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不”,他的诉求就不成立。如果坦纳(tanna)教给我们这两个案例,人们可能会认为,由于这些案例涉及金钱问题,该诉求被认为是可信的;然而,如果一个已婚妇女声称自己离婚了,而离婚是礼仪问题,那么回答“不”,她的诉求就不可信了。因此,坦纳有必要教给我们这三个案例。《革马拉》问道:关于一个人说“我被俘虏了,我是纯洁的”,为什么我需要坦纳来教这个案例?这项裁决并没有什么新颖之处,因为它只是同一原则的另一种应用。《革马拉》回答说:坦纳教了这个案例,是因为坦纳试图以此为基础进行教诲:如果证人在她结婚后才来,这个女人就不必离开她的丈夫。《革马拉》问道:根据教导这条哈拉卡的人的说法,关于米什那(mishna)中关于被俘妇女的后一句,这是正确的。然而,根据教导这条哈拉卡的人,关于米什那第一条款,对于声称自己已婚并离婚的妇女,该如何解释呢?根据该观点,关于被俘妇女声称自己保持贞洁的裁决是多余的。如果在涉及已婚妇女的情况下,她被认为是可信的,那么在涉及一个不那么严厉的禁令,即在囚禁期间遭受侵犯的妇女嫁给牧师的情况下,她就更被认为是可信的。《革马拉》回答说:坦纳教导了这条多余的哈拉卡,即声称自己被俘并保持贞洁的妇女作为引言被认为是可信的,因为他随后试图教导两名被俘妇女的案例。《革马拉》问道:为什么我需要坦纳来教导两名被俘妇女的案例?该案例中引入了哪些在一名妇女的案例中不存在的新元素? 《革马拉》回答说:免得你说:我们要担心女人之间串通一气,互相作证以利于对方,因此,坦纳告诉我们这不是什么问题。《革马拉》问道:为什么我需要坦纳来教授以下案例:同样,两个男人,每个人都证明对方是牧师?他已经教导说,如果两个女人都证明对方是纯洁的,那么她们就被认为是可信的。《革马拉》回答说:坦纳教授了关于两个男人的多余的哈拉卡作为介绍,因为他随后试图教授耶胡达拉比和拉比们之间的争论,关于一个证人的证词是否可以被认为是可信的,以确定另一个人的推定牧师身份。 § 《革马拉》详细阐述道:拉比在《巴赖塔》中教导说:有两个人,每个人都说:我是祭司,我的对手也是祭司,那么在让对手享用 teruma 方面,每个人都被认为是可信的。但是,在确立自己与妻子结婚所需的无瑕疵祭司血统的推定地位方面,他并不被认为是可信的,除非有三个人,其中两个自称是祭司,再加上一个证人,这样就有两名证人为这个人的身份作证,也有两名证人为那个人的身份作证。拉比耶胡达说:在让对手享用 teruma 方面,每个人都不被认为是可信的,除非有三个人,这样就有两名证人为这个人作证,也有两名证人为那个人作证。 《革马拉》问道:这是否意味着拉比耶胡达担心他们之间有勾结,而拉比们不担心勾结?但我们不是了解到他们的说法恰恰相反吗?正如我们在米什那中了解到的:如果两个赶驴人进入一座城市,其中一个说:我的农产品是今年收成的新鲜农产品,还没有完全干透,因此质量较差,而对方的农产品又陈又干,因此更耐久;或者如果他说:我的农产品没有缴纳什一税,而对方的农产品缴纳了什一税,那么他就会被认为是不可信的。据推测,这两个商人之间存在勾结。在这个城市,一个人贬低自己农产品的质量,提高自己的信誉,同时称赞对方农产品的质量;而他的对方在他们进入的下一个城市也这么说。拉比耶胡达说:“他被认为是可信的,因为他显然并不关心商人之间的勾结。” 拉夫·阿达·巴尔·阿哈瓦说:“在一部米什那约中,意见的归属被颠倒了,所以坦纳伊姆(tanna’im)对祭司和赶驴人的案子的看法是一致的。” 阿巴耶说:“实际上,不要颠倒归属,拉比耶胡达…… 接受驴夫的说法是因为对于可疑的什一税农产品 [demai] 圣贤们很宽容,因为大多数 amei ha’aretz 都对其农产品征收什一税。圣贤们将从 am ha’aretz 购买的农产品归类为可疑的什一税农产品并要求缴纳什一税的法令是基于一种牵强的担忧。因此,任何形式的证词都足以允许食用。然而,作为一条规则,拉比耶胡达担心的是串通。拉瓦说:这是否意味着拉比耶胡达的一个陈述与拉比耶胡达的另一个陈述之间的矛盾很难解决,而拉比的一个陈述与另一个陈述之间的矛盾并不难解决?显然,拉比在各自的 mishnayot 中的裁决之间的矛盾很难解决。相反,耶胡达拉比(Rabbi Yehuda)的两份声明之间的矛盾并不难理解,正如我们上文所解释的,耶胡达拉比对可疑的什一税产品持宽容态度。拉比们的两份声明之间的矛盾也不难理解。从根本上说,拉比们并不担心双方串通一气。然而,在驴夫一案中,他们却感到担忧,正如哈玛·巴尔·乌克瓦(Ḥama bar Ukva)拉比在另一处所说,这指的是一个人手里拿着他做生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