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uma 和初熟果实适用于七年安息周期的所有年份,包括第三年和第六年,它们没有赎回的可能性,因为一旦它们被神圣化,它们就不能被赎回,也不能被视为非神圣的。第二什一税的情况并非如此,它仅适用于周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和第五年,并且可以赎回。Gemara 总结道:从这里可以了解到,tanna 并没有列出第二什一税和 teruma 之间的所有区别。Gemara 继续讨论未受割礼的人是否被禁止吃第二什一税。来听听以下 baraita 对这个问题的证明:如果在去除包皮后残留使割礼无效的肉屑,则不能吃 teruma、逾越节羔羊、祭祀食物和什一税。什么,它不是指农产品的什一税吗,这样困境就解决了?《革马拉》反驳了这种说法:不,这部《巴赖塔》中提到的什一税是动物什一税。《巴赖塔》教导说,未受割礼的人不得食用动物什一税的肉。《革马拉》表示惊讶:动物什一税与祭祀食物相同,因为它也是一种供品,其肉由动物的主人食用;为什么坦纳会把它单挑出来?格玛拉反驳道:根据你的推理,巴莱塔不会挑选出特定的祭品,我们不是在巴莱塔中了解到,未受割礼的人不能吃逾越节的羔羊,但它也教导说,同样的哈拉卡也适用于祭祀食物?格马拉人驳斥了这一论点:当然,有必要提及逾越节的羔羊和祭祀食物。就像,如果巴莱塔在逾越节羔羊的情况下只教导了哈拉卡,那么人们可能会说,未受割礼的人不能吃逾越节羔羊,因为关于逾越节羔羊,未受割礼而导致的取消资格被明确写明,但对于其他祭祀食物,圣经没有提到割礼,人们可能会说没有这样的禁令。相反,如果巴赖塔只教导了关于祭祀食物的哈拉卡,我会说:这里所说的祭祀食物是什么意思?这是指逾越节羔羊,关于它,明确规定了对未受割礼的人的禁令,但允许他食用其他祭祀食物。但我为什么需要提到动物什一税呢?它与任何其他祭祀食物没有什么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巴赖塔中提到的什一税是指第二个什一税。 《革马拉》对这一证据提出了不同的反驳:相反,《巴莱塔》中提到的什一税是指第一个什一税,即给予利未人的十分之一的农产品,而《巴莱塔》与拉比梅尔 (Rabbi Meir) 的观点一致,他说第一个什一税是禁止普通以色列人缴纳的。既然普通以色列人禁止缴纳第一个什一税,那么未受割礼的人也可能同样被禁止缴纳。但是,这里没有证据表明未受割礼的人禁止缴纳第二个什一税,因为甚至普通以色列人也可以缴纳第二个什一税。《革马拉》建议:来听听与拉比 Ḥiyya bar Rav of Difti 在以下《巴莱塔》中所教导的不同的证据:未受割礼的人被禁止吃两种不同的什一税。怎么,难道不是一个是农产品什一税,一个是动物什一税吗? 《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论点:这里的 baraita 也指第一个什一税,baraita 与拉比梅尔的观点一致。来听听另一个 baraita 的证明:哀悼者禁止吃第二个什一税,但可以吃 teruma 并参与准备红母牛。当天浸礼但直到夜幕降临才完全净化的人禁止吃 teruma,但可以参与准备红母牛并吃第二个什一税。未赎罪的人,例如,在污秽期结束时浸礼但尚未带来赎罪祭品的 zav 或麻风病人,禁止参与准备红母牛,但可以吃 teruma 和第二个什一税。如果未受割礼的人可以吃第二份什一税,那么巴莱塔也应该教导:未受割礼的人禁止吃特鲁玛,但允许他参与准备红母牛并吃第二份什一税。巴莱塔省略了这一规定,这证明未受割礼的人实际上被禁止吃第二份什一税。《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论点:这里无法提出任何证据,因为这个巴莱塔是由拉比阿基瓦学校的一名坦纳教授的,他在同一哈拉克中包括了一名未受割礼的人 ha 是管辖仪式上不洁之人的。正如在 baraita 中所教导的,拉比阿基瓦说:“亚伦的后裔中,凡患麻风病或 zav 的,不可吃圣物,直到他洁净了”(利未记 22:4)这句话中的“任何人”一词包括未受割礼的人;他也被禁止享用圣食或参与准备红母牛。关于这个问题本身,Gemara 询问:谁是与拉比阿基瓦意见不合的 tanna?就是与拉比约瑟夫巴比伦人意见不合的 tanna。正如在 baraita 中所教导的:由深切哀悼者或缺乏赎罪的人焚烧红母牛是有效的。拉比约瑟夫巴比伦人说:如果焚烧是由深切哀悼者进行的,则是有效的;但如果是由没有赎罪的人执行的,则是无效的。匿名的第一个 tanna 显然不同意拉比阿基瓦的观点,因为之前的 baraita(归因于拉比阿基瓦)指出,没有赎罪的人不得参与准备红色小母牛。可以推测,这个 tanna 也不同意拉比阿基瓦关于未受割礼的人的观点。Gemara 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发表了评论。拉比 Yitzḥak 也坚持认为未受割礼的人禁止吃第二个什一税,正如拉比 Yitzḥak 所说:未受割礼的人禁止吃第二个什一税的说法从何而来?关于第二次什一税,经文说:“我没有在不洁净的时候吃它”(申命记 26:14),关于逾越节羔羊,经文说:“不要吃生的”(出埃及记 12:9)。正如在逾越节羔羊的情况下,关于“它的”说,未受割礼的人禁止吃它一样,在第二次什一税的情况下,关于“它的”说,未受割礼的人禁止吃它。关于这种言语类比,《革马拉》评论说:这个短语“它的”一定是可用的,也就是说,它在自己的上下文中是多余的,因此可用于建立言语类比。因为,如果它不可用,那么言语类比就可以在逻辑上被驳斥,因为可以说:逾越节羔羊有什么独特之处?那是说,一个人吃了它,就有可能被处以 karet,因为它是 piggul 或 notar,或者因为他在仪式上不洁净。因此可以说,由于逾越节羔羊的特殊神圣性和严肃性,未受割礼的人不能吃它。但是,未受割礼的人不能吃第二个什一税的说法从何而来?《革马拉》的结论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短语“of it”确实可用于建立动词类比。《革马拉》问:哪个短语“of it”在其自身上下文中是不需要的,因此可用于建立动词类比?拉瓦说,拉比伊扎克说:“Of it”在逾越节羔羊方面写了三次:“不要生吃……你不可把一点留到早晨,到早晨剩下的,要用火焚烧”(出埃及记 12:9-10)。三次“of it”的解释如下:一次是针对其本身,教导禁令与逾越节羔羊有关;一次是针对语言类比;一次是出于其他目的。根据说这节经文是为了给你一个积极的戒律,在它教导了禁止将食物留到早晨之后,烧掉剩下的食物,教导人们不会因为违反禁令而受到鞭笞,因为任何可以通过履行积极的戒律来纠正的禁令都不会受到鞭笞的惩罚;因为“剩下的 [notar]”是写的,“of it”也是写的。据有人说,这节经文为他提供了第二天早上的燃烧,即教导逾越节羔羊的剩余肉不是在第二天早上(这是一个节日)燃烧的,而是在第二天早上,即节日中间日子的第一天燃烧; 因为写了“直到早晨”,所以也写了“其中”。同样,“其中”在第二次什一税中被写了三次:“我没有在哀悼时吃它,我没有在不洁净的时候吃它,我没有为死人奉献它”(申命记 26:14)。三次“其中”的解释如下:一次是它本身;一次是拉比阿巴胡说拉比约哈南说,这节经文允许牧师燃烧不洁净的特鲁马油并从其光中受益;一次是雷什·拉基什的以下教导。正如雷什·拉基什说拉比萨米亚说的:如果第二次什一税在仪式上变得不洁净,人们就可以用它来涂油,这句话从何而来?正如经文所说:“我也没有为死人奉献它。”我没有为死人奉献它,而是为活人奉献,就像 w 一样 如果是为死者奉献,我就是奉献了。那么,什一税对于生者和死者来说,有什么用途是相同的呢?你们一定说是涂油礼。马尔·祖特拉强烈反对这种说法:但说这节经文指的不是涂油礼,而是指用第二次什一税换来的钱为死者购买棺材和裹尸布;这是被禁止的,但为生者购买衣服等是允许的。拉夫·耶霍舒亚的儿子拉夫·胡纳说:“其中”表示从什一税本身中获得的利益,而不是从换取什一税获得的钱中获得的利益。拉夫·阿什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我没有给”一定类似于“我没有吃”;就像在那里,吃来自什一税本身一样,在这里,奉献来自什一税本身。无论如何,关于第二次什一税的三个“其中”的例子需要不同的阐述。格玛拉问道:然而,仍然存在一个困难,因为言语类比只能从一方面进行,因为只有有关逾越节羔羊的诗句在其本身的上下文中是多余的。诚然,根据说人们可以从只能从一个方面进行的言语类比中得出推论并且无法从逻辑上反驳它的人的说法,即使有有效的反驳,这也很有效。但是根据说人们可以从这样的类比中得出推论并且也可以从逻辑上反驳它的人的说法,如果有理由区分这两种情况,那该怎么办?如上所述,逾越节羔羊和第二次什一税之间的类比是可以反驳的。革马拉回答说:拉比阿巴胡关于燃烧不纯的 teruma 油的这一哈拉卡源自拉夫纳赫曼所说的拉巴巴尔阿武所说的话。正如拉夫·纳赫曼所说,拉巴·巴尔·阿武说: “我,看哪,我已将我的 terumot 交给你管理”(《民数记》18:8)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从复数“我的 terumot”的扩展中可以得出,这节经文说的是两个 terumot,一个是仪式上纯净的 teruma,一个是仪式上不纯净的 teruma。仁慈者说:“我已给你”,即它将是你的,你可以从中受益。由于严格禁止食用不洁的 teruma,因此允许的好处是将其烧在煮熟的菜肴下面。由于允许从燃烧不洁的 teruma 中受益是从这里衍生出来的,因此两边都有“它的”这个短语。§ 米什那教导说,所有仪式上不洁的人,无论何种仪式上不洁,都不能吃 teruma。 《革马拉》问道:这些事情从何而来?拉比约哈南以拉比伊斯梅尔的名义说:经文写道:“亚伦后裔中任何患有麻风病或 zav 的人,在洁净之前都不能吃圣物”(《利未记》22:4)。现在,什么事情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