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阿米对拉比哈伊亚巴尔阿巴说:我们在同一篇巴赖塔中了解到:如果其中一名女子适合而另一名女子不适合,如果他想举行哈利扎,他就与不适合的女子举行哈利扎,如果他想缔结利未婚,他就与适合的女子缔结利未婚。什么是适合,什么是不适合?如果我们说适合意味着适合所有男人,不适合意味着不适合所有男人,因为对他来说她是合适的,那么她不适合或不适合和别人结婚对他来说有什么区别呢?相反,难道不是适合意味着适合他,不适合意味着不适合他吗?如果一名女子只适合或不适合他,而不适合其他任何男子,那又是什么情况呢?这是指一个人与离婚女子再婚的情况。并且教导说,如果他想缔结利未婚,他就与合适的女人缔结利未婚。这回答了拉比约哈南的问题。《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论点:不;实际上,合适意味着适合所有男人,不合格意味着一般不合格,例如,已经离婚的女人没有资格嫁给任何牧师。你说的:既然对他来说她是合适的,那对他来说有什么区别呢?这很重要,因为拉夫约瑟夫说了那句话。正如拉夫约瑟夫所说:在这里,拉比耶胡达哈纳西教导了一个宝贵的道德教训,当别人需要水时,一个人不应该从自己的井里倒水。来听听另一个巴赖塔:对于在离婚后再嫁给另一个人的人,她和她的对手妻子必须履行哈利扎。你能想到她和她的对手妻子都必须履行哈利扎吗?而是说:要么是她,要么是她的对手妻子。这表明这两个女人都不适合娶利未婚。《革马拉》驳斥了这一说法:难道你们不是已经解决了巴赖塔中的一个困难吗?如果是这样,请这样回答:她履行了哈利扎,而她的对手妻子要么履行了哈利扎,要么进入娶利未婚。如果是这样,这个巴赖塔并没有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解决拉比尤哈南的困境。§《革马拉》引用了另一场关于禁止娶利未婚妇女的讨论。拉夫·莉莉·巴尔·梅梅尔 (Rav Lili bar Memel) 说,马尔·乌克瓦 (Mar Ukva) 说,施穆埃尔 (Shmuel) 说:拒绝娶利未婚女孩的对手妻子是被禁止的。如果已故的兄弟有两个妻子,其中一个是未成年人,她拒绝了想成为她 yavam 的兄弟,那么不仅她被禁止娶利未婚,她的对手妻子也被禁止。 《革马拉》问道:她被禁止与谁接触?如果我们说她被禁止与其他兄弟接触,情况就不大可能,因为现在她自己,这个实际上拒绝了她的女孩,被允许与他们接触,正如 Shmuel 所说:拒绝了这位兄弟的未成年 yevama 被允许与已故丈夫的另一个兄弟接触,有必要说她的对手妻子同样被允许吗?相反,这意味着她被禁止与他接触,也就是说,因为她拒绝了一位特定的兄弟,她和她的对手妻子都被禁止与他接触。《革马拉》澄清道:对手妻子的这一哈拉卡与拒绝了她的兄弟的哈拉卡有何不同?如果原因是她没有对他们做出任何可能取消利未婚义务的拒绝行为,那么她的对手妻子也没有对他们做出任何行为,因此她应该被允许与所有兄弟接触。 《革马拉》回答说:这是拉比法令,因为某人的女儿的竞争妻子拒绝了某事。如果拒绝的女孩是他的女儿或其他被禁止的亲戚,她的竞争妻子将被禁止成为女儿的竞争妻子。因此,圣贤们禁止其他拒绝了某事的女人的竞争妻子,而不仅仅是他的女儿。《革马拉》问道:拒绝了某事的女儿的竞争妻子真的被禁止了吗?但我们不是在米什那学到了吗:对于所有这些女人,如果她们死了或者拒绝了丈夫,她们的竞争妻子是允许的。《革马拉》分析了这句话:这个女孩拒绝了谁?如果我们说她在丈夫,即已故兄弟去世前拒绝了她,这与离婚者的情况完全相同,米什那明确指出,如果某人的亲戚与他已故兄弟结婚,但后来去世了,或者拒绝了她的丈夫,或者离婚了,那么她的竞争对手妻子就不受任何禁令的约束。拒绝和离婚有什么区别?相反,这不是指她拒绝亚瓦姆的情况吗?如果她拒绝了亚瓦姆,她的利未婚关系就被打破了,她的竞争对手妻子不再被视为禁忌亲戚的竞争对手妻子。因此,竞争对手妻子适合利未婚。这表明,女儿的竞争对手妻子在履行了 拒绝。《革马拉》回答说:不,实际上,这意味着她拒绝了丈夫,米什那列出了两种离婚类型:托拉法离婚和拒绝离婚,后者是拉比法适用的一种离婚形式。《革马拉》问道:这两种情况有什么不同?由于拒绝实际上不是离婚,而是一种撤销婚姻的形式,可以追溯性地取消婚姻关系,当她拒绝丈夫时,必须说她放弃了婚姻,因此允许了对手妻子。如果是这样,当她拒绝亚瓦姆时,也应该说她放弃了第一次婚姻。理由是她实际上不能拒绝亚瓦姆,因为她从未与他结婚。相反,她必须废除她的第一次婚姻,与亚瓦姆的关系自动取消。因此,就好像她根本没有结婚,也从来没有对手妻子。 《革马拉》解释说,Shmuel 的推理源于 Rami bar Yeḥezkel 在 baraita 中教导的陈述,正如 Rami bar Yeḥezkel 教导的那样:如果未成年人拒绝丈夫,她甚至可以嫁给他的父亲,因为拒绝完全取消了婚姻,就好像她从未与儿子有过任何婚姻一样。但是,如果她拒绝的是 yavam,而不是她的丈夫,她就被禁止嫁给他的父亲。显然,从她来到 yavam 面前进行利未婚的那一刻起,她就似乎是他父亲的儿媳。由于在丈夫去世时她还没有拒绝,所以从各方面来看,她都是父亲的儿媳。因此,尽管根据《托拉法》,这名未成年人的婚姻无效,但任何观察者都会认为这是一场合法的婚姻。因此,圣贤们禁止拒绝娶嫂制的女孩与其父亲通婚,这样人们就不会轻视那些被禁止与之发生关系的人的禁令。这里,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从另一个妻子来到嫂制面前的那一刻起,她就成了父亲女儿的竞争对手妻子。因此,尽管托拉律法允许她娶嫂制,但她还是被禁止了。因此,Shmuel 裁定禁止拒绝娶嫂制的女孩的竞争对手妻子,这是针对拒绝娶嫂制的女儿的竞争对手妻子的情况而作出的裁决。§《革马拉》继续讨论各种被禁止娶女人的案例。拉夫阿西说:性发育不全的女人 [aylonit] 的竞争对手妻子是被禁止的。换句话说,如果已故兄弟的妻子之一是没有生育能力的 aylonit,那么娶寡嫂制的戒律就不适用。关于需要娶寡嫂制的女人,有这样的说法:“她所生的长子”(申命记 25:6),这就排除了不能生育的 aylonit。由于娶寡嫂制的戒律不适用于 aylonit,她保留了被禁止的兄弟妻子的身份,因此她的对手妻子也可以免于娶寡嫂制。拉夫·舍舍特 (Rav Sheshet) 从米什那 (mishna) 中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三兄弟娶了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了,第二个兄弟与 yevama 订了婚。娶寡嫂制订婚不具备普通订婚的法律地位,因为亚瓦姆 (yavam) 和耶瓦玛 (yevama) 之间的娶寡嫂制纽带并不依赖于订婚;相反,它代表了与她已故丈夫之间先前婚姻的一种延续。与耶瓦玛​​的正式婚姻仅通过性交即可实现。然而,出于谦虚的原因,圣贤们规定订婚行为也适用于耶瓦玛。并且这位举行娶寡嫂制订婚的兄弟在婚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个人,即已经在二哥之前举行娶寡嫂制订婚的兄长的妻子,以及二哥的妻子,都举行了哈利扎 (ḥalitza) 仪式,不得举行娶寡嫂制订婚。正如经文所述:“他们其中一人去世,没有孩子,死者的妻子不得与非亲属结婚;她的姐夫会与她发生性关系”(申命记 25:5)。这意味着,利未婚的选择只适用于受制于一个亚瓦姆(yavam)的利未婚约束的人,​​即只有一个已故兄弟,而不是两个伊瓦明的约束。由于第一个寡妇被认为有两个利未婚义务要履行,因此她和她的竞争对手妻子都不能进入利未婚。关于这个问题,拉夫·约瑟夫(Rav Yosef)教导说:这是一个同父异母兄弟妻子的竞争对手妻子的例子,即一个完全适合伊瓦玛(yevama),她被禁止进入利未婚的亚瓦姆之前。换句话说,根据托拉法,她完全适合利未婚,因为她的情况符合戒律的所有条件。她被禁止的原因与她的父亲无关 特定地位,而是因为她已经来到 yavam 面前办理利未婚。我们在整本托拉中找不到这样的例子,她有义务履行她无法履行的 mitzva,这意味着不仅她,而且她的对手妻子都被禁止。 Gemara 分析了 Rav Yosef 的陈述:强调:这是,表明它适用于这种情况而不适用于其他情况,这是为了排除什么?这难道不是排除 aylonit 的对手妻子,这意味着她被允许吗?虽然 aylonit 自己可以嫁给任何男人,但她不适合利未婚。如果是这样,Rav Yosef 的评论表明,只有受双重利未约束的妇女,而不是其他情况,仅仅因为来到 yavam 面前办理利未婚,她的对手妻子就会被禁止。 《革马拉》拒绝了这种建议:不,拉夫约瑟夫的声明是为了排除 aylonit 的竞争对手妻子,她是被禁止的。而“这是”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这是因为这个女人在 yavam 面前举行利未婚而导致她被禁止,因此她的竞争对手妻子需要 ḥalitza,并不能完全免除。相反,对于 aylonit 的竞争对手妻子来说,她甚至不需要 ḥalitza。这两种情况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根据托拉法,这个 aylonit 免于利未婚,而这个通过利未婚娶另一个兄弟的女人,被拉比法禁止,因此她必须履行 ḥalitza。§《革马拉》引用了另一个相关来源。我们在米什那中了解到:对于所有被禁止发生关系的女性,如果她们死了,或者拒绝了丈夫,或者离婚了,或者被发现是 aylonit,那么她们的对手妻子可以进行利未婚。这项规定显然与拉夫阿西的说法相矛盾,拉夫阿西说 aylonit 的对手妻子是被禁止的。《革马拉》回应道:这并不难。在这里,拉夫阿西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她的丈夫在婚前就知道她是 aylonit,而且无论她的情况如何他都娶了她,所以他们的婚姻是完全有效的。由于利未婚的诫命不适用于她,因为她不能生育,所以她的对手妻子也免于此限。在米什那中,它指的是一种情况,在结婚时他并不知道她是 aylonit,只是在后来才知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他不会选择娶一个 aylonit,所以她的订婚是错误的,因此是无效的。因此,她的对手妻子是被允许的。Gemara 评论道:米什那的语言也很精确,因为它教导:被发现是一个 aylonit,它没有教导:是一个 aylonit。这表明丈夫在结婚时并不知道她的状况,而是后来才发现的。Gemara 总结道:由此得出结论,这是对米什那的正确解释。因此,米什那并不与 Rav Asi 的观点相矛盾。Rava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