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什那,为什么当他保持沉默时,拉比会根据一名证人的证词要求他献祭?如果我们说这是因为证人被认为是可信的,但有一种普通的两名证人的情况,即使他反驳他们的说法,他们仍然被认为是可信的,但拉比却免除了他献祭的义务。如果是这样,他们当然不会因为一名证人的证词而要求他献祭。相反,难道不是因为他保持沉默,而沉默被认为是一种承认?如果这就是他献祭的原因,那么从这里就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一名证人的证词是被接受的。相反,这显然是基于逻辑推理:就像在一块肉的情况下,不确定它是否是禁用脂肪,也不确定它是否是允许的脂肪,并且没有办法澄清它是什么,而一个证人过来说:我很清楚这是允许的脂肪,哈拉卡就是认为他可信。在这里,一个证人的证词也可以解决不确定性。《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这可以比较吗?在那里,禁令的推定尚未建立,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这块肉曾经被禁止,因此人们可以依赖允许它的证人,而在这里,关于已婚妇女的禁令的推定已经建立,并且有一个原则,即少于两名证人无法确定与被禁止发生关系的人之间任何事情。事实上,这只能类比于一块明确禁止食用的脂肪,然后一位证人前来称:“我很清楚这是允许食用的脂肪,因为哈拉卡(halakha)规定他不可信。”《革马拉》驳斥了这种说法:“这能类比吗?”在那里,如果确定它是禁止食用的脂肪,即使有一百个证人前来,他们也不可信。在这里,如果有两个证人前来,说丈夫死了,他们会被认为是可信的,所以我们也认为一个证人是可信的。这就像未征税农产品(即未从中分离出任何特鲁玛(teruma)或什一税的农产品)、圣物和科纳莫特(konamot,用于制定禁令的誓言的祭品 [korbanot] 的替代术语)的情况一样。这类誓言被称为科纳莫特(Konamot)。《革马拉》问道:“关于这起未征税农产品的案例,具体情况如何?”如果是他的,并且他作证说已经从中分离出什一税和什一税,那么他应该被视为可信,因为他有权随时通过分离什一税来准备农产品供食用。相反,你必须说他针对他人未缴纳什一税的农产品作证,但如果是这样,那么引用此例的匿名圣贤在这种情况下持什么观点?《革马拉》对此进行了阐述:如果他认为从自己的农产品中分离什一税来供他人食用不需要主人知情,他可以随时准备食用朋友的农产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证词也被视为可信,因为他有权准备农产品。如果他认为需要主人知情后别人才能分离礼物,这指的是证人前来并说“我知道它已经准备好了”的情况,那么,它本身,这条哈拉卡,我们从哪里得出它呢?为什么未奉献农产品的情况比失踪丈夫的证词更明显?同样,对于奉献的财产,如果仅仅是其价值本身的神圣性,即它并非真正的祭品,而是用于维护圣殿的物品,那么一位证人声称该物品未被奉献的证词之所以被接受,是因为他有权赎回它。如果这指的是固有的神圣性,那么问题仍有待澄清:如果是他的祭品,那么原因是他有权向圣人请求解除誓言,就像任何其他誓言一样。相反,你应该说这指的是另一个人的祭品,而他说:“我知道它的主人曾向圣人请求解除他的誓言。” 然而,同样就此案而言,我们又从何推断他被认为是可信的?同样,在科纳莫特(konamot)的情况下,如果他认为科纳莫特(konamot)存在对圣物滥用的情况,即他认为经科纳姆(konam)圣化的物品具有圣物的地位,并且其价值所固有的神圣性也适用于这些物品,那么他的主张将被接受,因为他有权赎回这些物品。如果他认为在科纳莫特(konamot)的情况下不存在对圣物滥用的情况,并且赎回是附加在科纳莫特(konamot)上的普通禁令,即由于其与……相似而被禁止。 尽管财产并非完全神圣,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上述论点也适用:如果该财产是他的,那么允许这样做,因为他有权向圣人请求解除他的誓言。相反,你会说,这件财产肯定属于别人,他说:我知道,关于这件财产,它的主人曾向圣人请求解除他的誓言。然而,就这条哈拉卡本身而言,在这种情况下,一名证人被视为可信,我们从哪里得出这一结论呢?因此,在《革马拉》驳斥了这些解释为什么一名证人应被视为可信的尝试之后,问题依然存在:为什么在丈夫失踪的案件中只接受一名证人的证词?拉比泽拉说:由于你们对一个仅凭一个证人就结婚的女人要求太严格,所以到最后,也就是说,如果证词被证明是错误的,而丈夫仍然活着,那么按照哈拉卡的规定,她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而她在各方面都会受到损失,那么你们一开始就对她宽容,接受一个证人的证词,让这个女人结婚。《革马拉》建议: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不要在最后太严格,也不要一开始就宽容。《革马拉》回答说:由于妻子被抛弃的情况,圣贤们对她宽容了。因为找到两个证人来证明丈夫的死亡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圣贤们意识到,如果不接受一个证人的证词,这个女人可能会一直是一个被抛弃的妻子,无法再婚。但是,为了防止这种宽容导致错误和放荡,如果证词有误,他们对她要求非常严格,以确保她非常小心,不接受不可靠的描述。§ 米什那教导说,如果她被告知丈夫已经死了,并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而她的丈夫后来回来了,她必须离开这个和那个。拉夫说:他们只教导她根据一名证人的证词结婚的哈拉卡,但如果她根据两名证人的证词结婚,她不必离开他。他们在西方,以色列嘲笑他:这个男人,第一个丈夫,已经来到我们面前,而你却说她不必离开她的第二任丈夫。革马拉解释说:不,在我们不认识来到我们面前自称是第一任丈夫的男人的情况下,这是必要的。革马拉问道:如果我们不认识他,即使她通过一个证人结婚,她为什么要离开?应该接受说丈夫已死的证人的证词。革马拉回答:不,有必要接受另外两个人来的情况,他们说:从他离开直到现在,我们一直和他在一起,是你们不认识他,因为他的相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了变化。正如所写:“约瑟认出他的兄弟们,他们却不认识他”(创世记 42:8),拉夫·希斯达说,这节经文教导说,约瑟离开时他的兄弟们没有留着大胡子,而他自己留着大胡子,这就是他们没能认出他的原因。这表明,一个人的外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很大变化,甚至他自己的家人也无法辨认他。革马拉问道: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最终他们也是两个人对两个人。最初,两个证人作证说该男子已死,现在又有两个证人来证明他还活着。为什么证人的证词说他已经死了,而其他证人的证词却声称他还活着,那么她就可以继续与第二任丈夫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