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他的妻子还活着的时候,他被禁止与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的母亲、她的父亲的母亲、她的女儿、她的女儿的女儿、她的儿子的女儿以及她的姐妹发生关系。但是,其他没有履行哈利扎的兄弟可以与她的亲戚发生关系。她被禁止与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儿子的儿子、他的兄弟以及他兄弟的儿子发生关系。米什那规定了一条附加原则:一个男人被允许与他的哈利扎的对手妻子的亲戚发生关系,即与他履行哈利扎的妻子。由于他没有与她履行哈利扎,所以她不被视为已经与他结婚。但是,他被禁止与 ḥalutza 亲属的竞争对手妻子发生关系,也就是说,除了禁止他与 ḥalutza 的亲属发生关系之外,他还被禁止与他们的竞争对手妻子发生关系。GEMARA:圣贤们面临一个两难的境地:除了托拉禁止与妻子的近亲发生关系之外,圣贤们还规定,还禁止与妻子的次要亲属发生关系,即那些关系不那么密切但被托拉法律允许的人。既然圣贤们规定,ḥalutza 应被视为已经嫁给了执行 ḥalitza 的人,因此她的近亲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那么他们是否也规定,禁止次要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应适用于 ḥalutza 的情况? 《革马拉》提出了两难的两面:圣贤们是否规定,禁止与亲属发生关系仅适用于托拉法禁止的亲属,而对于 ḥalutza,其亲属仅受拉比法令的禁止,他们并没有规定禁止与亲属发生关系?或者,也许 ḥalutza 的情况也一样,而由于拉比禁止其亲属发生关系的基础是,这被视为她实际上已经与她的 yavam 结婚,因此禁令也应扩展到她的次要亲属?《革马拉》建议:来听听米什那的证据:yavam 被禁止与他的 ḥalutza 的母亲以及她母亲的母亲发生关系。然而,米什那并没有教导禁止与她母亲的母亲的母亲发生关系,这是次要关系之一。这表明禁止次要关系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也许这就是米什那不教导这种情况的原因,因为它需要在后一个条款中教导:然而,其他没有履行哈利扎的兄弟被允许与她的亲戚发生关系。如果它在第一条款中教导了禁止她母亲的母亲的母亲,我会错误地说兄弟们特别被允许与她母亲的母亲的母亲发生关系,但不允许与她母亲的母亲发生关系。因此,从米什那的那个案例中无法提出任何证据。《革马拉》反对:但如果他被禁止与曾祖母发生关系,那么让它在第一个条款中教导:她母亲的母亲的母亲,然后让它在后一个条款中教导:兄弟们被允许与他们所有人发生关系。这样可以避免上述担忧。事实上,米什那没有这样做,这表明他不被禁止与曾祖母或任何其他次要亲属发生关系。《革马拉》总结道:确实,这很难,但仍然没有定论。《革马拉》建议:来听听米什那的另一个证明:她被禁止与他的父亲以及他父亲的父亲发生关系。《革马拉》解释了这一证据:无论如何,米什那教导说,她被禁止与他父亲的父亲发生关系。什么,难道不是因为拉比法令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执行哈利扎的人,所以她被禁止与祖父发生关系,因为她被认为是祖父儿子的儿媳,即祖父孙子的妻子,这是一种次要关系?如果是这样,米什那明确表明,禁止次要关系也适用于 ḥalutza 的情况。Gemara 拒绝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与祖父结婚,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婚,根据托拉法,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结婚,正是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祖父儿子的儿媳。因此,无法从米什那的那个案例中得出任何证据。Gemara 建议:来听听米什那的另一个证据:她被禁止与人结婚 与其儿子的儿子发生关系。《革马拉》解释了这一证据:难道不是因为拉比法令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哈利扎仪式的人,所以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被认为是孙子父亲的父亲的妻子,这是一种次要关系?如果是这样,米什那明确表明,禁止次要关系也适用于哈利扎的情况。《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婚,根据托拉法,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发生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孙子父亲的父亲的兄弟的妻子,这也是一种被禁止的次要关系。因此,从米什那的那个案例中无法提出任何证据。 《革马拉》问道:但是阿美马尔规定一个男人可以与其祖父的父亲的兄弟的妻子结婚。因此,米什那中的禁令不能归因于这种关系。《革马拉》解释说:阿美马尔将确立米什那的案例:他的儿子的儿子,指的是与祖父的儿子的儿子发生关系。米什那指出,她禁止他的父亲、他祖父的父亲、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儿子发生关系。《革马拉》假设代词的前身是:他的,在短语中:对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儿子,是举行哈利扎的人。因此,米什那教导说,她禁止与与她举行哈利扎的人的儿子和孙子发生关系,这是次要关系。然而,阿梅马尔 (Ameimar) 认为这个代词的前身是父亲的父亲,在米什那 (mishna) 中紧接着这个代词出现。因此,米什那 (mishna) 教导说,与她一起行哈利扎 (ḥalitza) 的人的祖父、祖父的儿子(即死者的兄弟)以及祖父的儿子的儿子(即死者的侄子)不得与她行哈利扎 (ḥalitza)。托拉律法禁止这些亲属行耶瓦玛 (yevama)。因此,从米什那 (mishna) 的那个案例中无法得出任何证据。革马拉 (Gemara) 对这种理解提出了质疑:他的儿子和他儿子的儿子:但如果是这样,这些亲属就是他的兄弟和他兄弟的儿子,他们已经在米什那 (mishna) 中明确提到了。 《革马拉》解释说:这并不是不必要的重复,因为米什那首先教导她禁止与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接触,然后教导她也禁止与他的同母异父兄弟接触。《革马拉》建议:来听听拉比哈伊亚 (Rabbi Ḥiyya) 教导的巴赖塔 (baraita) 的证明:在被禁止参加哈鲁扎 (ḥalutza) 的亲属中,有四个是托拉 (Torah) 律法禁止的,四个是拉比 (Rabic) 律法禁止的,具体如下:已故丈夫的父亲、他的儿子、他的兄弟和他兄弟的儿子是托拉 (Torah) 律法禁止的;他的父亲、他的母亲的父亲、他的儿子的儿子和他女儿的儿子是拉比 (Rabic) 律法禁止的。无论如何,巴赖塔 (baraita) 教导她禁止与他的父亲的父亲接触。什么,难道不是因为拉比法令禁止她与他通婚,因为拉比法令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 ḥalitza 的人,因此禁止她与祖父通婚,因为她被视为祖父儿子的儿媳,这是一种次要的禁忌关系?这将证明禁止次要关系适用于 ḥalutza 的情况。Gemara 拒绝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是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婚,根据托拉法,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通婚,正是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祖父儿子的儿媳。因此,无法从 baraita 的案例中提出任何证据。 《革马拉》继续考虑是否可以从《巴赖塔》中列出的其他次要关系中得出证据:来听听《巴赖塔》所教的证据:她被禁止与他的外祖父发生关系。《革马拉》解释了这一证据:难道她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不是因为拉比的法令,即她被认为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哈利扎的人,因此她被禁止与祖父发生关系,因为她被认为是祖父女儿的儿媳,这是一种次要关系?这将证明禁止次要关系适用于哈利扎的情况。《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是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婚,根据《托拉》法律,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发生关系,正是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祖父女儿的儿媳。因此,从巴赖塔的那个案例中无法得出任何证据。来听听巴赖塔所教的证明:她 禁止他儿子的儿子与她发生关系。《革马拉》解释了这一证据:难道她不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不是因为拉比法令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哈利扎仪式的人,所以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被认为是孙子父亲的父亲的妻子,这是一种次要关系?如果是这样,巴赖塔明确表明,禁止次要关系适用于哈利扎的情况。《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婚,根据托拉法,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发生关系,并且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孙子父亲的父亲的兄弟的妻子,这也是一种被禁止的次要关系。因此,无法从巴赖塔的案例中得出任何证据。 《革马拉》问道:但是阿美马尔裁决不是允许一个男人与他父亲的父亲的兄弟的妻子结婚吗?因此,米什那中的禁令不能归因于这种关系。《革马拉》承认:阿美马尔将确立米什那的案例:他儿子的儿子,这是因为拉比法令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哈利扎的人,因此很明显他认为圣贤法令禁止次要禁忌关系应该适用于哈利扎的情况。《革马拉》继续为那些不同意阿美马尔的人寻找证据:来听听巴赖塔教导的证据:她被禁止与他女儿的儿子结婚。 《革马拉》解释了这一证据:难道不是因为拉比的法令,她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因为拉比认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哈利扎仪式的人,所以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被认为是孙子外祖父的妻子,这是一种次要关系?如果是这样,巴赖塔明确表明,禁止次要关系适用于哈利扎的情况。《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证据:不,她被禁止与他的孙子发生关系,因为她之前与死者结过婚,根据托拉法,死者的亲属被禁止与她发生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她被认为是孙子外祖父兄弟的妻子。《革马拉》对此提出质疑:但圣贤们并没有下令将这样的人包括在被禁止的次要禁忌关系的亲属中。相反,难道不是如《革马拉》最初假设的那样,由于拉比法令,她被禁止与他发生关系,这被视为她实际上已经嫁给了与她一起举行 ḥalitza 的人,因此,难道不能从这个案例中得出结论,圣贤颁布法令,禁止次要禁忌关系的规定应适用于 ḥalutza 的情况吗?《革马拉》证实:确实应该从中得出结论,确实如此。§ 米什那指出:一个男人被允许与他的 ḥalutza 的竞争对手妻子的亲戚发生关系;但是,他被禁止与他的 ḥalutza 亲戚的竞争对手妻子发生关系。《革马拉》引用了一项裁决:Rav Tovi bar Kisna 说,Shmuel 说:对于与他的 ḥalutza 的竞争对手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人,这种结合的后代是 mamzer。这项裁决的理由是什么?问题在于她仍处于她最初的禁令中。通常,禁止与兄弟的妻子发生关系。但是,当有一项 mitzva 来圆房利未婚姻时,由于 yavam 和 yevama 之间的利未关系,该禁令不适用。虽然在 ḥalitza 之后利未关系被解除,但该妇女作为 ḥalutza 的身份意味着只有较轻的禁止与 ḥalutza 结婚的禁令适用于她,并且她不会回到她最初的禁忌地位。Shmuel 声称,ḥalutza 的竞争对手妻子不被认为在她的 ḥalitza 行为中得到代表;因此,她们没有获得与 ḥalutza 本人相似的地位。因此,他认为在 ḥalitza 之后,竞争对手妻子再次受到最初禁止与兄弟的妻子结婚的禁令。由于这一禁令涉及 karet,因此任何从这种结合中诞生的后代都是 mamzer。Rav Yosef 说:我们也是从 mishna 的推论中了解到这一点的:一个男人被允许与他的 ḥalutza 的竞争妻子的亲戚发生关系。Rav Yosef 解释了这一推论:当然,如果你说竞争妻子在外面,即她没有代表 ḥalutza 的 ḥalitza,因此她没有获得与 ḥalutza 本人类似的地位,那么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被允许与她的姐妹和其他亲戚发生关系,因为既然他们不是他的 ḥalutza 的亲戚,那么 并不是禁止她们的理由。但是,如果你说竞争妻子的地位与 ḥalutza 本人相似,那么为什么他被允许与她的亲戚通婚呢?相反,从竞争妻子的亲戚被允许这一事实来看,显然竞争妻子没有出现在 ḥalitza 中。因此,正如 Shmuel 所声称的那样,她们应该回到她们最初被禁止的兄弟妻子地位。《革马拉》建议: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这个 mishna 是对 Rabbi Yoḥanan 观点的决定性驳斥?正如 Rabbi Yoḥanan 所说:无论是执行 ḥalitza 的人还是他的兄弟都无权获得 karet;他们既无权因与 ḥalutza 发生关系而获得 karet,也无权因与她的竞争妻子发生关系而获得 karet。 《革马拉》回应道:拉比约哈南本可以对你说:但你怎么能这样理解呢?为什么你认为如果认为敌对妻子在 ḥalitza 中有代表,就必然意味着他们的亲属应该被禁止参加 yavam?托拉法禁止一个人的 ḥalutza 姐妹吗?Reish Lakish 不是针对另一个 mishna (41a) 说过:在这里,拉比 Yehuda HaNasi 教导说:托拉法禁止与离婚者的姐妹发生关系,而拉比法禁止与一个人的 ḥalutza 姐妹发生关系。由于对某人 ḥalutza 亲属的禁令是拉比的,因此可以合理地假设,该禁令仅适用于实际执行 ḥalitza 的妻子,而不适用于她的竞争对手的妻子,即使她们被认为代表了她的 ḥalitza,只要她们不会回到原来的禁忌状态。§ Gemara 质疑 mishna 所指出的区别:这个女人,某人 ḥalutza 的竞争对手妻子的亲属,有什么不同,以至于她被允许,那个女人,某人 ḥalutza 亲属的竞争对手妻子,有什么不同,以至于她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