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来就不育,一生中从未健康地度过哪怕一小时。《革马拉》问道: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生来如此,就没有生育能力?阿巴耶说:任何人排尿时不形成拱形,而是向下滴落,都没有性能力。《革马拉》顺便问道:这种缺陷是从哪里产生的?其原因是什么?《革马拉》回答说:这是因为他的母亲在怀孕期间中午烤面包并喝了烈性啤酒 [shikhra marka]。母亲体内过热导致孩子出生时生殖器官有缺陷。拉夫约瑟夫说:这就是我听到拉比阿米说的话的意思:任何从母亲子宫里就有缺陷的人,当时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现在我明白了,他指的是一个从出生就不育的男人。 《革马拉》问道:让我们担心,也许他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此期间的某个时间点已经痊愈,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曾有过一个小时的健康时间。《革马拉》回答说:由于他的开始和结束都有缺陷,即他出生时就有缺陷,目前也患有同样的疾病,所以我们不担心这种可能性。拉夫·马里根据以下米什那(Bekhorot 38b)提出了异议:拉比哈尼娜·本·安提哥努斯说:人们检查一只头生的动物,它在八十天内三次出现眼部瑕疵,以确定缺陷是否是永久性的。这表明,在这种情况下不做任何假设;相反,人们担心动物可能在此期间已经痊愈,即使它在开始和结束时都有缺陷。 《革马拉》回答说:对于影响单个器官的瑕疵,例如眼睛,我们担心瑕疵可能已经消失,然后又重新出现,但对于影响全身的缺陷,我们并不担心这种可能性。阉人并不是单个器官受损;而是他的缺陷影响了全身。因此,不必担心,尽管他生来就有缺陷,现在还受其困扰,但他可能在中间的一段时间内恢复了能力。§ 米什那教导说,拉比埃利泽说:不;相反,因自然原因阉割的人会进行阉割,而因人为原因阉割的人不会进行阉割。 《革马拉》从以下米什那(Nidda 47b)中提出了一个矛盾:如果一名二十岁的男子尚未长出两根阴毛(性成熟的标志),那么寡妇的亲属若想免除其性成熟仪式和娶寡嫂制,必须出示证据证明其已年满二十岁,且该男子已被认定为性发育不全的男子,因此不会与其妻子(yevama)举行性成熟仪式或娶寡嫂制。如果一名二十岁的女子尚未长出两根阴毛,那么其亡夫兄弟的亲属必须出示证据证明其已年满二十岁,且该女子已被认定为性发育不全的女子,因此不会与其妻子(yavam)举行性成熟仪式或娶寡嫂制。这是贝特·希勒尔(Beit Hillel)的陈述。 Beit Shammai 说:无论男女,相应的年龄是十八岁,而不是二十岁。 米什那继续说: 拉比埃利泽说,对于男性,哈拉卡符合 Beit Hillel 的说法,对于女性,哈拉卡符合 Beit Shammai 的说法,因为女性比男性更快成熟,因此,如果她到十八岁还没有出现成熟的迹象,就被认为是性发育不全的女人。 无论如何,从这个米什那可以清楚地看出,即使是拉比埃利泽也同意,从出生起就缺乏性能力的人既不能进行哈利扎,也不能进入利未婚。 拉米·巴尔·迪库莱说,Shmuel 说: 拉比埃利泽收回了他的意见。 圣贤们面临一个难题:他收回了哪句话?他是否收回了他在米什那中的话说,即太监因自然原因与他的耶瓦玛行哈利扎,他的兄弟与他的妻子行哈利扎?又或者,也许这里的米什那反映了他在收回其他米什那中的话之后的最终观点。《革马拉》建议:来听听这个问题的答案,正如拉比埃利泽在巴莱塔中所教导的那样:太监因自然原因与他的耶瓦玛行哈利扎,他的兄弟与他的妻子行哈利扎,因为这种类型的男人在埃及的亚历山大被治愈。这个额外的来源及其推理表明拉比埃利泽并没有收回他在这里的米什那中的话。相反,他收回了关于其他米什那中 Beit Hillel 和 Beit Shammai 之间争论的声明。拉比埃拉扎说:实际上,他根本没有收回任何话。当我们得知拉比·埃利泽在那本《米什那》中的裁决时 关于性发育不全者的年龄,该裁决针对的是惩罚,即此类人被视为成年人并应受惩罚的年龄,而不是针对哈利扎或娶寡嫂制婚姻。据称,amora'im 对此问题有不同意见:对于在十二岁零一天至十八岁之间食用禁忌脂肪或犯下任何其他应受鞭笞或卡雷特的罪过的人,他出现了自然阉人的迹象(如下所述),之后又长出两根阴毛,拉夫说:他被追溯性地视为自然阉人。换句话说,这些毛发不被视为成熟的标志。相反,他从一开始就缺乏性能力,这意味着他在标准的十三岁时就成年了,并从那时开始对他的行为负责。而 Shmuel 说:不,他犯罪时未成年,因为这两根头发是他成熟的标志,尽管有些晚了。Rav Yosef 强烈反对这种说法:如果是这样,根据 Rav 的说法,根据 Rabbi Meir 的说法,性发育不全的女性应该有权获得强奸犯支付的罚款。Rabbi Meir 坚持认为,强奸犯只有在强奸 12 岁到 12 岁半之间的年轻女子时才会被罚款,强奸未成年人则不会被罚款。此外,性发育不全的女性无权被罚款,因为她被视为未成年人,从未表现出成熟的迹象。但根据 Rav 的说法,她应该追溯被视为成年人,因此有权获得罚款。Abaye 对他说:性发育不全的女性直接从未成年人过渡到成年人。换句话说,她首先被视为未成年人,然后立即被视为成年人,而无需经历年轻女子的中间阶段,而成年女性无权获得强奸犯的罚款。拉夫约瑟夫对这个答案印象深刻,他对阿巴耶说:所有这些精彩的事情都以我的名义说出来会怎样。正如巴莱塔所教导的:性发育不全的男人不会被视为固执和叛逆的儿子,因为只有当男孩出现下胡须的痕迹,即当他的阴毛开始长出来时,他才会被视为固执和叛逆的儿子。在那个时候,他已经到了成熟的年龄,但还不是一个完全发育的男人,这个阶段与女性的年轻女子阶段相似。性发育不全的男性永远不会经历未成年和完全成年之间的这个中间阶段。同样,一个性发育不全的女人,如果订婚后又被强奸,也不会按照已订婚年轻女子的法律受到审判(见申命记 22:23-27),因为她直接从未成年期进入成年期,没有经过年轻女子的中间阶段。因此,巴赖塔完全证实了阿巴耶的观点。拉比阿巴胡说:如果一个人有性发育不全男人的迹象;或性发育不全女人的迹象;或怀孕八个月出生的孩子的迹象,而其存活率不确定,则不会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也就是说,性发育不全的男性或女性不会被视为成年人,而怀孕八个月出生的孩子在二十岁之前不会被视为可存活。革马拉问道:怀孕八个月出生的孩子能存活吗?但巴赖塔(baraita)不是教导说:八个月出生的婴儿,就安息日的“停用”(muktze)而言,就像一块石头,因此禁止在安息日移动他,因为这可能会被认为他根本没有自主能力。不过,他的母亲可以俯身照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