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问道:但是,拉比·约塞不接受有一条法令,即等待三个月以区分第一任和第二任丈夫的后裔吗?根据《革马拉》对其陈述的修正,似乎没有拉比·约塞适用该法令的情况。《革马拉》回答说:确实,他不接受该法令。如果您愿意,可以说他确实接受了该法令,并将其应用于已婚妇女离婚的情况。关于从更有力的推论中对他的观点的质疑,修正米什纳并说:拉比·约塞说,所有只与前任丈夫订婚然后离婚的妇女都可以在三个月内结婚,因为等待的理由不适用于这种情况。《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那么拉比·约塞的观点与拉比·耶胡达的观点相同。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革马拉》回答说:对于一个曾嫁给前夫的女人,如果想订婚,两者之间有实际区别。耶胡达拉比认为,可以不等三个月就与曾嫁给前夫的女人订婚。而约塞拉比则认为,不等三个月就禁止与曾嫁给前夫的女人订婚。《革马拉》问道:但约塞拉比真的认为,不等三个月就禁止与曾嫁给前夫的女人订婚吗?《巴赖塔》不是这样教导的吗:约塞拉比说,所有的女人都可以不等就订婚,除了寡妇,因为她必须为已故的丈夫守丧;她的守丧期是多久?是三十天。她们中没有人可以结婚,直到她们等了三个月。《革马拉》澄清了这个问题:这个巴赖塔有什么困难?如果我们说,巴赖塔教导:拉比约塞说所有女人都可以订婚而不必等待,巴赖塔是否比米什那更强,米什那教导说,只与前夫订婚然后离婚的女人可以在三个月内结婚?在这里,巴赖塔也可以被确立为教导,只与前夫订婚然后离婚的女人可以在三个月内结婚。相反,困难来自后一个条款,它教导:她们中没有人可以结婚,直到她们等待了三个月。这意味着拉比约塞认为,具体结婚是不允许的,但订婚似乎很好,是允许的。这挑战了《革马拉》最初的说法,即拉比约塞在这一点上不同意拉比耶胡达的观点。拉瓦说:解决难题,修改拉比尤塞的说法:拉比尤塞说,所有与前夫订婚后离婚的妇女可以在三个月内结婚,但寡妇除外,因为寡妇必须为已故的丈夫守哀悼期。她的哀悼期是多长?是三十天。与前夫结婚的妇女必须等待三个月才能订婚。《革马拉》问道:但是,一个因订婚而成为寡妇的妇女也必须为丈夫守哀悼期吗?拉比哈伊亚·巴尔·阿米 (Ḥiyya bar Ami) 不是在 baraita 中教导说:如果一个人的订婚对象是妻子,他就不会为她守一段严肃的哀悼期,如果他是一名牧师,他就不允许为她举行不洁的仪式。同样,如果他死了,她不会为他举行一段严肃的哀悼期,也不会因他而变得不洁。如果她死了,他不会继承她的遗产。如果他死了,她会收取婚约的报酬。《巴赖塔》表明,寡妇只有在嫁给他而不仅仅是订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哀悼她的丈夫。如果是这样,显然拉比约塞在米什那中的裁决是指已婚妇女。因此,为了保护拉比约塞的陈述不受拉夫·希斯达的更有力的推论的影响,《革马拉》对拉比约塞的陈述的所有修正都被驳斥了。相反,一定是在阿夫月第九周之前的时期是否允许与女性订婚的问题在 tanna’im 之间引起了争议。正如在《巴赖塔》中所教导的:从阿夫月的新月到第九天的斋戒,公众减少活动,禁止商业交易、建筑和种植,禁止订婚和结婚。在阿夫月的第九天发生的那一周,禁止剪头发和洗衣服,禁止订婚。有人说:整个月都禁止。《革马拉》对拉比约塞的观点的质疑,即禁止寡妇在哀悼期间订婚,是基于一个更有力的推论,即在哀悼之前的哀悼期间允许订婚。 九月九日的那一周。然而,由于这项裁决存在争议,拉比 Yosei 可以拒绝更有力的推论,指出他的观点一致,即在那段时期内订婚实际上是被禁止的。拉夫阿什 (Rav Ashi) 强烈反对这一点:从哪里可以知道,当 baraita 禁止订婚时,是指真正的订婚?也许只有举办订婚宴是被禁止的,而仅仅订婚似乎很好并且是被允许的。Gemara 质疑拉夫阿什的反对意见: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禁止结婚,人们也可以提出同样的主张:对于禁止结婚,同样,只有举办婚宴是被禁止的,而仅仅结婚似乎很好并且是被允许的。Gemara 拒绝了它的问题:这些情况如何比较?当然,即使没有宴会,婚姻也有欢乐,但没有宴会的订婚还有欢乐吗?这只是一个合法的仪式。相反,拉夫·阿什表达了拉夫·约塞伊不同的看法:新哀悼,即为刚刚去世的亲人哀悼,不同于旧哀悼,即为圣殿被毁等历史事件哀悼,后者应该更宽容一些。而公众的哀悼不同于个人的私人哀悼,后者应该更严格一些。因此,不可能从为圣殿哀悼的哈拉克霍特推断出妻子为丈夫哀悼的哈拉克霍特。米什那:如果四个兄弟娶了四个女人,其中一些兄弟无子而死,他们的妻子就成了耶瓦莫特。如果幸存的长兄希望与他所有的 yevamot 完成利未婚,他有权这样做。如果一个人娶了两个女人,并且没有孩子,那么任何一个妻子与 yavam 发生性关系或 ḥalitza 都会解除她的对立妻子的利未婚关系,而对立妻子无需进入利未婚或履行 ḥalit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