认识母亲。但是,根据施穆埃尔的说法,你能找到这样的案例吗,一个月大的婴儿能认出他的母亲? 《革马拉》记载:当拉米·巴尔·耶赫兹克尔从以色列回来时,他说:不要听信,即不要接受我兄弟耶胡达以撒穆埃尔的名义说的那些原则,因为撒穆埃尔并没有为此事设定一个特定的时间。相反,撒穆埃尔说:只要他认出她,就没有固定的年龄。必须检查每个婴儿是否认出他的母亲。《革马拉》记载:一位离婚的女子来到撒穆埃尔面前,因为她不想给儿子喂奶。他对拉夫·迪米·巴尔·约瑟夫说:去看看她,即确认孩子是否认出他的母亲。他走过去,把她放在一排妇女中间,然后把她的儿子抱在怀里,从她们身边走过,看看孩子的反应。当孩子走到她身边时,他高兴地看着她的脸,而她却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因为她不想看他。他对她说:抬起你的眼睛,起来抱起你的儿子,很明显他认识你。《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那么一个盲婴儿怎么认识和认出他的母亲呢?拉夫阿什说:通过嗅觉和奶水的味道。§关于婴儿哺乳的时间段,《革马拉》继续从不同方面进行争论。圣贤在一篇巴莱塔中教导说:孩子可以继续哺乳到二十四个月大,从现在起,如果他继续哺乳,他就像是哺乳非犹太动物的孩子,因为除了幼儿外,任何人都不能喝女人的奶;这是拉比埃利泽的说法。拉比耶霍舒亚说:孩子甚至可以继续哺乳四五年,这是允许的。但是,如果他在二十四个月后停止哺乳,即断奶,然后又重新开始哺乳,他就像是哺乳非洁食动物的人。导师在巴赖塔中说:从现在起,他就像是哺乳非洁食动物的人。《革马拉》从巴赖塔中提出了一个矛盾:人们可能会认为,两足动物,即人类的奶,会像非洁食动物的奶一样非洁食,这基于一个逻辑推导:正如对于非洁食动物,你对它的接触很宽容,这意味着它在活着的时候不会通过接触使人或物品变得不洁净,你对它的奶很严格,这是被禁止的,对于人更是如此。更有力的推论表明,对于人,既然你对接触的要求很严格,那么即使接触者还活着,人们也能使其他人和物品变得不洁净,那么你也应该更加严格。那么,你对奶的严格要求难道不合逻辑吗?正如经文所述:“只是那反刍的,或分蹄的,你们不可吃;骆驼,因为反刍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利未记 11:4)“它”这个略显多余的词表明,只有它才是不洁净的,但两足动物的奶并非不洁净;相反,它是符合洁食标准的。此外,有人可能会认为我应该将人奶排除在禁止食用的范围之外,因为这个问题并非对每个人都适用,因为只有女性才能产奶;但我不应该将人血排除在禁止食用的范围之外,因为人血对每个人都适用。因此,经文中用“它”来指骆驼,是说只有骆驼是不洁的,而两足动物的血不是不洁的,而是符合犹太教规的。拉比·谢舍特(Rav Sheshet)就此裁决说道:拉比甚至没有命令禁止饮用人奶。因此,这与“超过一定年龄哺乳的婴儿就像哺乳非犹太教动物的婴儿”的说法相矛盾。《革马拉》回答道:这并不难,因为“允许饮用”这一说法指的是乳汁已从女性体内排出,而“禁止饮用”这一说法指的是乳汁尚未排出。从根本上说,人奶是允许的物质。然而,拉比律法禁止除幼儿以外的任何人哺乳 直接从女人的乳房中吸食人血,这样做的人就如同饮用非犹太动物的奶一样。血液则相反:从身体中取出的人血是被禁止的,但如果还没有取出,则是允许的。正如一篇巴莱塔 (baraita) 所教导的:如果面包上有人类血液,人们要把血刮掉,然后才可以吃面包。由于血液已经从身体中取出,所以拉比律法禁止这样做,但如果血液在牙齿之间,人们可以吮吸和吞咽,不用担心,因为如果没有从身体中取出,血液是被允许的。大师在前面提到的巴莱塔 (baraita) 中说道:拉比耶霍舒亚 (Rabbi Yehoshua) 说:孩子甚至可以继续吃奶四五年。但另一篇巴莱塔 (baraita) 不是这样教导的吗:拉比耶霍舒亚 (Rabbi Yehoshua) 说:即使他能把包裹扛在肩上,他也可以继续吃奶?革马拉回答说:这并不矛盾,因为这和那是同一个尺度,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语义上的。拉夫约瑟夫说:哈拉卡与拉比耶霍舒亚的观点一致。关于同一主题,在巴赖塔中有这样的教导:拉比马里诺斯说:因病咳嗽需要喝奶但没有奶的人可以在安息日直接从动物的乳房吸奶,尽管挤奶在安息日是被禁止的劳动。原因是什么?以这种方式吸奶构成了一种以非常规方式提取牛奶的行为。尽管挤奶是提取劳动的一个例子,是脱粒主要类别的一个子类别,但只有以典型方式进行的劳动时,托拉律法才禁止它。从动物身上哺乳的人是以非常规方式提取牛奶的。拉比律法禁止这种劳动,但对于咳嗽等疼痛情况,圣贤并未颁布法令。拉比约瑟夫说:这项哈拉卡与拉比马里诺斯的意见一致。巴赖塔中教导了与前一项哈拉卡类似的规定:加利亚的纳胡姆说:如果排水管被杂草 [kashkashin] 和草堵塞,阻止水流过管道,人们可以在安息日私下用脚踩踏它们,而不必担心自己是在准备器皿的劳动。《革马拉》解释说:这种宽大处理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一个以非常规方式修理器皿的例子,因为不使用工具或双手来修理物品并不常见。以非常规方式劳动通常是拉比法令所禁止的,但在涉及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圣贤并未颁布法令。拉比约瑟夫说:这条哈拉卡与加利亚的纳胡姆的观点一致。《革马拉》继续讨论前面提到的巴赖塔,其中规定:如果孩子在二十四个月后停止哺乳然后又重新开始,他就像是哺乳非犹太动物的人。《革马拉》问道:他必须停止哺乳多久才算断奶?拉比耶胡达·巴尔·哈维瓦说,什穆埃尔说:三天。有人说这不是一个不道德的言论,而是拉比耶胡达·巴尔·哈维瓦在什穆埃尔面前教导的巴赖塔:断奶在三天后生效。§《革马拉》讨论了与哺乳有关的其他哈拉卡。圣贤教导说:如果哺乳期的妇女的丈夫在孩子出生后二十四个月内去世,则不得订婚,也不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