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只能在白天行割礼。但是,如果割礼的时间不对,则可以在白天或晚上行割礼。他们难道不是在以下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一位圣人,即拉比,认为对包皮前拉的人进行割礼的义务是根据托拉律法,因此,尽管割礼的时间不对,也必须在白天进行;而一位圣人,拉比埃拉扎尔·巴尔·西蒙,认为对包皮前拉的人进行割礼是根据拉比律法。《革马拉》驳斥了这种说法:你怎么能这样理解分歧呢?对于已经过了割礼适当时间的孩子,有谁说对他进行割礼的义务只是根据拉比律法?即使在第八天之后,根据托拉,他肯定有义务接受割礼,但 tanna’im 对这种情况也有不同意见。相反,每个人都同意,对包皮被拉出来的人进行割礼的义务是根据拉比律法,而对已经过了割礼适当时间的孩子进行割礼的义务是根据托拉律法。在这里,他们对以下内容存在分歧:一位圣人认为,我们阐述了“第八天,要给孩子行割礼”(利未记 12:3) 这句话中的“和当天”一词。多余的“和”字表示即使孩子在第八天没有接受割礼,也必须在白天进行割礼。而一位圣人,拉比埃拉扎尔·巴尔·西蒙 (Rabbi Elazar bar Shimon) 认为我们不会阐述“和在白天”这个短语,因此只有当割礼在第八天时才可以在白天进行,但之后也可以在晚上进行。正如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 所阐述的那样:Notar,即在规定时间之后剩下的祭品肉,需要焚烧。如果它在适当的时间焚烧,即在它成为 notar 的同一天,那么它只能在白天焚烧。如果不是在适当的时间焚烧,它可以在白天或晚上焚烧。拉比埃拉扎尔 (Rabbi Elazar) 从以下 baraita 中对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 的观点提出了异议:我只得出,在第八天接受割礼的孩子只能在白天接受割礼。我从哪里得出在第九天、第十天、第十一天或第十二天接受割礼的儿童应被纳入这一哈拉卡?从哪里得出他也只能在白天接受割礼?因此,经文中写道:“和在白天”,这表明在白天接受割礼的义务延伸到第八天之后。即使是圣人,他没有将字母 vav(意为“和”)解释为多余的,也会在字母 vav 和 heh 组合在一起时进行解释,并理解它们暗指圣经文本中未明确提及的情况。关于 notar,经文中写道:“第三天,祭品肉的剩余部分 [vehanotar] 应被火焚烧”(利未记 7:17),其中字母 vav 和 heh 表明在白天焚烧 notar 的义务延伸到第三天之后。约哈南拉比沉默了,因为他没有回答。埃拉扎尔拉比离开后,约哈南拉比对埃拉扎尔拉比的讲解印象深刻,他对赖什·拉基什说:我看到佩达特之子埃拉扎尔拉比坐着讲解摩西直接从上帝口中得到的《托拉》。赖什·拉基什对他说:这是他自己的讲解吗?这是一部巴赖塔。约哈南拉比问:这部巴赖塔是在哪里教授的?赖什·拉基什回答说:它在《利未记》的哈拉克米德拉什作品《托拉特·科哈尼姆》中,也称为《西弗拉》。约哈南拉比出去了,在三天内学完了整部《托拉特·科哈尼姆》,并在三个月内完全理解了它。 § 拉比·埃拉扎尔说:如果未受割礼的牧师洒了含有红母牛骨灰的净化水,以净化因尸体而感染仪式不洁的人,他的洒水是有效的,就像牧师在当天浸礼但直到夜幕降临才完全净化一样。因为,虽然这样的人被禁止吃 teruma,但他适合参加与红母牛有关的所有仪式。《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在当天浸礼的人适合参加与红母牛有关的所有仪式,那是因为他至少被允许吃什一税,所以他比未受割礼的人受到更宽容的对待,因为未受割礼的人被禁止参加第二个什一税。《革马拉》回答说:这是说我们在谈论吃吗?我们谈到了触摸,证据如下:如果一个人在那天浸入水中,并且被禁止触摸泰马,因为他无效 一个通过触摸吃 teruma 的人,却被允许参加与红母牛相关的所有仪式;那么对于一个未受割礼的人,根据所有观点,他被允许触摸 teruma,难道他不应该被允许参加与红母牛相关的仪式吗?《革马拉》评论道:这一观点也在 baraita 中被教导:如果一个未受割礼的牧师洒了净化水,他的洒水是有效的。发生了这样一个事件,这样一个人洒了净化水,圣人们认可了他的洒水行为。 《革马拉》对《托塞夫塔》(第 5:5 段)的教导提出了异议:如果一个女性通过将少量红母牛的骨灰放入为此目的而放入容器中的泉水中来圣化净化水,他的圣化是无效的,因为不确定他是否未受割礼,而未受割礼的男人没有资格圣化净化水。但如果雌雄同体者圣化了净化水,他的圣化是有效的。拉比耶胡达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即使雌雄同体者圣化了净化水,他的圣化也是无效的,因为不确定雌雄同体者是否是女人,而女人没有资格圣化净化水。无论如何,巴赖塔教导说,明确未受割礼的人,甚至不确定是否未受割礼的人,都没有资格圣化净化水。拉夫约瑟夫说:巴赖塔的这个坦纳,取消了未受割礼的人圣化净化水的资格,是拉比阿基瓦学派的坦纳,他将未受割礼的人纳入与管理仪式上不洁的人相同的哈拉卡中。正如巴赖塔所教导的:拉比阿基瓦说,“亚伦的后裔中,凡患麻风病或 zav 的人,在洁净之前不可吃圣物”(利未记 22:4)这句话中的“任何人”一词包括未受割礼的人,他也被禁止食用圣食。同样,在其他事项上,例如净化净化水,未受割礼的人与仪式上不洁的人地位相同。拉瓦说:当时我坐在拉夫约瑟夫面前,我遇到了以下困难:如果是这样,根据拉夫约瑟夫的观点,未受割礼的人和仪式上不洁的人地位相同,难道我们找不到一个坦纳同时教授未受割礼的人和仪式上不洁的人的哈拉卡,我们应该说这是拉比阿基瓦的观点吗?应该有某些来源反映这种观点。革马拉问道:难道没有这样的来源吗?但巴赖塔不是这样教导的吗:未受割礼的人和仪式上不洁的人在三个朝圣节日中都无需出现在圣殿中。 《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论点:这没有证据,因为可以说,未受割礼的人可以免于出现在圣殿,因为他令人厌恶,未受割礼的人出现在圣殿庭院里是不合适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他事情上,他也被当作一个仪式上不洁的人对待。《革马拉》评论道:拉比和拉比耶胡达对雌雄同体者遵循他们通常的推理。正如在《巴莱塔》中所教导的:除了聋哑人、白痴和未成年人外,所有人都适合净化净化水。拉比耶胡达认为未成年人适合这项任务,但认为女人和雌雄同体者不适合。《革马拉》解释说:拉比们的理由是什么?正如所写:“他们要取赎罪祭所烧的灰烬,用器皿盛满活水,代替不洁净的灰烬”(《民数记》19:17)。将水和收集灰烬并列在一起,表明它们受同一哈拉卡的管辖。因此,那些不适合收集灰烬的人同样不适合圣化,而那些适合收集灰烬的人同样适合圣化。既然女人适合收集红母牛的灰烬,她也可以圣化它的水。拉比耶胡达本可以对你说:如果是这样,那么让经文这样说:他要拿。转换为复数形式“他们要拿”的意义是什么?它教导说,即使那些在那里不适合的人在这里也适合。由于两起案件的哈拉克霍特并不相同,拉比耶胡达认为未成年人适合执行圣化。《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是这样,根据拉比耶胡达的说法,女人也应该适合圣化净化水。《革马拉》回答说:拉比耶胡达准确地读了这节经文。它说:“他应该把它放在上面”,而不是:她应该把它放在上面。《革马拉》问:那么如何 拉比们对这一说法作何反应?如果这节经文是这样的:他将取灰烬……他将安放,我会说必须由一个人取灰烬,并且同一个人还必须将水洒在灰烬上。因此,至仁者写道:“他们取灰烬”,表明即使由两个不同的人执行,仪式也是有效的。如果至仁者写道:他们取灰烬……他们将安放,我会说必须由两个人取灰烬,并且两个人还必须将水洒在灰烬上,但如果这些仪式由少于两个人执行,则无效。因此,托拉写道:“他们取灰烬……他将安放”,以教导即使两个人取灰烬,一个人将水洒在灰烬上,仪式也是有效的。由于这节经文必须以这种方式精确表述才能教导该哈拉卡,因此“他要安放”这句话不能理解为排除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