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第一节经文中了解到这一点,这节经文允许在仪式用流苏中混合使用各种羊毛和亚麻。至于之前的说法,即在拉比看来,“羊毛和亚麻”这个短语并不是多余的,因此没有理由从并列的经文中得出这个解释,答案如下:如果是这样,那么从这个来源就无法得出任何布道解释,那么这节经文就只能说:你要为自己做流苏。为什么我需要“扭曲的流苏”这个表达(申命记 22:12)?由此得出结论,这个短语是自由的,即,可以通过并列这个多余短语的经文得出布道解释。 《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扭穗”这个术语用来教导仪式穗的尺寸,即穗所需的绳子数量,正如经文所教导的:“扭穗”的单数形式表示它是缠绕在一起的,这至少需要两根绳子。因此,当经文中用复数形式说“扭穗”时,指的是四根绳子。这意味着必须准备一个扭穗,并从中间对折,这样就有八根绳子。因此,“扭穗”这个术语一点也不多余。《革马拉》回应道: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短语一点也不多余,因此不能通过并列经文来用作布道解释,那么经文就应该这样说:你不应佩戴不同种类的 [sha’atnez]。为什么我需要这节经文来添加短语“羊毛和亚麻布一起”?由此得出结论,这个短语是自由的,并且可以从经文的并置中得出一个布道解释。 Gemara 提出了另一个难题:而且,这节经文有必要说“羊毛和亚麻布一起”来教授另一个有关不同种类的哈拉卡:当一个人将羊毛衣服与亚麻衣服结合在一起时,如果他用针缝两针,这被认为是附着,但单针不是附着。这个哈拉卡源于“一起”一词,表示它们连在一起。 Gemara 回答说:如果是这样,让仁慈的人写道:你不应将羊毛和亚麻布一起穿。为什么我需要这节经文来添加短语“不同种类”?由此得出结论,这个短语是自由的。 《革马拉》评论道:然而,这节经文有必要说明“多样种类 [sha’atnez]”,因为这被解释为一个首字母缩略词,表示多样种类的哈拉卡只适用于梳理顺 [shoa]、纺成 [tavui] 的线和连接 [noz] 的情况,但如果没有这些特征,连接就不被视为多样种类。相反,《革马拉》解释说,整个解释都源于“多样种类”一词。由于《托拉》使用了一个非常独特的词“sha’atnez”,除了充当上述首字母缩略词之外,它还作为经文中该术语的言语类比的来源:“不可有搀杂在一起的两种 [sha’atnez] 衣服穿在你身上”(《利未记》19:19),由此可以推断,积极的 mitzva 凌驾于禁令之上。 § 革马拉回到了 mitzva 凌驾于禁令之上的问题:我们发现积极的 mitzva 凌驾于常规禁令之上。但是,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积极的 mitzva 凌驾于包括 karet 在内的禁令之上,因为短语“和她”对于禁止她是必要的?前面提到,多余的短语“和她”教导说,利未婚的 mitzva 不会凌驾于禁止娶妻子姐妹的禁令之上。但是,为什么这是必要的?为什么会假设积极的 mitzva 如此强大,以至于它甚至可以凌驾于 karet 可惩罚的禁令之上?如果你提出一个答案,说:让我们从割礼的戒律中得出这个说法,因为即使在安息日,也有积极的戒律,即在男孩生命的第八天进行割礼,并且这个戒律超越了禁止在安息日劳动的禁令,劳动会受到 karet 的惩罚,那么人们可以回答:事实上,割礼是一项极其重要和严厉的积极戒律,因为有十三个契约是围绕它建立的,这又如何呢?“契约”一词在割礼一章中被提到了十三次(创世记,第 17 章)。 《革马拉》补充道:如果你说它源自于逾越节羔羊的屠宰,它凌驾于安息日之上,因此是一种积极的戒律,可以凌驾于可受 karet 惩罚的禁令之上,那么这也可以被拒绝:逾越节羔羊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种积极的戒律,它非常严重,以至于忽视它会导致那些不带来它的人受到 karet 的惩罚,这与其他积极的戒律不同,这又如何呢?《革马拉》还提出了另一个建议:也许它源自每日祭祀,祭祀每天都会被宰杀,甚至在安息日也是如此。这是一种积极的戒律,可以凌驾于禁止执行 labo 的禁令之上 r 在安息日,这是可受 karet 惩罚的。Gemara 也拒绝了这一说法:那么每日献祭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很频繁这一事实呢?由于每日献祭的戒律每天都要执行,因此它可能特别重要,而仅在特定时间适用的积极戒律可能不足以推翻严厉的禁令。Gemara 说:显然,这一原则不能从这些案例中的任何一个中得出。但是,让我们从这两个案例中得出它,分析它们的共同特征。Gemara 问道:它可以从哪两个案例中得出?如果有人说它可以从割礼和逾越节羔羊中得出,那么两者的共同因素是它们特别的严厉,因为它们的忽视会导致 karet。如果有人试图从逾越节羔羊和每日献祭中得出这一点,它们有一个不同的共同因素,因为两者都是圣殿祭坛的要求,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同样,如果有人建议从割礼和每日献祭中得出这一原则,这也必须被拒绝,因为在西奈山上上帝的话语被揭示之前,犹太人就已经知道这两项戒律。这是根据那位说犹太人在沙漠中带来的燔祭是每日献祭的人的观点。而且,从所有这些,即割礼、逾越节羔羊和每日献祭,也无法得出结论,因为这三项都是在上帝话语被揭示之前已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从这三项戒律中就无法得出任何原则。 § 相反,《革马拉》提出了另一种解释:从“和她”得出的推论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推论,人们可能会认为利未婚的戒律凌驾于禁止娶妻子的姐妹的禁令之上,尽管这一禁令招致了 karet,因为你可能会想到说这个哈拉卡源自孝敬父母的戒律。正如《巴莱塔》中所教导的:人们可能认为孝敬父母凌驾于安息日之上;因此,这节经文说:“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 19:3)。《巴莱塔》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出处:你们所有人,包括父母和孩子,都有义务尊敬我,因此孝敬父母并不凌驾于对上帝的尊敬之上,上帝命令犹太人遵守安息日。 《革马拉》分析了这种 baraita:什么,它不是指他父亲对他说的情况:为我屠宰、为我做饭或做任何其他禁止在安息日做的劳动,否则会招致 karet?仁慈者特别写道:“遵守我的安息日”,是为了警告不要违反禁止在安息日做劳动的禁令,这种违法行为会招致 karet,以孝敬父母。因此可以推断,如果不是这样,积极的 mitzva 将凌驾于安息日之上。因此可以从这里推断,一般来说,积极的 mitzvot 甚至凌驾于涉及 karet 的禁令之上。《革马拉》拒绝了这一证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