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这种情况发生的助记符如下:去世,出生,娶寡嫂,去世,出生,娶寡嫂。换句话说,有几个兄弟,一个兄弟鲁文去世,另一个兄弟伊萨卡尔出生,另一个兄弟西蒙与死者的妻子娶寡嫂,还有一个兄弟利未也去世了,还有一个兄弟泽武伦出生了,第六个兄弟耶胡达与死者的妻子娶寡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西蒙和耶胡达死时没有孩子,他们的妻子将先于幸存的兄弟伊萨卡尔和泽武伦娶寡嫂。其中一个兄弟伊萨卡尔禁止娶大哥鲁文的妻子,另一个兄弟泽武伦也禁止娶二哥利未的妻子。这是第三章中分析的案例类型的一个例子,其中的裁决是,被禁止与这位兄弟发生关系的女人可以与那位兄弟发生关系,被禁止与这位兄弟发生关系的女人可以与那位兄弟发生关系。无论如何,拉比·希亚将拉比·西蒙的观点纳入了这一原则,因为他坚持认为这种情况可以适用于米什那中所述的每个案例。如果是这样,米什那显然确实处理了有争议的法律裁决。那么,拉比·耶胡达·哈纳西如何能声称米什那的案例是一致的?§ 相反,拉比·耶胡达·哈纳西并不赞同拉比·希亚所应用的这些一般性陈述,因此他坚持认为米什那中没有教授任何有争议的问题。坐在拉夫·卡哈纳 (Rav Kahana) 面前的拉夫·阿达·卡希纳 (Rav Adda Karḥina) 以拉瓦 (Rava) 的名义说道:实际上,人们可以解释拉比确实持有与拉比·希亚 (Rabbi Ḥiyya) 列出的这些一般性陈述一致的观点。他对利维说了这样的话:在他的母亲被父亲强奸的案件中,你只会发现其中一名女性有这种情况;但是,你不会发现两名女性也有这种情况。换句话说,拉比希亚 (Rabbi Ḥiyya) 上面提到的条款:被禁止与这名女性发生关系的她可以与那名女性发生关系,以及:作为嫂子的姐妹可以进行 ḥalitza 或利未婚,这仅部分适用于这种复杂的情况。 《革马拉》详细阐述道:如果父亲雅各强奸了两个姐妹,她们生了两个儿子,他还有另外两个儿子娶了这两个被强奸的姐妹并死去,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发现她的姐妹是她的嫂子,因为有一个耶瓦玛出现在一个兄弟面前,而这个兄弟是被禁止的亲戚,还有另一个耶瓦玛的姐妹和嫂子。然而,你找不到这样的原则:被禁止与这个人通婚的她可以与那个人通婚。虽然一个人的兄弟的妻子,也就是他的母亲,可能会出现在一个人面前进行利未婚,就像他被禁止与他的母亲通婚一样,他同样被禁止与他母亲的姐妹通婚。如果父亲强奸了两名无血缘关系的女子,这两名女子生下了两个儿子,然后又嫁给了同一个父亲的另外两个儿子,而这两名儿子后来都死了,那么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被禁止与这名女子结婚的女子可以与那名女子结婚,因为两名被强奸的女子分别来到其中一名兄弟面前,与另一名兄弟成婚,而她作为另一名兄弟的母亲,被禁止与另一名兄弟成婚。但是,你不会发现这样的情况:她的姐妹是她的嫂子。因此,母亲被父亲强奸的情况不能列入米什那的清单,因为拉比哈伊亚所述的特征不适用于这种情况。§拉夫阿什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实际上,拉比耶胡达哈纳西并不赞同拉比哈伊亚的这些一般性陈述,米什那确实处理了有争议的哈拉克霍特。在他看来,拉比耶胡达·哈纳西对利未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我看来,他脑子里没有脑子?根据拉夫·阿什的说法,拉比耶胡达·哈纳西对利未说了这样的话:你对米什那的解释不准确的原因是什么?因为米什那符合拉比耶胡达的观点,他禁止妇女被父亲强奸的案件。因此,米什那的裁决不能归因于任何与拉比耶胡达不一致的观点。有什么证据表明这个米什那确实符合拉比耶胡达的观点?正如它在下一个米什那中所教导的那样:六名被禁止发生关系的女性比前一个米什那中列举的女性更严厉,因为她们只能嫁给其他人,永远不能嫁给任何兄弟,因此他们的竞争对手的妻子是允许的。这些女性包括:他的母亲、他父亲的妻子和他父亲的姐妹。拉夫·阿什推断:他的母亲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说这位母亲与他的父亲结婚,那么这和他父亲的妻子是一样的,这意味着米什那只列出了五种情况,而不是六种。相反,它不是指一个 被父亲强奸的女人?米什那教导说,利未婚的哈拉科特不适用于他们,因为他们只能与其他人结婚,这表明:其他人可以;兄弟不行。由于每个兄弟都是同一个父亲的儿子,所以每个人都不能娶其他兄弟的母亲,因为虽然她不是他的母亲,但她仍然是被父亲强奸的女人,他不能娶她。你听到谁根据这个结论坚持认为被父亲强奸的女人是所有儿子都不能娶的?是耶胡达拉比禁止被父亲强奸的女人。由于这个原因,第一个米什那没有教导被父亲强奸的女人的情况。拉维娜对拉夫阿什说:即使根据耶胡达拉比的观点,你也可以发现这种可能性,即被父亲强奸的女人在利未婚方面比儿子先结婚。如果其中一个兄弟违反规定娶了被父亲强奸的女人怎么办?甚至连拉比耶胡达也承认,这是违反常规禁令,不会招致 karet,因此这桩婚姻有效。因此,如果这位兄弟死后没有孩子,这位妇女就会来到她儿子面前,与她娶利未人。《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坦纳》没有教导假设的情况,即《米什纳》没有举出只能由违法行为导致的例子。拉夫阿什对拉夫卡哈纳说:即使没有假设:假设,你也可以找到一个女人被父亲强奸的例子,而父亲并没有禁止儿子结婚。怎么会这样?父亲雅各布强奸了他的儿媳,并与她生了一个儿子。而儿子鲁文,也就是儿媳的丈夫,死时没有孩子。由于雅各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已故的鲁文,另一个是鲁文妻子所生的儿子,而雅各强奸了鲁文妻子,所以鲁文的妻子会来到儿子面前,与儿子订立利尾婚。由于她被禁止,她的敌对妻子也被禁止。因此,即使没有非法婚姻导致的利尾婚,这种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拉夫卡哈纳对拉夫阿什说:米什那处理的是合法兄弟的情况,而不处理非合法兄弟的情况。强奸儿媳的男人的后代是混蛋,米什那没有讨论这种情况。革马拉评论说:尽管如此,尽管拉比耶胡达哈纳西提出了批评,但利未在他的米什那中确立了女性被父亲强奸的这种额外可能性。正如利未在他的《巴赖塔》中教导的那样:至于他母亲的情况,有时她会豁免她的竞争对手妻子,有时她不会豁免她的竞争对手妻子。为什么会这样?如果他的母亲嫁给了他的父亲,在他父亲去世后,她非法嫁给了她儿子的兄弟,而她的儿子也去世了,这就是他母亲不豁免她的竞争对手妻子的情况。原因是她与他兄弟的婚姻根本不起作用,因为这是被禁止的,否则会受到卡雷特的惩罚。由于这场婚姻从未发生过,只有另一位妻子,即所谓的竞争对手妻子,才被视为兄弟的妻子,她可以缔结利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