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是通过订婚获得了她。如果她是一位与牧师订婚的以色列女子,他不允许她食用特鲁玛,原因如乌拉所说:虽然根据托拉法,牧师的未婚妻可以食用特鲁玛,但圣贤们禁止她这样做,以免她允许其他家庭成员食用。米什那还教导说,聋哑人使妇女没有资格食用特鲁玛,也不允许她食用。革马拉详细说明:如果她是一位与聋哑以色列人结婚的牧师的女儿,他就会取消她的资格,因为他是通过圣贤法令批准的婚姻获得了她。虽然根据托拉法,聋哑人的婚姻无效,但圣贤们制定了法令来认可这种婚姻。如果她是以色列妇女,嫁给了聋哑牧师,牧师不会让她享用 teruma,正如仁慈者在《妥拉》中所说:“他用银子买的,可以吃”(《利未记》22:11),而这个聋哑人不能根据《妥拉》法律获得,因为他没有法律行为能力。§ 米什那还教导说,九岁男孩剥夺了妇女享用 teruma 的资格,不允许她享用。我们想到,米什那指的是一位等待九岁零一天的 yavam 的寡妇。因此,《革马拉》询问:这是关于什么教导的?如果是关于剥夺她享用 teruma 的资格,那么更年轻的 yavam 也会剥夺她的资格,因为建立了利未婚夫关系,她不能回到父亲的家。如果是关于让她享用 teruma,那么如上所述,年长的 yavam 也不允许她享用。Abaye 说:这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九岁零一天的 yavam,他已经与他的 yevama 进行了性交,因为她是根据托拉法被他获得的。你可能会想说,既然根据托拉法她被他获得了,因为他的性交行为的法律地位就是性交,那么他也许允许她享用 teruma。因此,米什那告诉我们,圣贤们将九岁零一天的男孩性交的法律地位视为通过金钱或成年男子签署的文件进行的利未婚妻订婚,这不足以让她享用 teruma。由于利未婚婚仅根据拉比法有效,因此根据托拉法,利未婚妻不被视为其金钱的获得,因此不得享用特鲁玛。拉瓦对他说:如果是这样,请考虑米什那的后一个条款,该条款教导说,如果男孩不确定他是否九岁零一天,如果不确定他是否不是九岁零一天,则该男孩将失去享用特鲁玛的资格,并且他不允许她享用。现在,根据您的解释,一个肯定九岁的人不允许她享用特鲁玛,那么是否有必要对一个不确定他是否达到该年龄的男孩教导同样的道理?相反,拉瓦 (Rava) 说,米什那 (mishna) 所教导的这条哈拉卡是关于一个九岁零一天的男孩,他是巴莱塔 (baraita) 中列出的不适合男性之一,他们通过性交使女性失去了与牧师结婚的资格,因为他们不适合通过婚姻进入以色列集会,正如巴莱塔 (baraita) 所教导的:一个九岁零一天的男孩,如果是皈依亚扪人或摩押人的,或者是皈依埃及人的或以东人的,或者是撒玛利亚人 [kuti]、基遍人、哈拉尔人或 mamzer,当他与女祭司(即牧师、利未人或以色列人的女儿)性交时,他因此使她失去了嫁给牧师的资格,如果是牧师的女儿,则不能参加 teruma。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因为后一个条款,即下一个米什那(69a),教导说,如果不适合通过婚姻进入以色列集会的男子与女性发生婚外性交,那么这些女性就没有资格嫁给祭司: 可以推断,在上面的第一个条款,即米什那中,我们处理的不是不适合的个人,而是适合与血统完美的犹太人结婚的男子。革马拉回答说:这种推断是错误的。米什那的第一个条款处理的是那些不适合通过婚姻进入以色列集会的人,而后一个条款处理的是那些仅仅不适合担任祭司的人。这就是为什么米什那分别提到他们的原因。因此,拉瓦的解释是,米什那指的是一个不适合的九岁男孩,这是可行的。§ 革马拉解决了这个问题本身,并引用了完整的 baraita。一个九岁零一天大的男孩,是皈依亚扪人或摩押人的;或皈依埃及或以东的人;或撒马利亚人、基遍人、哈拉尔人或马姆泽人,当他与女祭司、利未人或以色列人交合时 raelite,因此他取消了她嫁给祭司的资格。拉比 Yosei 说:在上述个人中,任何人的后代不适合进入以色列集会,那么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就不能成为祭司。但是,任何人的后代并非不适合,就不会通过性交取消女人的资格。拉班 Shimon ben Gamliel 说:如果你可以娶他的女儿,那么你可以娶他的遗孀,即使你是一名牧师。如果你的女儿可以嫁给血统完美的犹太人,那么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就不会成为祭司。如果你是牧师,那么你也不能娶他的女儿。Gemara 问道:这些事情从何而来,说与不适合的男人发生性关系会让女人不适合参加 teruma 并嫁给牧师?拉夫耶胡达说,拉夫说:经文写道:“如果祭司的女儿嫁给一个普通人 [ish zar],她就不可吃圣物以外的食物”(利未记 22:12)。这可以推断,由于她与一个不适合她的人发生性关系,他取消了她嫁给祭司的资格,因为 ish zar 这个表达的字面意思是被排除在外的男人。Gemara 问道:这节经文对于教导哈拉卡是必要的,仁慈者说:祭司的女儿嫁给非祭司,即使是她被允许结婚的人,也不能享用 teruma。因此,哈拉卡的来源不可能是与不适合的男人发生性关系导致女人不适合享用 teruma 并嫁给祭司。 《革马拉》回答说:这一禁令源自“但如果祭司的女儿是寡妇或离婚的,没有孩子,又回到父亲的家,像她年轻时一样,她可以吃父亲的食物”(利未记 22:13)。从仁慈者说“回到父亲的家……她可以吃”这一事实可以推断出,最初,当她嫁给非祭司时,她是不允许吃的。因此,禁止妇女与不合格男子发生性关系并食用 teruma 的禁令可能源自前一节经文,因为这对这一哈拉卡来说不是必要的。 《革马拉》拒绝了这个答案:如果禁止祭司的女儿与非祭司结婚而食用 teruma 的规定仅源自后一节经文,我会说这是源于积极 mitzva 的禁令,因为它是以积极形式陈述的,并且根据源于积极 mitzva 的禁令就是积极 mitzva 的原则,她不会受到法院的惩罚。因此,仁慈者写下了前一节经文,以确立明确的禁令。《革马拉》反驳道:禁止非祭司的妻子食用 teruma 的规定源自另一节经文:“任何普通人都不得食用圣物”(《利未记》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