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夫说:从哪里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另一个男人的订婚对耶瓦玛无效?正如经文所说:“死者的妻子不可嫁给他亲属以外的人”(申命记 25:5),这表明:她没有可能嫁给非亲属的人,也就是说,他的订婚无效。 撒母耳说:我们知识贫乏,不完全理解这节经文,所以她需要休书。《革马拉》解释说:撒母耳不确定这节经文:“死者的妻子不可嫁给外人”,这是否是禁令,也就是说,女人被禁止嫁给另一个男人,但与另一个男人的订婚有效,或者这是否意味着与任何其他男人的订婚对她无效。拉夫马里·巴尔·拉赫尔 (Rav Mari bar Raḥel) 对拉夫阿什 (Rav Ashi) 说,阿梅玛 (Ameimar) 是这样说的:这项哈拉卡 (halakha) 符合什穆埃尔 (Shmuel) 的意见。拉夫阿什 (Rav Ashi) 说:既然阿梅玛 (Ameimar) 说这项哈拉卡 (halakha) 符合什穆埃尔 (Shmuel) 的意见,什穆埃尔坚持认为,在未履行休书 (ḥalitza) 之前与耶瓦玛 (yevama) 订婚的人必须给她休书,如果她的耶瓦玛 (yavam) 是牧师,他会与她履行休书 (ḥalitza),因为在与她订婚的男人给她休书后,她就被禁止与他订婚,因此她被允许与她订婚的男人订婚。《革马拉》 (Gemara) 对这项裁决表示惊讶:但在这种情况下,她因此从被禁止的订婚中获益,因为她随后可以嫁给非法与她订婚的男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发现一个罪人从他的过犯中获益。相反,《革马拉》修正了这一教义:如果她的 yavam 是普通的以色列人,那么与她订婚的第二个男人必须给她一张休书,她就可以参加 yavam,因为非牧师可以娶离婚的女人。§ 拉夫吉德尔 (Rav Giddel) 说,拉夫哈伊亚巴约瑟夫 (Rav Ḥiyya bar Yosef) 说,拉夫说:对于 yevama,订婚不适用于她,但婚姻适用于她。《革马拉》表达了疑惑:如果订婚不适用于她,婚姻也不适用于她。如果早期和约束力较小的订婚阶段无关紧要,婚姻怎么能生效呢?相反,修改上述陈述并说:订婚和婚姻都不适用于她。如果你愿意,可以说一个不同的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婚姻适用于她?它指的是一种放荡的性关系。换句话说,尽管拉夫坚持认为订婚对她无效,但如果她与另一个男人进入婚礼殿堂并发生关系,她的地位就会改变,她将被禁止参加亚瓦姆。这与拉夫·哈姆努纳的观点一致,因为拉夫·哈姆努纳说过,如果寡妇在等待亚瓦姆时犯了淫乱的性行为,她将被禁止参加亚瓦姆。如果你愿意,可以说:实际上,正如我们最初所说,订婚对她不适用,但婚姻对她适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真的有效。相反,哈拉卡是他必须给她一张离婚证书,因为人们可能会把这种情况与丈夫出国的女人的情况混淆。圣贤们规定他必须给她一张离婚证书,这样人们就不会说,一个女人在听说丈夫去世后再婚也不需要离婚证书。 § 拉比扬奈 (Rabbi Yannai) 说道:讨论此事的圣贤们计算后得出结论,与另一名男子订婚对耶瓦玛 (yevama) 无效。拉比尤哈南 (Rabbi Yoḥanan) 对他说:老师,米什那 (mishna) 里不是这样教导的吗?米什那 (mishna) 指出,对于这样的女人,订婚毫无意义。正如我们在米什那 (Bava Metzia 16b) 中了解到的:如果有人对一名女子说:在我皈依后,即与我订婚;在你皈依后,即与我订婚;在我摆脱奴役后,即与我订婚;在你获得自由后,即与我订婚;在你丈夫去世后,即与我订婚;在你姐妹去世后,即与我订婚;或者在你的耶瓦玛 (yavam) 与你举行哈利扎 (ḥalitza) 后,即与我订婚,那么她就不算订婚。做出上述裁决的原因是,他被认为是在试图获得一个尚不存在的实体,因为订婚在那时无法生效。这表明,对于一个耶瓦玛来说,订婚在她履行哈利察(ḥalitza)之前是完全无效的。拉比·扬奈(Yannai)对拉比·尤哈南(Yohanan)说:如果我没有为你拿起陶片,你会发现它下面的珍珠(marganita)吗?只是在我告诉你哈拉卡(halakha)之后,你才能够从米什那(mishna)中引用证据。一段时间后,雷什·拉基什(Reish Lakish)对拉夫·尤哈南(Rav Yoḥanan)说:如果不是拉比·扬奈(Yannai)这位伟人称赞你,我会说这不能算作证据,因为米什那可能与拉比·阿基瓦(Akiva)的观点一致,阿基瓦认为,对于那些违反常规禁令的人,订婚不生效,因此对耶瓦玛无效。然而,根据拉比的观点,订婚是 对这名妇女有效,就像所有常规禁令一样。《革马拉》问道:如果这是阿基瓦拉比的意见,当他对她说:在你的亚瓦姆为你完成哈利察之后,订婚就对她生效,因为我们听说阿基瓦拉比说过,一个人可以转让一个尚未来到这个世界的实体。换句话说,阿基瓦拉比认为,获得可以对尚不存在的事物生效。如果是这样,即使订婚现在不能生效,在她完成哈利察之后也应该有效。这确实是阿基瓦拉比的意见的证据是,正如我们在米什那(Ketubot 59a)中了解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