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随后与新娘行房,履行戒律,然后离开妻子,埋葬遗体。新郎随后举行七天婚宴,这对他来说是个人的节日,在此期间,丧礼的义务不再生效。此后,他又举行七天的哀悼。在欢庆和哀悼的日子里,新郎与男人们同睡,新娘与女人们同睡,他们不得单独进入。在哀悼期间,婚礼后整整三十天,新娘都不得拒绝佩戴珠宝,以免她对丈夫产生厌恶。婚礼结束后,将举行七天的婚宴和七天的哀悼,特别是如果新郎的父亲或新娘的母亲去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其他人会为他们付出。他们负责婚礼的准备,因此必须利用已经完成的准备工作。但是,如果情况相反,即新郎的母亲或新娘的父亲去世,则做法不同。尸体会立即下葬,守七天的丧期,之后新郎新娘才能结婚。Rafram bar Pappa 说,Rav Ḥisda 说过:圣贤们教导说,只有一方已经在肉上放了水,他们才会立即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肉将无法出售给其他人,如果不立即烹饪,肉就会变质,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可能导致婚宴取消。但是,如果他没有在肉上放水,肉就可以出售。不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守丧期无需延长。拉瓦 (Rava) 说:而在城市里,通常有很多买家,即使他在肉上放了水,肉也可以出售,哀悼期不必推迟。拉夫帕帕 (Rav Pappa) 说:而在村庄里,即使他没有在肉上放水,肉也不能出售,因为找不到买家购买那么多肉。根据拉瓦 (Rava) 和拉夫帕帕 (Rav Pappa) 的说法,无论在大城市还是在村庄,肉上是否放水都是无关紧要的。《革马拉》问:你在哪里可以找到符合拉夫·赫伊斯达 (Rav Ḥisda) 说法的案例?拉夫·阿什 (Rav Ashi) 说:可以在像他的城市马塔梅哈西亚 (Mata Meḥasya) 这样的地方找到,它不属于城市类别,因为它太小,也不属于村庄类别,因为它太大。下列巴赖塔(baraita)是根据拉夫·希斯达(Rav Ḥisda)的观点而教导的:如果某人的面包烤好了,牲畜宰杀了,酒也稀释了,肉上也加了水,而新郎的父亲或新娘的母亲去世了,则应将尸体移至房间,新娘和新郎被迎入婚礼华盖,他们就此完婚。之后,新郎与新娘行房以履行戒律(mitzva),然后与妻子分房,尸体被埋葬。之后,新郎要举行七天的婚宴,之后还要举行七天的哀悼。在婚宴和哀悼期间,新郎与男人们同睡,妻子与女人们同睡,他们不得单独相处。同样,如果新郎的妻子在婚礼时开始月经,他也要与男人们同睡,妻子与女人们同睡,直到她达到仪式上的纯洁为止。然而,在婚礼后整整三十天的哀悼期内,圣贤们不会拒绝新娘佩戴珠宝。无论如何,新郎不可与他的处女新娘性交,无论是在安息日晚上,因为这样会造成伤害,还是在安息日结束时。《革马拉》继续分析了 baraita。大师说:他睡在男人中间,她睡在女人中间。这支持了拉比 Yoḥanan 的观点,正如拉比 Yoḥanan 所说:尽管他们声称节日期间没有哀悼,但人们仍会遵守隐私事项,即旁观者看不到的哀悼习俗。因此,新郎和新娘不可在七天的欢庆期间发生关系,因为这些日子的法律地位对他们来说就像节日一样。拉瓦之子优素福(Rav Yosef)以拉瓦之名教导道:他们教导哈拉卡(halakha),如果新娘开始月经,新郎和新娘不得单独相处,除非他没有与新娘发生性行为。然而,如果他与新娘发生性行为,之后新娘开始月经,他的妻子可以与他同寝,这无需担心他们会发生禁忌关系。《革马拉》(Gemara)问道:但这里,关于哀悼,我们处理的是他已经进行了葬礼前允许的性行为的情况,然而坦纳(tanna)教导说:他睡在 她与男人同寝,而她与女人同寝。《革马拉》回答道:当他指出,如果他们已经发生性关系,她就与他同寝时,这仅指他的妻子开始月经的情况,而非哀悼的情况。《革马拉》问道:但其中不是说:同样,这是否表明哀悼者的法律地位与妻子月经来潮的新郎的法律地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