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也许他的头脑不清晰,即他无法获得完整清晰的理解,但他始终心思缜密。换句话说,聋哑人每天的智力水平都是一样的。拉夫阿什解释了另一种可能性:或者也许拉比埃拉扎尔很清楚聋哑人头脑薄弱,头脑不清晰,但在这种情况下,拉比埃拉扎尔的推理是:由于他有时聪明,有时愚笨,头脑不清晰,即他每天的理解水平并不相同,因此聋哑人的 teruma 被认为是法律地位值得怀疑的 teruma。《革马拉》问道:如何定义聋哑人的智力水平在实际中有什么区别?《革马拉》回答说:这与用离婚证书与妻子离婚是有区别的。如果你说一个聋哑人头脑始终如一,他的离婚与他订婚的地位相同。由于他订婚时智力薄弱,所以离婚时他具有相同的能力,因此他可以与妻子离婚。但如果你说他有时有能力,有时愚笨,他可以与妻子订婚,因为圣贤们很严格,认为他当时健康、头脑清醒;然而他不能与她离婚,因为他担心与她订婚时有能力,但现在无能为力。如果是这样,拉比埃拉扎尔的理由是什么?没有找到解决方案,因此《革马拉》指出,这个困境将无法解决。§ 米什那教导说,妻子变得愚笨的人不能与她离婚。拉比·伊扎克说道:根据《托拉》律法,一个智力低下的女人可以离婚,就像一个符合哈拉赫律法的女人被迫离婚一样。既然女人无需同意领取离婚证,那么智力低下的女人即使心智不健全,也不妨碍她离婚。如果是这样,那么圣贤们为什么说智力低下的女人不能离婚呢?原因是为了防止人们像对待无主之物一样对待她。由于她心智不健全,又没有丈夫保护她,人们可能会对她不敬。《革马拉》问道: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何?如果我们说这个女人知道如何保管她的离婚证,也就是说,她理解离婚证的概念,也知道如何照顾自己,人们会像对待无主之物一样对待她吗?她有能力保护自己。相反,米什那显然指的是那些不懂如何保管休书,也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的女人。《革马拉》问道:根据托拉律法,一个愚昧的女人可以离婚,这样正确吗?但拉比·扬奈学派的一位圣贤,在谈到“他要写休书交到她手里”(申命记 24:3)这节经文时,不是说过,这只指有手的女人,也就是说,她有足够的智力自己接受休书。这排除了那些没有手可以自己接受休书的愚昧女人。拉比·伊斯梅尔学派对此的教导略有不同。这节经文继续说道:“把她从他的家赶出去”(申命记 24:3);这表明,只有那种他会送走她,并且她不会再回来的女人,才可以离婚。它可以排除这个愚蠢的女人,因为他会把她送走,而她会回来,因为她不懂离婚的概念。《革马拉》解释说:不,对于一个知道如何保管离婚证书但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女人,拉比伊扎克的哈拉卡是必要的。根据托拉律法,这个愚蠢的女人可以被离婚,因为她知道如何保管离婚证书,然而圣贤们说她的丈夫不应该与她离婚,这样人们就不应该把她当作无主之物对待,因为她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阿巴​​耶说:《米什那》的语言在这种情况下也很精确,因为它教导这个女人,如果她变成了一个傻瓜,他就不能与她离婚;然而,对于丈夫,《米什那》指出,如果他变成了一个傻瓜,他就永远不能与她离婚。这里有什么不同?米什那教导我们用了“永不”这个词,那里有什么不同?它没有教导“永不”?相反,我们可以从这里得知,这条哈拉卡,即愚昧的男人不得离婚,适用于托拉律法;而这条哈拉卡,即男人不得与愚昧的女人离婚,适用于拉比律法,因此米什那没有加上“永不”这个词。§米什那教导说,拉比约哈南·本·努里说:为什么一个女人变成聋哑人,她的丈夫可以与她离婚,而一个男人变成聋哑人,却不能与妻子离婚?一个两难的境地 学者们就拉比尤哈南·本·努里的观点提出了疑问:聋哑男子不能与妻子离婚,这在他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吗?他针对女性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她是聋哑人,为什么可以离婚?又或者,他清楚为什么可以与聋哑女子离婚,他针对聋哑男子提出了一个难题:为什么他不能与妻子离婚。《革马拉》引用了一个证据:来听听拉比们是如何回应拉比尤哈南·本·努里的:与妻子离婚的男子与被离婚的女子不同,女子无论自愿与否都会被离婚,而男子只有自愿才会与妻子离婚。从这里得知,拉比 Yoḥanan ben Nuri 提出的难题是关于聋哑男人,而不是女人,因为拉比的回答是指男人,而不是女人。《革马拉》否认了这一证据:相反,从拉比对他说:这个女人也有同样的地位,我们可以从这里得知,他提出的难题是关于聋哑女人。相反,拉比 Yoḥanan ben Nuri 是根据拉比们的说法对他们讲话的,也就是说,他这样表述是为了最好地反驳他们的意见,如下:在我看来,正如聋哑男人不能和妻子离婚一样,聋哑女人也不能离婚。但是,按照你的看法,聋哑女人的情况和聋哑男人的情况有什么区别?他们对他说:休妻的男人和被休的女人不一样。米什那教导说:拉比约哈南·本·古德加达作证说,如果一个聋哑的未成年女子的父亲把她嫁出去,根据托拉律法,这种婚姻是有效的,但她成年后仍然可以离婚。拉瓦说:从拉比约哈南·本·古德加达的证词中可以得知,如果一个丈夫对证人说:看,这是我给妻子的离婚证,而他对妻子说:拿着这张期票,她已经离婚了,尽管当他把离婚证交给妻子时,她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这条哈拉卡源自拉比尤阿南·本·古德加达的如下陈述:拉比尤阿南·本·古德加达不是说过我们不需要她的同意吗,因为女人没有必要明白她收到了离婚证书?这里我们也不要求她的同意,即使她认为她收到了债务证书,她也已经离婚了。《革马拉》问道:不需要女人的同意,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拉瓦的陈述中有什么新颖之处?《革马拉》回答说,拉瓦的陈述是必要的,否则你会说:从丈夫对她说:拿着这张期票,他从而废除了离婚证书。因此,拉瓦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如果是这样,他废除了离婚证书,他就会这样对证人说。而且由于他没有对证人说这些话,显然他根本没有取消离婚证书。丈夫之所以这么说,也就是说,让她承担这份债务,是因为他感到羞耻,所以才对她这么说,因为他一直想和她离婚,只是当时不想让她知道他在做什么。《革马拉》讲述了一个故事:拉夫·伊扎克·巴尔·比斯纳把自习室的钥匙弄丢了,所以他们不能在安息日从公共场所进入自习室。他们无法打开犹太教堂,因为他们不能带钥匙,因为钥匙是禁止带入公共场所的。他来到拉比佩达特面前,询问该怎么办。拉比佩达特对他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