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集市日 Tzippori 市场上的马车 [keronot] 之间,这一哈拉卡与拉比阿米 (Rabbi Ami) 的说法相符,拉比阿米说道:只有在有一群血统完美的男子经过那里时,才会做出这一裁决。由于女孩被强奸的城市大多数人的血统和大多数路人的血统都是完美的,所以强奸被归咎于血统完美的男子。这一裁决与拉比 Yannai 的说法相符,拉比 Yannai 说道:如果她在马车上进行性交,她就适合嫁给一名祭司。《革马拉》问道:你是否认为该女子是在马车上、在市场人头攒动的地方被强奸的?相反,拉比·扬奈(Yannai)的意思是,如果她在马车经过时,也就是车队经过时被迫发生性行为,她就适合嫁给一名祭司。然而,如果一个血统不明的人离开了齐波里(Tzippori),并与一名女子发生性行为,那么这个孩子就是“shetuki”(未婚女子),被认为不适合嫁给祭司,即使城里大多数居民的血统都没有问题。革马拉指出:这与拉夫·迪米从以色列来到巴比伦尼亚时泽伊里说哈尼娜拉比说过的话类似,也有人直接说泽伊里说哈尼娜拉比说过:一个人追随城里大多数人有缺陷的血统,而不追随大多数流动队伍没有缺陷的血统,与流动队伍成员发生性关系的女人被认为不适合嫁给祭司。革马拉问道:相反[kelapei layya],相反的做法才合乎逻辑。这些队伍的成员是流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原则是追随大多数人。而这些城里的人是固定的,站在一个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原则是即使大多数人的血统没有缺陷,不确定性也要被视为平等的。相反,拉比·扬奈 (Rabbi Yannai) 所说的是:人们追随城邦大多数血统,尤其是在过往队伍中血统完美的男性占多数,而城邦中又有血统完美的多数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从两个角度来看,交往都可以归因于血统完美的男性。但是,人们既不会只追随城邦大多数血统完美的男性,也不会只追随队伍大多数血统完美的男性。人们不追随流动队伍大多数血统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因为圣贤颁布法令,不追随城邦大多数队伍中的大多数,而人们不会追随大多数。 《革马拉》问道:但是,难道没有遵循城里多数意见的情况吗?比如,如果城里的某个居民出城去找她并强奸了她,原则是:任何与群体分离的物品的法律地位就是与多数分离的物品的法律地位?因此,没有理由颁布法令。《革马拉》回答说:只有在她进城去找他们的情况下才需要颁布法令,在这种情况下,强奸犯是一个固定集合中无法区分的成员,拉比泽拉说:对于任何固定在其位置的物品,不确定性的法律地位就是均等的不确定性,人们不会遵循多数意见。《革马拉》质疑拉比阿米的说法:我们需要两个多数来战胜少数吗?难道巴赖塔 (baraita) 里没有教过:某城有九家商店,所有商店都出售已宰杀动物的洁食肉类,还有一家商店出售未宰杀动物尸体的肉类,有人从其中一家商店买了肉,却不知道是从哪家商店买的,在这种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这种肉是被禁止的。任何固定在其位置上的事物的不确定性的法律地位是一种均等平衡的不确定性,人们不会遵循多数。这个巴赖塔继续说道:对于在商店外街上发现的肉,应遵循大多数出售洁食肉类的商店的做法。换句话说,这种肉是洁食。你说,只有在城门紧闭的情况下,人们才会遵循多数意见,而肉品可能来自城外大多数犹太洁食商店,只有将城外大多数犹太洁食商店的多数意见与城内大多数犹太洁食商店的多数意见结合起来,形成两个多数意见,这种肉才符合犹太洁食的标准;但拉比泽拉不是说过吗:即使城门紧闭,人们也会遵循多数意见,即使没有双重多数意见,肉品也是符合犹太洁食标准的?《革马拉》回答道: 圣贤们只在诸如确定孩子父亲身份之类的情况下才需要两个多数,因为他们在血统问题上设立了更高的标准。然而,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关于犹太洁食肉类,一个多数就足够了。§ 就问题本身而言,拉​​比泽拉说:对于任何固定在适当位置的物品的不确定性,其法律地位是一种同样平衡的不确定性,既当它导致宽大处理时,例如,在遵循多数意见的情况下,裁决将是严格的,当它导致严格处理时,例如,在遵循多数意见的情况下,裁决将是宽大的。《革马拉》问道:拉比泽拉从哪里得知,对于任何固定在适当位置的物品的不确定性,其法律地位是一种同样平衡的不确定性,既当它导致宽大处理时,也当它导致严格处理时?如果我们说,它源于这样一种情况:某城市有九家商店,所有商店都出售符合犹太教规的已宰杀动物肉,还有一家商店出售未宰杀动物尸体肉。有人从其中一家商店买了肉,却不知道是哪家商店买的,那么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这种肉就是禁食的。而对于在商店外街上发现的肉,如果遵循大多数出售符合犹太教规的商店的规则,那么这种肉就是符合犹太教规的。因此,在第一种情况下,裁定其为同样均衡的不确定性是严格的,因为大多数犹太教商店都是如此。相反,泽拉拉比是从另一种“巴赖塔”(baraita)中得知这一哈拉卡的。假设有九只青蛙(无论生死,均不会带来仪式上的不洁),其中还有一只仪式上不洁的爬行动物,其尸体会带来仪式上的不洁。如果一个人触碰了这十只动物中的一只,却不知道自己触碰的是哪只,那么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此人仪式上不洁。同样,将其裁定为同等平衡的不确定性是严格的,因为大多数爬行动物不会带来不洁。相反,拉比泽拉从巴莱塔的延续中学习到了这一哈拉卡。如果九只爬行动物的尸体会带来仪式上的不洁,其中还有一只青蛙,如果一个人触碰了其中一只,却不知道自己触碰的是哪只,如果是在私人领域,那么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此人仪式上不洁,因为所有与仪式上不洁相关的不确定情况在私人领域都被裁定为不洁。这源于索塔(sota)的情况。然而,在公共领域,如果存在不确定性,这个人在仪式上是纯洁的。虽然与来自多数群体的爬行动物接触会使他在仪式上不纯洁,但由于不确定性是针对一个固定群体而言的,其法律地位与同样平衡的不确定性相同,因此在公共领域,他在仪式上是纯洁的。泽拉拉比从这个宽容的案例中了解到了哈拉卡。在引用了泽拉拉比观点的坦奈特文献后,《革马拉》问道:那么,我们从《妥拉》的哪里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物品的法律地位都如同一种同样平衡的不确定性,无论是在宽容还是在严厉的情况下?它源于关于杀人犯的经文:“等着他,起来攻击他”(申命记 19:11),表明只有在他打算杀死他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故意杀人却不慎杀死他人者,可免于处罚。那么,认为此种情况应负责任的拉比们是如何解释这节经文的呢?拉比·扬奈学派的圣贤们说:这节经文排除了向人群中扔石头但并非故意杀死特定人的情况。《革马拉》问道:扔石头的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如果我们说人群中有九个非犹太人,其中有一个犹太人,即使没有这节经文,他也可以从他们占非犹太人多数这一事实中推导出免责。或者,即使我们说十个人中有一半被视为非犹太人,一半被视为犹太人,他也可以从以下原则中推导出免责:在不确定是否存在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哈拉卡是宽大的。《革马拉》回答说:不,只有在其中有九个犹太人和一个非犹太人的情况下,这节经文才是必要的。如果裁决遵循多数意见,扔石头的人将承担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异教徒在他们之中是固定的,而任何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物品的法律地位就像一个同样平衡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他可以免责,依据以下原则:在涉及危及生命的情况的不确定情况下,哈拉卡是宽容的。显然,即使在妥拉法中,结果可能是宽容的案例,即免于死刑。 h 谋杀罪的惩罚,任何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物品的法律地位就像一个同样平衡的不确定性。§ 关于在血统案件中遵循多数意见的问题,据说存在一场爱情争议:Rav Ḥiyya bar Ashi 说,Rav 说:哈拉卡符合拉比约塞伊在米什那中的观点,允许被强奸的年轻女孩嫁给牧师。Rav Ḥanan bar Rava 说,Rav 说:那是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临时法令。然而,通常情况下,在血统问题上需要两次多数意见。伊尔梅亚拉夫(Rav Yirmeya)对希亚·巴尔·阿什拉夫(Rav Ḥiyya bar Ashi)的裁决提出了异议。后者似乎裁定,即使在只有一个多数的情况下,哈拉卡也符合拉比·约塞伊(Rabbi Yosei)的观点:“在血统问题上,我们难道不需要两个多数吗?一个是城市居民的多数,另一个是过往行列的多数?” 但我们不是在《米什那》(Mishna,《马赫希林》2:7)中学到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