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什那:如果一个九岁零一天的男孩与他的叶瓦玛发生性关系,后来他同样九岁零一天的哥哥也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第二个哥哥就会剥夺她与第一个叶瓦玛的性关系。拉比西蒙说他并没有剥夺她的性关系。如果一个九岁零一天的未成年人与他的叶瓦玛发生性关系,后来同一个男孩又与她的情敌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他就剥夺了她的性关系资格,现在这两个女人他都被禁止与她发生性关系。拉比西蒙说他并没有剥夺她的性关系资格。革马拉:在《巴赖塔》中教导说,拉比西蒙对拉比们说:如果一个九岁孩子的第一次性行为被认为是适当的性关系行为,那么第二次行为就不是重要的行为,就像一个成年人亚瓦姆在另一个成年人亚瓦姆之后的性交是无效的一样。如果你说第一次性行为不算性行为,那么他自己或他兄弟的第二次性行为也不是性行为。然而,拉比们坚持认为,由于九岁女孩的性交就像娶寡嫂订婚,所以一次性行为可以接连生效。《革马拉》评论说,根据这种解释,米什那与本·阿扎伊的观点不一致。正如本·阿扎伊在《巴赖塔》中所教导的那样:在两个耶瓦明和一个耶瓦玛的情况下,会有一个接一个的娶寡​​嫂订婚。换句话说,如果他们都与她举行了娶寡嫂订婚,他们的行为是有效的,她被禁止与他们两人发生关系。原因是她与这两个男人都有关系,这意味着每次娶寡嫂订婚都有效地禁止了另一个男人。但是,如果有两个 yevamot 和一个 yavam,那么在娶寡嫂之后就不会再有娶寡嫂订婚,因为 yavam 并没有与这两个女人建立正式的娶寡嫂关系。因此,如果他与其中一个女人建立了娶寡嫂订婚,那么他就完成了这段关系。与此相反,米什那的结论是,一个九岁的孩子与两个 yevamot 发生性关系是有效的,而由于这个年龄的男孩的性交被视为娶寡嫂订婚,所以米什那的坦纳显然认为,即使在一个 yavam 的情况下,娶寡嫂订婚之后也会有娶寡嫂订婚。米什那:如果一个九岁零一天的男孩与他的 yevama 发生性关系并死亡,那么该 yevama 就要履行哈利扎 (ḥalitza) 义务,不能缔结娶寡嫂婚。如果未成年人以正常方式与一名女子结婚后去世,她可免于娶寡嫂制和哈利扎,因为根据托拉律法,未成年人不得结婚。如果一名男孩在九岁零一天时与他的叶瓦玛(yevama)发生性关系,成年后娶了另一位女子,然后无子而亡,如果他成年后未与第一位女子发生性关系,而仅在未成年时与第一位女子发生性关系,则第一位女子应履行哈利扎,不得娶寡嫂制,因为她本质上是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叶瓦玛;而第二位女子要么履行哈利扎,要么娶寡嫂制,因为她是他的正式妻子。拉比·西蒙说:兄弟可以与他选择的任何女子完成娶寡嫂制的婚姻,并与第二位女子履行哈利扎。米什那评论道:这既适用于九岁零一天的男孩,也适用于二十岁但还没有长出两根阴毛的男孩。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地位与九岁男孩相同,因为他的性交不被视为正当的性交行为。革马拉:如果一个兄弟与一名叶娃玛订了婚然后去世了,那么她与剩下的兄弟之间就存在来自两个已故兄弟的叶娃玛的婚约。拉瓦说:关于拉比所说的,当两个叶娃玛之间存在婚约时,她会履行哈利扎,而不会订立婚约,你不应该说这仅适用于有竞争对手妻子的情况,因为有竞争对手妻子的情况下也有理由这样做。有人认为,由于根据托拉律法,竞争对手的妻子可以娶寡嫂,如果与二哥订婚的女人也被允许娶寡嫂,人们可能会错误地允许来自同一家族的两个竞争对手的妻子娶寡嫂。事实并非如此的证据是,这里,在米什那的第一条中,没有竞争对手的妻子,因为它指的是一个女人,这意味着与九岁女孩发生关系的这位叶瓦玛同时受到她第一任丈夫和未成年亚瓦姆的束缚,他们的性交就像娶寡嫂订婚,即使如此,她也履行了哈利扎,但她没有娶寡嫂。§ 米什那教导说,如果一个九岁的男孩娶了一个女人然后死了,她可以免于娶寡嫂和哈利扎。 《革马拉》评论道:我们已经学到了这一点,正如圣贤在《巴赖塔》中所教导的那样:对于与妇女结婚并死亡的傻瓜和未成年人,他们的妻子可以免除哈利扎和利未婚,因为未成年人的婚姻 或低能儿都不算数。§ 米什那进一步讲述了一个九岁男孩的案例,他与他的叶娃玛 (yevama) 发生关系,成年后与另一个女人结婚。革马拉问道:至少让圣贤们规定九岁男孩的性关系类似于成年人的娶寡嫂制,因此这将推翻竞争对手妻子娶寡嫂制的要求,符合与两个叶娃玛结为连理的女人的竞争对手妻子的哈拉卡。拉夫说:他们并没有规定九岁男孩的性交在所有方面都类似于成年人的娶寡嫂制,而施穆埃尔说:他们当然这样做了。同样,拉比约哈南说:他们当然这样做了。如果是这样,问题依然存在:让他们规定九岁男孩的性关系类似于娶寡嫂制。为什么他可以与她的竞争对手妻子举行娶寡嫂制婚礼?《革马拉》回答说:这是坦纳伊姆(tanna’im)之间的争议。这位坦纳讨论了四兄弟的案例,其中一个去世了,然后是与叶瓦玛(yevama)举行了娶寡嫂制婚礼的兄弟(31b),他认为叶瓦玛和她的竞争对手妻子不得与其中一位幸存的兄弟举行娶寡嫂制婚礼。原因是他认为圣贤曾规定,与两个已故兄弟有婚约的妇女不得因竞争对手妻子而举行娶寡嫂制婚礼。他们都必须举行哈利扎(ḥalitza),这样人们就不会说一个家庭的两个叶瓦玛可以举行娶寡嫂制婚礼。并且坦纳教导我们这条哈拉卡,它适用于举行娶寡嫂制婚礼的成年兄弟,也适用于与她发生关系的未成年人。他之所以特别提到成年人的情况,是因为他指的是成年人。相反,此处密西拿的这段坦纳认为,他们将未成年人的性关系确立为与成年人的利未婚订婚完全一样,并且他坚持认为,圣贤并没有规定,与两个已故兄弟有关系的女人不能因为有竞争对手而举行利未婚婚姻。他教导我们这条关于未成年人的哈拉卡,对于成年人也是如此。他之所以特别提到未成年人的情况,是因为他指的是未成年人。§ 拉比埃拉扎尔在自修室里宣读了这条哈拉卡,但他并没有以拉比约哈南的名义宣读。相反,他颁布了这条哈拉卡,但没有注明出处。拉比约哈南听说拉比埃拉扎尔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便对他很生气。拉比阿米和拉比阿西拜访了拉比约哈南,安抚他,让他不要生自己心爱的弟子的气。他们对他说:提比利亚犹太会堂里不是发生过一起关于一个门闩的事件吗?这个门闩末端有一个粗大的旋钮 [gelustera]?问题是,在安息日,它可以作为容器移动,还是可以作为原材料来处理。据说,拉比埃拉扎尔和拉比约塞伊为此争论不休,直到他们非常生气,在愤怒中撕毁了妥拉卷轴。《革马拉》打断了这段叙述,澄清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撕?你能想象如此伟大的圣贤会故意撕毁妥拉卷轴吗?更确切地说,妥拉卷轴是因愤怒而被撕毁的。在激烈的争论中,他们将卷轴从一边拉到另一边,直到它被撕破。当时在场的拉比约塞·本·基斯玛 (Rabbi Yosei ben Kisma) 说:如果这座犹太教堂没有成为偶像崇拜的场所,我会感到惊讶。这一不幸事件表明这个地方不适合建造犹太教堂。事实也确实如此。拉比阿米 (Rabbi Ami) 和拉比阿西 (Rabbi Asi) 引用了这首巴赖塔 (baraita) 来暗示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 必须小心避免愤怒。然而,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 变得更加愤怒,他说:你现在甚至让我们成为同事?那两位圣人是同辈,而拉比埃拉扎尔 (Rabbi Elazar) 只不过是我的学生而已。拉比雅各布·巴尔·伊迪 (Rbi Ya’akov bar Idi) 拜访了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 并对他说:经文写道:“上帝怎样吩咐他的仆人摩西,摩西也照样吩咐约书亚,约书亚也照样行,耶和华吩咐摩西的,约书亚没有留下任何未完成的部分”(约书亚记 11:15)。约书亚对他说的每一句话,是不是都对犹太人说:摩西对我这样说?相反,约书亚坐着教导妥拉,却不说明他的言论的来源,每个人都知道这是来自摩西的妥拉。同样,你的弟子拉比埃拉扎尔坐着教导,却不说明来源,每个人都知道他的教导来自你的教诲。听到这些,拉比约哈南平静下来。后来,平静下来后,他对拉比阿米和拉比阿西说:为什么你们不像我们的同事本伊迪那样懂得安抚我?《革马拉》问道:拉比约哈南,他为什么对这件事如此愤怒?《革马拉》回答说,正如拉夫耶胡达所说,拉夫说:这段文字的含义是什么: “我要在众世界里,住在你的帐幕里”(诗篇 61:5),字面意思是永远吗?一个人能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吗?相反,大卫在圣者面前说,愿他蒙福:宇宙的主宰,愿这成为你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