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阿基瓦的证词对于教授《托拉法》中的基本哈拉卡(即用容器混合配料)并不需要;只有供品的剩余部分才需要容器,即一把供品和乳香在祭坛上献祭后剩下的部分,供祭司食用。在这种情况下,混合的哈拉卡仅适用于拉比法,因为根据《托拉法》,只有当某件物品需要容器才能圣化时,容器才会将其与杂质混合,即使其各部分没有相互接触。但对于不需要容器的东西,容器不会将其混合。供品的剩余部分不再需要容器,因为它是在献祭一把后交给祭司的,因此根据《托拉法》,容器中的面粉不被视为混合。圣贤们下令,即使某些东西不需要容器,比如供奉剩下的面粉,容器也必须将其混合。《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对于面粉来说,这很有效,面粉可以说是供奉剩下的面粉,但对于香和乳香,有什么好说的呢?在这些情况下,容器当然是必需的,但如果《托拉》中混合的哈拉卡适用于它们,为什么拉比阿基瓦会将它们列入他的名单中?拉夫·纳赫曼说,拉巴·巴尔·阿武说:例如,如果他把它们堆放在皮革板 [kartavla] 上,而不是放在盛放的容器中。根据《托拉》的法律,有内部的容器可以混合其成分,但没有内部的扁平容器则不能混合。圣贤们下令,即使没有内部,它仍然可以混合放在其上的东西。 《革马拉》评论道:拉比哈宁的观点认为,混合不洁源自《托拉》,这与拉比哈伊亚·巴尔·阿巴的观点不一致。因为拉比哈伊亚·巴尔·阿巴说,拉比约哈南在谈到我们的米什那时说:这个米什那是根据拉比阿基瓦的证词传授的。换句话说,米什那关于容器混合其内容物的教导遵循了拉比阿基瓦的说法,表明这是根据拉比法,而不像拉比哈宁,他说这是基于《托拉》的来源。§ 米什那教导:第四级不洁,就祭祀食物而言,是不合格的。在巴赖塔中教导说:拉比约塞说:关于第四级仪式不洁,关于祭祀食物,它被取消资格,这是从哪里得出的?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更有说服力:如果一个人没有赎罪,一个不洁的人有义务带来祭品来完成他的净化过程,他被允许吃特鲁玛,但在《托拉》中规定的祭祀食物方面却被取消资格,那么对于某种不洁到第三级仪式不洁的东西,如果它是特鲁玛,它被取消资格,当它接触祭祀食物时,它不应该产生第四级仪式不洁吗?因此,我们从《托拉》中得知,祭祀食物有第三级不洁,从更有说服力的推理中得知,有第四级不洁。上述巴赖塔教导说,托拉的祭祀食物有第三级不洁。革马拉问道:这是从哪里得出的?正如所写:“接触任何不洁之物的肉都不可食用”(利未记 7:19)。难道我们不是在那节经文中处理的根本不是接触任何“不洁之物”的肉,即使它接触了第二级仪式不洁的东西,也被称为“不洁之物”?然而,仁慈者却说,那种接触了第二级不洁现在已达到第三级不洁的肉:“它不可食用”,这意味着它因不洁而变得不适合食用。至于巴赖塔的说法,第四级不洁是由更有力的推论得出的——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这是拉比约塞提出的更有力的推论。 § 米什那教导说:至于特鲁玛,如果一个人的一只手被不洁之物弄脏,根据拉比法律,只有手不洁,另一只手则保持洁净。但至于祭祀食物,如果一只手不洁,他必须将两只手都浸入水中。拉夫·谢泽维说:当他们说,至于祭祀食物,一只不洁的手也会使另一只手不洁时,他们只教导了当不洁的手接触祭祀食物时,洁净的手接触祭祀食物的情况。但如果洁净的手没有接触祭祀食物,不,洁净的手不会因为接触不洁的手而变得不洁。根据拉夫·谢泽维的说法,圣贤颁布了法令 一只手会使另一只手变得不洁净,因为他们担心不洁净的手可能在不被注意的情况下直接接触了祭祀食物。因此,该法令只适用于洁净的手接触祭祀食物的情况。Abaye 针对 Rav Sheizevi 的以下教导提出了异议:即使是干的不洁净的手也会使其对应手,即另一只手变得不洁净,以至于第二只手现在会使其接触的任何食物变得不洁净。这对于祭祀食物来说是正确的,但不适用于 teruma。这是拉比 Yehuda HaNasi 的说法。拉比 Yehuda 的儿子拉比 Yosei 说:第二只手不会变得如此严重。它只能使其接触的祭祀食物不洁净到四级,从而取消其资格,但不能使其不洁净到三级。当然,如果你说第二只手即使没有接触祭祀食物也会变得不洁净,这就可以解释干手使另一只手不洁净的重要性。它教导说,尽管干手通常不会使另一只手不洁净,但圣人们仍然宣称它在祭祀食物方面不洁净。但是,如果你说当第二只手接触祭祀食物时,是的,第二只手变得不洁净的法令适用,以免不洁净的手直接接触祭祀食物,但当它不接触时,不,法令不适用,那么说它适用于干手的情况有什么重要意义呢?也有人说,amora'im 对类似的问题提出异议:Reish Lakish 说:他们教导说,只有当第二只手是他自己的手时,一只手才会使另一只手不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