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证据:这个 baraita 是根据谁的观点做出的?它符合拉比梅尔的观点,梅尔认为,与大祭司发生过非正常性交的女性是允许的,而当拉夫说出他的话时,他的说法符合拉比埃拉扎尔的观点,后者认为这样的女性没有资格嫁给大祭司。《革马拉》问道:如果拉夫的说法符合拉比埃拉扎尔的观点,那为什么他特别指出,因为她不是处女,所以他不能与她发生性关系?让他从她是处女的事实中得出这个结论,正如拉比埃拉扎尔所说:即使是未婚男子与未婚女子发生性关系,目的不是结婚,他也会因此使她成为处女。拉夫·约瑟夫说:当拉夫说进行过肛交的女人不适合嫁给大祭司时​​,他指的是与动物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因为在那里她因为是非处女而被取消了资格,但她并没有因为禁止使用带子而被取消资格。阿巴耶对他说:无论你怎么看,这个答案都很难:如果她被认为是非处女,那么她也是带子,如果她不是带子,那么她也不是非处女。并且,以免你说这类似于一名妇女因被异物非典型地插入(即肛门)而失去贞操的情况,因此她的处女膜没有受损,她也没有被禁止成为处女膜,但她不再被视为处女,这是不正确的:如果是这样,如果这样的妇女被视为非处女并被禁止担任大祭司,那么就没有适合担任大祭司的妇女,她没有因被异物非典型地插入(即被厕所里用来清洁自己的鹅卵石)而失去贞操。相反,拉比泽拉 (Rabbi Zeira) 说,拉夫指的是在与丈夫进行非典型性交后拒绝他的人。虽然性交行为并不淫荡,因为她当时已经结婚了,但她仍然没有资格嫁给神职人员,因为她不是处女。 § 拉比·希米·巴尔·希亚 (Rabbi Shimi bar Ḥiyya) 说道:与动物发生性关系的妇女就像处女膜意外破裂的妇女。因此,她不是处女膜,适合担任神职。巴莱塔 (baraita) 也教导了这一点:如果一名妇女与非男性,即动物发生性关系,尽管如果她是故意这样做,并且有目击者在场,并事先警告她会受到惩罚,她可能会被石头砸死,但她仍然适合担任神职。当拉夫·迪米 (Rav Dimi) 从以色列回来时,他说:在 Hitlu 村发生了一起事件,涉及一名正在打扫房子的女孩 [riva],一条用于狩猎的村里 [kufri] 狗从后面鸡奸了她。拉比·耶胡达·哈纳西 (Rabbi Yehuda HaNasi) 允许她担任神职,因为她不被视为处女膜。撒母耳说:拉比耶胡达哈纳西甚至允许她做大祭司,因为她仍然被认为是处女。《革马拉》对这番评论感到困惑:在拉比耶胡达哈纳西时代有大祭司吗?相反,撒母耳的意思是她适合做大祭司。皮尔金的拉瓦对拉夫阿什说:圣贤们说动物是不可卖淫的,这话从何而来?拉夫阿什回答说,正如经上所写的:“你不可将妓女的酬金或狗的价钱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 23:19)。这节经文禁止人们将动物作为祭品献祭,如果该动物曾被用来支付妓女的服务,或曾被用来购买狗。我们在米什那 (Temura 30a) 中了解到:狗的租金,即男人或女人为了与狗交配而支付给狗主人的洁食动物,以及妓女的价格,即用来购买妓女作为女仆的洁食动物,都允许作为祭品献祭。这是因为经文中指出,它们都是令人憎恶的。因此,只有两种东西被禁止,即支付给妓女的服务费和用于购买狗的钱,而不是四种,因为相反的情况被排除在这一哈拉卡之外。§ 圣贤教导:大祭司不得娶他自己强奸的女人和他自己引诱的女人,因为他被命令娶处女。如果他娶了她,他就结婚了。对于被其他男人强奸的女人和被其他男人引诱的女人,他不能娶她。如果他娶了她,拉比埃利泽·本·雅各布说,这种结合所生的孩子是合法的,拉比们说后代的血统是完美的。《革马拉》分析了这一巴赖塔。它指出,如果他娶了自己强奸或引诱的女人, 受教育后,他就结婚了。拉夫·胡纳说,拉夫说:他必须用离婚证与她离婚。《革马拉》问道:但请考虑一下巴赖塔的教导:如果他娶了她,他就结婚了。既然很明显婚姻在技术上是有效的,那么它一定是在说他们被允许保持婚姻。拉夫·阿哈·巴尔·亚科夫说:不,它的意思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