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还提到了另一个案例,法院强迫一名男子与十年未生育的妻子离婚。如果他说:你在我们结婚十年内流产了,而自那时以来不到十年,他就不应该与她离婚,而她说:我没有流产,拉比阿米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会被相信,因为如果她流产了,她就不会通过否认他的主张来证明自己不孕。如果她流产了,然后又流产了,又流产了,她就被认定为一个容易流产的女人,她的丈夫必须与她离婚,这样他才能和另一个女人生孩子。如果他说她流产了两次,而她说流产了三次,拉比 Yitzḥak ben Elazar 说:在自修室里审理了一起此类事件,他们说人们相信她,因为如果她没有第三次流产,那么她就不会成为一个容易流产的人。米什那:根据 mitzva,男人被命令要生养众多,但女人没有。拉比 Yoḥanan ben Beroka 说,女人也被命令,正如经文中关于他们两人所说:“上帝保佑他们,上帝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创世记 1:28)革马拉:这些事情从何而来,说女人在 mitzva 中没有生养众多的义务?拉比伊莱阿 (Rabbi Ile’a) 以拉比西蒙 (Rabbi Shimon) 的儿子拉比埃拉扎 (Rabbi Elazar) 的名义说道:经文写道:“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征服这地”(创世记 1:28)。征服是男人的方式,不是女人的方式。因此,很明显,包括生养众多的诫命在内的整个诫命都只给了男人,而不是女人。《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相反,复数术语“征服它 [vekhivshuha]”表示包括他们两个。拉夫纳赫曼巴尔伊扎克 (Rav Naḥman bar Yitzḥak) 说道:在《托拉》中写到没有字母 vav,因此可以读作:征服它 [vekhivsha],用单数表示。拉夫约瑟夫 (Rav Yosef) 说:证据来自这里:“上帝对他说: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生养众多 [perei urvei]” (创世记 35:11),这是单数,并没有说:要生养众多 [peru urvu] 是复数。 Gemara 引用了拉比伊莱 (Rabbi Ile’a) 以拉比西蒙 (Rabbi Shimon) 的儿子拉比埃拉扎 (Rabbi Elazar) 的名义所做的其他陈述。拉比伊莱 (Rabbi Ile’a) 以拉比西蒙 (Rabbi Shimon) 的儿子拉比埃拉扎 (Rabbi Elazar) 的名义说道:正如一个人说那些会被听取的话是一种戒律一样,一个人不说那些不会被听取的话也是一种戒律。人们不应该责备那些不接受他的信息的人。拉比阿巴说:他必须克制自己不说话,正如经文所说:“不要责备嘲笑者,否则他会恨你;责备智者,他会爱你”(箴言 9:8)。拉比伊莱阿还以拉比西蒙的儿子拉比埃拉扎尔的名义说:在能带来和平的事情上,一个人可以背离真相,正如经文所说:“你父亲临终前吩咐说:所以你要对约瑟说:请原谅你兄弟的罪行,等等。”(创世记 50:16-17)。雅各从未下达过这个命令,但他的儿子们错误地将这句话归咎于他,以维护他们与约瑟之间的和平。拉比纳坦说:为了维护和平,背离真理是一种戒律,如经上所说:“撒母耳说:我怎能去,扫罗听见了就会杀我”(撒母耳记上 16:2)。上帝在下一节经文中回答说,撒母耳应该说他去献祭,这表明上帝命令人们撒谎以维护和平。拉比伊斯梅尔的学校教导说:和平是伟大的,因为即使是神圣的主,愿他受到祝福,也为它背离了真理。例如,最初写道撒拉对亚伯拉罕说:“我主老了”(创世记 18:12),最后写道上帝告诉亚伯拉罕,撒拉说:“我也老了”(创世记 18:13)。上帝调整了撒拉的话,以免亚伯拉罕伤害感情,导致亚伯拉罕和撒拉争吵。 § 米什那教导说,拉比约哈南·本·贝罗卡 (Rabbi Yoḥanan ben Beroka) 说,妇女也包括在米茨瓦 (mitzva) 中,要生儿育女。据说,两位阿莫拉伊姆,拉比约哈南和拉比耶霍舒亚·本·利维 (Rabbi Yehoshua ben Levi),对此事意见不一。一个说哈拉卡符合拉比约哈南·本·贝罗卡 (Rabbi Yoḥanan ben Beroka) 的意见,另一个说哈拉卡不符合拉比约哈南·本·贝罗卡 (Rabbi Yoḥanan ben Beroka) 的意见。 《革马拉》评论道:结论是拉比·尤阿南说哈拉卡不符合拉比·尤阿南·本·贝罗卡的观点,因为拉比·阿巴胡坐着以拉比·尤阿南的名义说哈拉卡符合拉比·尤阿南·本·贝罗卡的观点,而坐在他对面的拉比·阿米和拉比·阿西转过脸去,表示 他们表示不同意拉比约哈南的观点,但出于对拉比阿巴胡的尊重,不想明确反驳他的说法。而有人则说,事情还有另一个版本,说是拉比哈伊亚·巴尔·阿巴说了这句话,而拉比阿米和拉比阿西则转过身去。拉夫帕帕说:当然,根据说拉比阿巴胡说这话的人的说法,出于凯撒宫廷的荣誉,拉比阿米和拉比阿西没有对他说任何话,只是暗示了他们的不同意见,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拉比阿巴胡与凯撒宫廷关系密切。然而,根据说拉比哈伊亚·巴尔·阿巴说这话的人的说法,让他们明确地对他说:拉比约哈南没有说过这话。无论如何,根据阿米拉比和阿西拉比的说法,尤哈南拉比显然不同意尤哈南本贝罗卡拉比的观点。《革马拉》问道:关于这个问题得出了什么结论?《革马拉》建议:来听听,正如阿哈巴尔哈尼纳拉比所说,阿巴胡拉比所说,阿西拉比所说:在凯撒利亚的犹太教堂里,尤哈南拉比遇到了一件事情,一个女人在结婚十年后想和丈夫离婚,丈夫说丈夫必须和她离婚,并给她婚约的报酬。如果你想说她没有被命令要生养众多,那么婚约的报酬在这里有什么用呢?她为什么有权要求离婚并获得婚约的报酬? 《革马拉》回答说:也许那是她因为其他原因而要求离婚的情况,也就是说,她想要孩子的原因不是履行生儿育女的戒律。由于这个要求有理有据,她的丈夫必须与她离婚并支付她的婚约。这就像某个女人来到拉比阿米面前,以她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为由要求离婚。她对他说:给我我的婚约费用。他对她说:走开,你没有被命令要生儿育女,也没有权利要求离婚。她对他说:这个女人老了会怎么样呢?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孩子,谁来照顾我?拉比阿米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会强迫丈夫与她离婚并支付她的婚约费用。 《革马拉》讲述了一个类似的事件:一位妇女来到拉夫·纳曼面前,要求离婚,因为她的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他对她说:你没有被命令要生儿育女。她对他说:难道这个女人不需要一根拐杖和一把锄头来埋葬她吗?换句话说,这个女人说她想要孩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她年老时照顾她,在她死后埋葬她。拉夫·纳曼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然会强迫丈夫与她离婚。《革马拉》讲述了拉比·希亚的儿子耶胡达和希兹基亚是双胞胎,但其中一个在怀孕九个月后发育完全,另一个在第七个月初发育完全,而且他们出生的时间相隔两个月。拉比·希亚的妻子耶胡迪特因这些不寻常的分娩而感到剧烈的分娩痛。她换了衣服,不让拉比·希亚认出她,然后来到拉比·希亚面前,问他一个犹太教问题。她说:女人被命令要生儿育女吗?他对她说:不。她去喝了一种不孕药水。最后事情败露了,拉比·希亚知道了耶胡迪特的所作所为。他对她说:要是你再给我生一个肚子,也就是再生一对双胞胎就好了。正如师父所说:耶胡达和希兹基亚是孪生兄弟,后来成为杰出的托拉学者,而拉比·希亚的女儿帕齐和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