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革马拉评论道:这很好地符合了拉比伊斯梅尔学派的教导,即《托拉》中提到的所有服装都是由亚麻或羊毛制成的。然而,根据不接受这种观点的拉比的观点,他们从哪里得出积极的戒律凌驾于禁令之上的原则?如前所述,在服装上放置流苏的积极戒律凌驾于禁止混合亚麻和羊毛的禁令之上,这一结论来自圣经中的一节自由表达;然而,只有在拉比伊斯梅尔学派的坦纳看来,这种表达才可以自由解释。 《革马拉》回应道:他们从有关麻风病人从麻风病中净化的哈拉科特(tzara’at)的经文中得出这一结论:“到第七天,他要剃掉头上所有的头发,包括胡须和眉毛,甚至他所有的头发都要剃掉”(《利未记》14:9)。正如《巴莱塔》中所教导的那样:既然它说“他所有的头发”,那么经文中说“他的头”是什么意思呢?《巴莱塔》解释说,正如经文中所说:“你们不可把头的四角弄圆”(《利未记》19:27),即禁止剃掉头的四角,我认为即使是麻风病人也包括在这项禁令中。因此,这节经文明确指出:“他的头”,以教导麻风病人必须剃光的戒律凌驾于禁止剃光头角的禁令之上。《革马拉》补充道:本坦纳认为剃掉整个头部才算是把头发剃圆。一些圣贤认为,只有留下一些头发只剃掉头角,才违反了禁止把头角剃圆的禁令。相反,本坦纳认为,即使像麻风病人进行剃须仪式时那样剃掉头上的所有头发,由于这一行为包括剃掉头角,他也违反了禁止把头角剃圆的禁令。这表明积极的戒律凌驾于禁令之上。《革马拉》对这一说法提出了异议。这一证据可以被驳斥:禁止四舍五入的规定是具体的,因为这一禁令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因为它不适用于女性,因此不能从中推导出其他情况,这一事实又如何呢?从这一哈拉卡中,人们不能得知,只适用于某些人的积极戒律甚至凌驾于适用于所有人的禁令之上。相反,《革马拉》提供了另一种建议:积极戒律凌驾于禁令之上的原则源自多余的短语:“他的胡须”(利未记 14:9)。正如在另一篇巴赖塔中所教导的那样:当经文中说:“他的胡须”时,这是什么意思?毕竟,胡须已经包含在短语“他所有的头发”中了。 baraita 回答说:正如关于牧师的经文所说:“他们也不可剃掉胡须的角落”(利未记 21:5),我认为即使是身为牧师的麻风病人也包括在禁止剃胡须的禁令中。因此,经文中说的是麻风病人的“胡须”。然而,剃胡须也是一项禁令,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适用,因为它不适用于女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阐述这一论点。如果从“胡须”一词得出的这个推论不是指禁令对所有人都不适用的问题,因为积极的 mitzva 凌驾于对所有人都不适用的禁令之上的原则已经从短语“他的头”中得出,那么重复这一特定场景必定有助于扩展这一教义。因此,将其归结为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禁令的问题,即,并非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积极 mitzva 甚至凌驾于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禁令之上。Gemara 拒绝了这一证明:不过,这节经文有必要说:“他的胡须。”这个短语实际上一点也不多余,因为它具有新颖性:你可能会想到说牧师是不同的;由于这节经文为他们包含了额外的 mitzvot,因此对他们更严格是适当的,因此人们可能会认为积极的 mitzva 甚至不应该凌驾于并非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禁令之上。因此,这节经文说:“他的胡须”,从而告诉我们,即使对于牧师来说,积极的 mitzva 也凌驾于并非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禁令之上。这意味着,积极的 mitzva 甚至凌驾于对所有人都同样适用的禁令之上的原则不能从这里得出。 § 相反,《革马拉》拒绝了这种推理,而支持另一种答案。积极的戒律凌驾于禁令之上的原则源于对“他的头”一词的不同解释,本文引用了 tanna。正如在巴赖塔中关于这节经文所教导的:“他要剃掉头上的所有头发”(利未记 14:9);当经文说:“他的头”时是什么意思?巴赖塔解释说:正如关于拿细耳人所说:“不可用剃刀剃他的头”(民数记 6:5),我会得出,即使是麻风病人,作为拿细耳人,在净化时也被禁止剃头。因此,经文说:“他的头。”这教导说,麻风病人剃头的积极戒律凌驾于拿细耳人的禁令之上。革马拉回应说,这个证据也可以被驳斥:那对拿细耳人的禁令并不特别严厉,因为麻风病人可以请求圣人解除他的拿细耳誓言呢?既然他可以废除禁止剃须的禁令,那么这项禁令显然不是很严厉,因此,人们无法从这个案例中证明有关托拉所有禁令的任何信息。《革马拉》补充道:如果你不说拿细耳人的禁令不如其他禁令严厉,那么我们认为积极的诫命不能同时凌驾于禁令和积极的诫命之上的哈拉克裁决就会被否定。《革马拉》解释了先前的说法:让我们从拿细耳人的案例中推导出与这一原则相反的结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麻风病人剃须的积极诫命显然同时凌驾于拿细耳人长头发的积极诫命和禁止剃须的禁令之上。相反,我们不从拿细耳人的案例中推导出这一原则的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可以用上述方式反驳这一证据:人们不能从拿细耳人那里学到东西,因为麻风病的拿细耳人可以要求解除他的拿细耳誓言。同样,也可以反驳拿细耳人的哈拉卡的证据,即积极的戒律可以凌驾于禁令之上,因为他可以要求解除他的誓言。§ 如果是这样,那么拿细耳人的案例就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相反,《革马拉》提供了不同的解释: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