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对待管子很严厉,就好像管子因为接触了死去的爬行动物而变得不洁净一样。因此,在不要求日落时,他们明显反对撒都该人。《革马拉》提出了一个难题。然而,如果管子被当作被爬行动物玷污了一样对待,它不应该使人变得不洁净,因为被爬行动物玷污的东西是第一级仪式不洁,不能给人带来仪式不洁。那么,为什么在巴赖塔中教导说:切割和浸泡红色小母牛灰烬的人自己也需要浸泡,这表明管子确实玷污了人?而是说他们把它当作接触尸体而变得不洁净的东西,因为这样的物体也会玷污人。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那么在净化的第三天和第七天,管子也应该需要洒上净化水,就像所有被尸体玷污的东西一样。那么,为什么在 baraita 中教授这一点:切开并浸泡它的人需要浸泡,这表明管子需要浸泡,是的,这是必需的,但第三天和第七天的洒水,不需要。相反,你必须说,他们将其视为因接触已经是第七天的尸体而变得不洁净的东西,在洒水之后,它仍然是不洁净的,并把不洁净传递给触摸它的人,但只需要浸泡,不需要进一步洒水。革马拉问道:但 baraita 不是教授这一点吗:圣贤从未在与红母牛程序有关的不洁净哈拉科特中做出任何创新。换句话说,尽管圣贤们对红母牛程序增加了严格要求,但他们从未为其制定其他哈拉卡领域不存在的新哈拉卡。我们说过,管子被当作接触过尸体一样处理,尽管它没有接触过;这是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创新。《革马拉》回答说:阿巴耶说:当他们说圣贤们没有创新时,他们指的不是这种性质的东西,而是说他们没有说扎夫坐的铲子会变得像座位一样不洁净。因此,他们保留了基本的不洁净哈拉卡,正如巴莱塔所教导的那样:关于扎夫,它规定:“坐在扎夫坐的任何物体上的人,应洗衣服,用水洗澡,直到晚上才洁净”(利未记 15:6)。有人可能会认为,如果 zav 翻转了用于测量 se’a 的容器并坐在上面,或者如果他翻转了用于测量 tarkav(即半 se’a)的容器并坐在上面,那么该容器应该被视为不洁,就像 zav 坐过的座位一样。baraita 总结道:因此,经文说:“坐在 zav 坐过的任何物体上的人……直到晚上才洁净”(利未记 15:6)。经文的措辞表明,它指的是指定用于坐的物体,即人们通常坐在的物体,不包括我们会对坐在上面的人说“站起来,让我们工作”的容器。因此,铲子和量碗不受 zav 座位不洁的影响,即使 zav 坐在它们上面。相反,它们被认为是通过与 zav 简单接触而传播的较低级别的不洁。同样的哈拉卡也适用于准备红母牛的器皿;圣贤们并没有增加严格的规定,也没有规定将一般不用于坐的器皿视为 zav 的座位。§ 米什那指出:对于祭祀食物,器皿将里面的所有食物混合在一起,但对于 teruma 则不然。革马拉问道:这些东西从何而来?这种严格的来源是什么?拉比哈宁说:这节经文关于部落王子的祭祀捐赠说:“一个十舍客勒的金盘,装满了香”(民数记 7:14),这告诉我们,这节经文将盘内的所有东西视为一个整体,即使这些物品没有相互连接。拉夫·卡哈纳 (Rav Kahana) 对此提出了异议,理由是米什那教导 (Eduyyot 8:1):拉比·阿基瓦 (Rabbi Akiva) 在清单中增加了细面粉、香、乳香和煤炭,这些物品在同一个容器中被视为混合在一起,他说,如果一个人在那天浸礼但没有等到日落,就接触了装有这些物质的容器的一部分内容,那么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都不符合条件,因为容器将它们混合在一起。这难道不是拉比法律认为这些物质是混合在一起的哈拉卡吗?我们从哪里知道这是这样的?从米什那第一条款中教导的事实来看:拉比·西蒙·本·贝泰拉 (Rabbi Shimon ben Beteira) 就容器中的净化灰烬作证说,如果一个不洁的人或物体接触了它的一部分,它就会变得不洁。红母牛的净化灰烬既不是 食物和祭祀物品,因此拉比哈宁的经文不适用于骨灰,容器当然不是按照托拉法,而是按照拉比法将骨灰混合在一起。紧接着教的是:拉比阿基瓦补充道,这表明拉比阿基瓦的哈拉卡与之前的哈拉卡一样,处理的是圣贤而不是托拉法制定的额外不洁程度。Reish Lakish 以 Bar Kappara 的名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