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拉比·埃拉扎尔禁止这样做。同样,如果一个孤儿未成年女孩的母亲和兄弟将她嫁出去,然后又再娶,之后又去世了,那么她可以与亚瓦姆(yavam)缔结利未婚,拉比·埃拉扎尔禁止这样做。如果一个未成年女孩的父亲将她嫁出去,根据托拉律法,这种婚姻是有效的,而如果她在未成年时就离婚,那么在她父亲在世时,她就像一个孤儿,因为她父亲不再有权将她嫁出去,而且她因为未成年而无法正式结婚。如果丈夫在她未成年时再娶她,之后又无子而亡,那么大家都一致认为,她被禁止与亚瓦姆(yavam)缔结利未婚。《革马拉》:贤者埃法问道:拉比·埃拉扎尔禁止一个男人与他兄弟离婚后再娶的女人缔结利未婚,他的理由是什么?这是因为她曾经被禁止与他结婚;当大哥与她离婚时,由于她是大哥前妻的身份,她也被禁止与二哥结婚。即使在丈夫去世或离婚后,其亲属也禁止与妻子结婚。然而,娶寡嫂制诫命 (mitzva) 特别豁免了娶兄嫂的禁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哥在他们离婚期间去世,娶寡嫂制诫命将不适用,她将被禁止与他结婚。圣贤对艾法说:如果是这样,她也不应该要求 ḥalitza,因为她是禁忌亲属。如果你要说:事实上,拉比埃拉扎尔也免除了她的 ḥalitza,这难道不是在 baraita 中教导的吗:以拉比埃拉扎尔的名义说她履行了 ḥalitza?相反,艾法说:我不知道拉比埃拉扎尔观点的理由。阿巴耶说:拉比埃拉扎尔的推理是这样的:他不确定丈夫的死亡是否决定了她是娶寡嫂制婚姻的候选人,还是原始婚姻决定了这一点。换句话说,他不确定履行娶寡嫂制婚姻的义务是在兄弟去世时才成立,还是从兄弟结婚开始时就已经成立。如果死亡决定她是娶寡嫂制婚姻的候选人,那么她就已经在他面前娶寡嫂制婚姻了,因为她是他死去的无子女兄弟的妻子。如果原始婚姻决定她是娶寡嫂制婚姻的候选人,那么作为他兄弟的前妻,她暂时被禁止与他结婚,因此可以免于娶寡嫂制婚姻。根据拉比埃拉扎尔的说法,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性,兄弟才不能缔结娶寡嫂制婚姻,但必须履行哈利茨阿。拉瓦说:实际上,对拉比·埃拉扎尔来说,死亡显然决定了她可以娶寡嫂。然而,离​​婚这回事儿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知道这名女子离婚了,但并非所有人都了解再婚,而且他们也不一定知道她已经和他复婚了。因此,有人担心人们会误以为她与兄弟的前妻订立了寡嫂制婚姻。《革马拉》对此提出了异议:相反,由于她与前夫同居,她回到前夫身边会引发公众关注,以至于人们知道他们已经复婚了。《革马拉》回答道:我们处理的难道不是他晚上娶她,早上去世的案例吗?在这种情况下以及类似的案例中,并非所有人都知道他娶了她,他们会认为这位兄弟娶了他已故兄弟的前妻并订立了寡嫂制婚姻。为了避免此类情况,拉比埃拉扎尔下令永远禁止她结婚。拉夫阿什说:拉比埃拉扎尔的理由是:他下令禁止与这些人,即离婚后再婚的妇女结婚,因为有些女孩在她父亲在世时被视为孤儿,她被丈夫离婚,随后丈夫又将她再娶。如果未成年女孩被父亲嫁出去,随后又离婚,那么她在结婚和离婚方面不再受父亲的约束,但因为她是未成年人,所以她所缔结的任何婚姻都是按照拉比法而不是按照托拉法。《革马拉》评论道:同样,根据米什那后一条的教导,这也是合理的:一个未成年女孩,如果父亲在她未成年时将她嫁出去,随后又离婚,那么在她父亲在世时,她就像一个孤儿。如果丈夫在她未成年时再娶她,然后去世,那么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她被禁止参加亚瓦姆(yavam),并且不得与利未人结婚。制定这条哈拉卡的目的是什么?显而易见。相反,这难道不是在告诉我们拉比·埃拉扎尔(Rabbi Elazar)下令禁止这些离婚后再婚的妇女的理由吗? 对那个女人,那个在她父亲在世时被视为孤儿的女孩?《革马拉》总结道:从这里可以了解到这就是他的理由。《革马拉》评论道:根据拉夫·阿什 (Rav Ashi) 的观点,在巴赖塔 (baraita) 中是这样教导的:关于一个父亲把她嫁出去又离婚的未成年女孩,拉比们同意拉比·埃拉扎尔 (Rabbi Elazar) 的观点,她在她父亲在世时就像个孤儿,如果她的丈夫再婚,她就被禁止参加亚瓦姆 (yavam),因为根据托拉法,她的离婚是完全离婚,而她的再婚不是完全再婚,因为她还是个未成年人。这意味着拉比·埃拉扎尔 (Rabbi Elazar) 的裁决是由于一个在她父亲在世时就像个孤儿的女孩的案例而引发的,而这就是他下令的原因。巴赖塔继续说道:在什么情况下会说出这句话?如果丈夫在她未成年时与她离婚,然后在她仍未成年时与她再婚。但如果丈夫在她未成年时与她离婚,在她成年后与她再婚,或者丈夫在她未成年时与她再婚,而她在与他在一起期间已成年,然后丈夫去世,那么她可以履行哈利扎,也可以娶寡嫂。以拉比埃拉扎的名义说:她必须履行哈利扎,不得娶寡嫂,因为他规定所有再婚妇女不得娶寡嫂,因为其中一人在父亲在世时如同孤儿。拉瓦问拉夫纳赫曼:根据拉比埃拉扎的说法,对于丈夫再婚的女孩的竞争对手妻子,哈拉卡是什么?女孩是否被视为禁忌亲属,甚至她的竞争对手妻子也不能娶寡嫂?他对他说:正如前面解释过的,她本人根据拉比法令被禁止。那么我们是否要颁布法令以防止违反法令?因此,她的情敌妻子被允许娶寡嫂制婚姻。《革马拉》质疑道:难道不是在《巴赖塔》中教导的:以拉比埃拉扎的名义说过:她和她的情敌妻子都必须履行哈利扎?《革马拉》问道:你会不会想说:她和她的情敌妻子?为什么来自同一个家庭的两个女人要履行哈利扎?其中一个人履行哈利扎,另一个人就可以免除。相反,难道不应该这样说:她或她的情敌妻子必须履行哈利扎,但即使是情敌妻子也不能娶寡嫂制婚姻。《革马拉》回答说:你不是在修改米什那吗?如果是,请修改如下:她只能履行哈利扎;她的竞争对手妻子可以履行哈利扎 (ḥalitza) 或娶寡嫂制。米什那:如果两个兄弟娶了两个未成年姐妹,其中一人的丈夫无子而亡,这名寡妇可免于娶寡嫂制,因为她是禁忌亲戚,就像禁止一个人娶妻子的姐妹一样。同样的哈拉卡也适用于两名聋哑女子,她们的地位在这件事上等同于两名未成年人,因为根据拉比法,她们的婚姻是有效的。如果两个兄弟娶了两个姐妹,其中一个是成年人,另一个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丈夫去世,那么未成年人应因其是妻子的姐妹的身份而离开,就像米什那中的第一个案例一样。但如果成年人的丈夫去世,就产生了娶寡嫂制的托拉义务,而拉比禁止耶瓦玛为其妻子的姐妹这一禁令并没有废除这一义务。这一禁令是拉比律法所禁止的,因为与未成年人结婚源于拉比律法。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拉比埃利泽说:我们指示未成年人,即他的妻子,拒绝他,这样她的婚姻就解除了,然后他可以与她成年的姐妹,即他无子女兄弟的寡妇,订立寡嫂制婚姻。拉班加米列尔说:如果未成年人自愿拒绝,她的拒绝是有效的。如果不是,她应该等到成年,那时根据托拉律法,她的婚姻才是有效的,而那位丧偶的成年姐妹由于她是妻子的姐妹,因此可以免于订寡嫂制婚姻。拉比耶霍舒亚说:当娶了成年姐妹的兄弟去世,留下娶了未成年人的兄弟,他的妻子有祸了,他兄弟的妻子也有祸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失去了两个女人:他必须用离婚证释放自己的妻子,并通过行哈利察释放兄弟的妻子。他不能与妻子维持婚姻,因为她是他叶瓦玛的姐妹,即使与妻子离婚,他也不能与叶瓦玛订立利未婚,因为叶瓦玛是他妻子的姐妹。如果潜在的叶瓦玛是禁忌亲属,则一个人完全免于订立利未婚的原则并不适用,因为托拉律法不承认他与未成年妻子的婚姻。这种婚姻的拉比认可不足以使叶瓦玛(他妻子的姐妹)成为禁忌亲属,不能成为利未婚的候选人 婚姻。GEMARA:Gemara 询问拉比埃利泽 (Rabbi Eliezer) 指示未成年人拒绝的建议:可以指示她拒绝吗?这不禁止 Kappara 教导:一个人应该始终坚持三件事,远离三件事。他应该坚持三件事:ḥalitza 而不是利未婚,带来和平,以及废除誓言。他应该远离三件事:拒绝;接受存款,因为他要对存款负责;以及充当担保人。Gemara 回答:拒绝 mitzva 是不同的,因为这种拒绝是为了让另一个姐妹履行利未婚的 mitzva。§Gemara 解释了事情本身的细节。Bar Kappara 教导:一个人应该始终坚持三件事:ḥalitza;这与阿爸绍尔的观点是一致的,正如《巴莱塔》中所教导的那样:阿爸绍尔说:一个人因为他的耶瓦玛的美丽而结婚,或者为了婚姻的缘故,因为他想和她结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比如她的钱,就好像他正在与一个禁止他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在我眼里,他的后代几乎就像一个mammizer。 因此,人们最好进行 ḥalitza 并避免犯罪。 人们应该坚持带来和平,正如经上所写的“寻求和平并追求它”(诗篇 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