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真正进入婚礼华盖之前不得享用 teruma。GEMARA:Gemara 问道:处女需要十二个月的时间来准备婚礼,这些说法从何而来?Rav Ḥisda 说,这是基于经文中关于丽贝卡的说法:“她的哥哥和母亲说:让少女和我们一起住几天,或十天”(创世记 24:55)。Gemara 首先分析了经文的语言:“天”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说两天,这是使用复数的最低限度数字,一个人真的会这样说话吗?丽贝卡的亲戚对亚伯拉罕的仆人说,他们希望她留下两天,之后他说不,因为他甚至不想等那么久。如果是这样,有没有可能之后他们又对他说,他们希望她留下十天?因此,不可能将“days”解释为两天,将“ten”解释为十天。相反,“days”的含义是什么?它的意思是:一年,正如经上所写:“他要按着日子赎罪”(利未记 25:29),那里解释说“days”指的是一年。因此,在“她哥哥和母亲说:‘让女子与我们同住几天,就是十天’”(创世记 24:55)这节中,“days”指的是一年,“ten”指的是一段更短的类似时间,即十个月,为她的婚礼做准备。《革马拉》问道:假设“days”指的是一个月,正如经上所写:“但整整一个月的日子”(民数记 11:20),那么关于利百加的这节经文可能意味着她的家人想等一个月,或者至少等十天。他们说:人们从“days”一词的另一个未指定的实例(表示一年)中得出未指定的“days”一词用法的含义。而人们不能从“days”一词的实例中得出未指定的“days”一词用法的含义,因为“days”一词是用“月”来表示的。因此,可以从这节经文中得出,处女准备结婚通常需要十二个月的时间。§ 拉比泽拉说:《托塞夫塔》(《契约篇》5:1)中关于未成年女孩的教导是:她或她的父亲可以推迟婚礼,直到她成年。《革马拉》问道:当然,如果她,女孩自己,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可以推迟婚礼,因为她是直接受到影响的人,但为什么应该允许她的父亲推迟她的婚礼?如果她适合结婚,那对她父亲有什么影响? 《革马拉》回答说:他想:也许她现在同意结婚是因为她不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明天她就会意识到这桩婚姻是个错误,从而反抗并离开她的丈夫,然后她会回来成为我的负担。因此,她父亲希望她等到成年,在完全了解情况后再结婚。拉比阿巴巴尔列维说:人们可能不会在未成年女孩未成年时就与她达成结婚协议,但人们可能会在她成年后与她达成结婚协议,以便娶她。关于后一种哈拉卡,《革马拉》问道: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如果他要在她成年后娶她,这种情况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 《革马拉》回答说:免得你说人们应该担心她现在做计划会变得害怕结婚,而这会导致她的决心动摇,甚至当她成年时也会对此事持保留态度,因此拉比阿巴巴尔莱维教导我们不必担心这一点。即使她是未成年女孩,人们也可以与她成年后结婚。§ 拉夫胡纳说:如果她成年了,哪怕只有一天,然后她就订婚了,她有三十天的时间准备婚礼,就像寡妇一样,因为在成年之前她大概已经准备好了结婚所需的一切。《革马拉》从巴赖塔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反对意见:如果她长大了,她就像一个被要求嫁给她未婚夫的订婚女子。怎么,她不就像一个被要求结婚的处女,她有十二个月的时间准备吗? 《革马拉》的答案是:不,这意味着她就像一个寡妇被要求嫁给她的未婚夫,她只有30天的准备时间。只有未成年且是处女的年轻女性才有一年的准备时间;成年之后,所有女性,无论是否处女,都有30天的准备时间。《革马拉》试图再次驳斥拉夫·胡纳的说法:来听听米什那(《尼达里姆》73b)的证明:如果一个成年女性订婚后等待了12个月仍未结婚,拉比·埃利泽说:由于她的丈夫有义务供养她,他也可以取消她的誓言(参见《民数记》第30章)。由此可以推断 由此可见,成年女子的等待期也是十二个月。对此,《革马拉》修改了米什那的文本:假设成年女子等待了三十天,年轻女子等待了十二个月,拉比埃利泽说:由于她的丈夫有义务供养她,所以他可以取消她的誓言。《革马拉》试图再次驳斥拉夫胡纳的说法:来听一段巴赖塔:如果有人与处女订婚,无论是丈夫向她求婚而她因为说需要更多时间而推迟,还是她向他求婚而丈夫因为还没有准备好而推迟,她都有十二个月的时间,从提出请求开始算起,但不是从订婚开始算起,即使订婚要早得多,成年女子与被要求结婚的女子相似。这是怎么回事?如果她成年一天后就订婚了,那么从订婚之日起她有十二个月的空闲时间,因为订婚日和她成年的日期是同一天。如果她成年时已经是订婚女子,那么她有三十天的空闲时间。因此,对拉夫胡纳观点的驳斥是确凿的。《革马拉》问道:“已经订婚女子有三十天的空闲时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拉夫帕帕说:意思是:对于成年十二个月后订婚的成年女子,她像寡妇一样有三十天的空闲时间,而不是另外十二个月。§ 米什那指出:如果到了指定的婚礼时间而他们没有结婚,她可以享用泰鲁玛。乌拉说:根据托拉律法,与祭司订婚的非祭司的女儿可以立即享用 teruma,甚至在婚期到来之前,因为经上说:“祭司用银子买人的灵魂,就可以吃。”(利未记 22:11)这个女人也是祭司用银子买的。因此,她有权享用 teruma。那么,圣贤们为什么说她不可以享用呢?是为了防止她在父亲家里时,有人给她倒一杯 teruma 酒。虽然作为祭司的未婚妻她可以喝酒,但由于她仍然住在父亲家里,所以担心她会让她的兄弟姐妹喝这种酒,而这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因为他们不是祭司。 《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那么如果时间到了而他们没有结婚,也应该担心她可能会把食物给她的家人,因为她仍然在她父亲的家里。那么,为什么米什那说她可以在那时享用特鲁玛呢?《革马拉》回答说:婚礼结束后,丈夫会为她指定一个特定的地方。由于她的丈夫有义务为她提供生活所需,他会希望确保她在特定的地方领取食物,以免她用这些食物来喂饱家人。这减轻了她可能无意中把食物给兄弟姐妹喝的担忧。《革马拉》问道:但是,如果是这样,那么哈拉卡也应该规定,以色列人雇佣的拾穗祭司不得享用特鲁玛,以免家里的其他成员来和他一起享用特鲁玛。 《革马拉》驳斥了这种观点:即使以色列家庭成员用自己的食物喂祭司,因为他是他们的雇员,他们也会吃他的食物吗?他们不会。因此,没有理由担心,也没有理由禁止他吃特鲁玛(teruma)。这是乌拉的观点。然而,拉夫·什穆埃尔·巴尔·拉夫·耶胡达说:拉比法令的原因是废除(simfon),即取消婚约。订婚后,人们可能会发现她身上有瑕疵,这些瑕疵可以追溯性地取消婚约,到那时,她非法享用特鲁玛的行为就会变得显而易见。 《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如果禁止与祭司订婚的女子享用特鲁玛的拉比法令是出于对婚姻可能被废除的担忧,那么进入婚礼华盖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女子也应被禁止享用特鲁玛,因为丈夫尚不知道她是否有瑕疵。《革马拉》回答说:在这种情况下,他通过女性亲属调查她,然后才进入婚礼华盖。因此,不再需要担心婚姻被废除。《革马拉》问道:但是,如果是这样,那么根据这个理由,祭司从以色列人那里买来的奴隶不应该享用特鲁玛,因为担心婚姻被废除。也许祭司会发现奴隶有缺陷,导致追溯取消购买,并导致奴隶在误食特鲁玛后回到他的以色列主人身边。 《革马拉》回答说:没有废除 对于奴隶来说,因为任何类型的缺陷都可能导致交易取消。原因在于,如果缺陷是外部的,那么奴隶在销售点就能发现并接受。如果缺陷是内部的,由于奴隶需要劳动力,所以隐藏的缺陷与奴隶无关。至于其他类型的缺陷,例如,如果奴隶被发现是小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