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里,第一个 baraita 指的是什一税,为此需要有净化自己的意图。你从哪里说非神圣的食物不需要人们为了食用它而净化自己的意图呢?正如我们在 mishna(Mikvaot 5:6)中学到的:如果一朵含有四十 se'a 水的波浪从海中分离出来,落在一个人或船只上,他们是仪式上纯净的。mishna 教导说,人与容器相似:正如容器不打算被净化,因为它们显然没有任何意图,同样,人的情况指的是他不打算净化自己的情况,从而暗示人们即使没有意图也可以通过仪式净化。Gemara 拒绝了这一证明:从哪里可以清楚地表明这就是 mishna 的含义?也许我们说的是一个坐着等待海浪脱离并落在器皿上的人,而其含义却恰恰相反:器皿与人相似:正如人能够有意通过仪式净化自己,米什那中提到的器皿的情况也指的是一个人有意代表它们净化的情况。如果你说米什那确实是指坐着等待的人,那么这样说的目的是什么?这样的哈拉卡似乎没有什么新意;为什么有必要这样说?革马拉回答说:然而,它提供了一种新颖的教义,因为你可能会想到应该规定脱离的海浪不会影响净化,以免人们浸入体积为 40 西阿的雨水流中。换句话说,人们可能认为浸入大量的雨水中会影响净化,而哈拉卡规定雨水只有聚集在一个地方才能净化。或者,你可能认为应该规定,由于波浪的上部有弧线,接触地面的波浪边缘的净化应该无效。因此,米什那教导我们不要这样规定。你从哪里说不能浸入弧线中?正如巴赖塔所教导的那样:人们可以浸入波浪的边缘,但不能浸入波浪的弧线中,因为不能浸入空气中。波浪弧线下的区域被视为纯粹的空气,尽管个人四周都被水包围。相反,非神圣农产品的净化不需要有意图的证据是我们从米什那(Makhshirin 4:7)中学到的:在提到水果和种子容易受到仪式污染的先决条件的经文中,有这样的说法:“如果种子上浇了水,而它们的任何尸体掉在那里,它就对你们不洁净了”(利未记 11:38)。如果水果掉进了水渠,而一个在仪式上不洁净的手伸出来并举起它们,目的是将它们从水渠中取出,他的手在仪式上是洁净的,因为他已经通过将手插入水渠来净化它们,而这些水果不属于“如果种子上浇了水”的范畴。这节经文只指故意与水接触的水果。由于在这种情况下水果不是故意弄湿的,所以它还不能感染不洁净。如果他把手伸进水道洗手,他的手在仪式上是纯净的,而水果则属于“如果水洒在种子上”的范畴。因为他是想弄湿双手,水果与水的接触会使双手容易受到仪式污染。无论如何,米什那教导说,无论哪种情况,他的手在仪式上都是纯净的,这表明净化不需要特殊的意图。拉巴在这里对拉夫·纳曼提出了米什那中的反对意见:为了吃非神圣食物而浸水并假定非神圣食物仪式纯净状态的人仍然被禁止食用什一税。革马拉推断:如果一个人浸水的目的是假定非神圣食物仪式纯净状态,是的,他假定了那个状态;如果他浸水的目的不是假定那个状态,不,他不假定那个状态。这证明,即使是为了非神圣的产物,一个人也必须打算承担适当的仪式纯洁状态。拉夫·纳赫曼驳斥了这一证据:米什那说的是:即使他承担了非神圣产物仪式纯洁状态的假定,他也被禁止食用什一税。换句话说,米什那并没有教导在仪式纯洁的状态下食用非神圣食物需要意图。相反,它教导说,即使一个人打算净化自己以食用非神圣的食物,他也未在什一税方面得到净化。他,拉巴,从另一个人那里提出了反对意见 r 我们米什那的教导:对于一个浸礼而无意承担仪式纯洁地位的人,就好像他没有浸礼一样。什么,这不是教导他好像根本没有浸礼吗?拉夫·纳赫曼也拒绝了这个证据:不,这意味着他好像没有为什一税浸礼,但他被认为为非神圣产品浸礼,对此不需要任何意图。《革马拉》评论道:他,即拉巴,认为拉夫·纳赫曼只是通过说米什那的措辞不能最终证明他的观点来反驳他的证据,但他实际上并不认为米什那应该以不同的方式理解。然而,他随后去研究了资料,发现 baraita 是按照 Rav Naḥman 的观点明确教授的:浸礼后若无意承担仪式纯洁的推定地位,则禁止食用什一税,但可以食用非神圣农产品,即使他只在仪式纯洁时才食用非神圣农产品。§ 关于承担仪式纯洁的推定地位,拉比埃拉扎尔 (Rabbi Elazar) 说道:如果一个人在浸礼时没有任何特殊意图,并从浸礼中升起,他可以在浸礼后承担仪式纯洁的推定地位,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在他看来,在实际浸礼时没有必要在心中有明确的意图。 《革马拉》从以下巴赖塔中对此提出了异议:如果一个人已经浸入水中并正在上升,而他的一只脚仍在水中,如果他原本打算在小事上假定仪式纯洁的状态,他可能仍打算在大事上假定状态。但如果他已经完全升起,他可能不再打算在任何其他事情上假定状态。《革马拉》从这个巴赖塔中推断:什么,这不是在教导如果一个人已经升起,他可能根本不打算假定仪式纯洁的状态,这证明一个人只有至少部分在水中才可以这样做吗? 《革马拉》拒绝了这种推论:不,应该这样理解:如果他仍在水中,那么尽管他之前打算为小事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但他现在可能打算为任何他希望的目的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因为人们可以在浸入水中时调整他的意图。一旦他已经升上来,如果他根本没有打算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而是毫无意图地浸入水中,那么即使在从仪式浴池升上来之后,他可能打算为任何他希望的目的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但如果他确实打算为小事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那么他可能不打算为大事采取假定的仪式纯洁状态,因为他的意图在他从仪式浴池升上来时就已经确定了。关于上述内容,《革马拉》解释道:谁是那个教导说脚仍在水中的人被认为仍在浸入水中的坦纳?拉比佩达特说:正如我们在米什那(Mikvaot 7:6)中了解到的,拉比耶胡达认为:如果一个仪式沐浴经过测量发​​现含有正好四十塞阿的水,然后两个人相继下去并浸入水中,那么第一个人在仪式上是纯洁的,因为他浸入了有效的仪式沐浴中,但第二个人在仪式上是不纯洁的。因为少量的水粘在第一个人身上,所以仪式沐浴随后容纳的水量少于所需的量。因此,它不能净化第二个人。拉比耶胡达说:如果第一个人的脚仍然接触到水,以至于在第二个人浸入水中时他还没有完全离开仪式沐浴,那么第二个人在仪式上也是纯洁的。这表明拉比耶胡达认为,只要有一只脚还在水中,就被认为在仪式沐浴中。 Rav Naḥman 说,Rabba bar Avuh 说:拉比和拉比 Yehuda 之间的这场争论涉及圣贤制定的仪式纯洁的更高标准,其中浸礼的义务是拉比的法令规定的。然而,当浸礼的目的是从完全的仪式不洁过渡到纯洁时,每个人都同意第二个人是不洁的。这与拉比 Pedat 关于这个话题的说法一致,他声称只有拉比 Yehuda 坚持认为,如果一个人的一只脚仍在仪式浴中,则可以假定其处于仪式纯洁的状态。有些人对这一说法持不同看法:拉夫·纳赫曼 (Rav Naḥman) 说,拉巴·巴尔·阿武 (Rabba bar Avuh) 说:这一争议仅指一个人有义务浸礼,以便从仪式上的不洁过渡到纯洁,但对于圣贤制定的仪式纯洁的更高标准,每个人都同意,即使是第二个人也要接受仪式上的浸礼。 关于第一个人的脚是否仍接触水。因此,这种观点与拉比佩达特 (Rabbi Pedat) 的说法不一致,因为根据这个版本,所有人都同意,就更高的仪式纯洁标准而言,只要有一只脚留在水中,浸礼就会继续。关于上述讨论,乌拉说:我问拉比约哈南 (Rabbi Yoḥanan):根据拉比耶胡达 (Rabbi Yehuda) 的说法,将小器皿(如针和编织针)浸入第一个浸礼者的头上,哈拉卡是什么?既然拉比耶胡达 (Rabbi Yehuda) 坚持认为脚仍在水中的人被视为浸入了仪式沐浴,这是否意味着他的身体甚至湿发都可以作为仪式沐浴的一部分? 《革马拉》澄清了这个问题引起的困境:拉比耶胡达是否只接受降低隔板的原则,这意味着放置在另一件物品上方的物品被视为继续向下,因此浸入者身上的水被视为下降到仪式浴中,从而使浴池保持其必要的大小;但他不接受抬高隔板的概念,这样仪式浴中的水就不会被认为上升到人的头部,使他也成为仪式浴的一部分?或者,也许他也接受抬高隔板的原则,这意味着人确实被视为仪式浴的一部分?拉比尤哈南对他说:你已经在《托塞夫塔》(Mikvaot 3:3)中学过了:如果河床中有三个没有完全干涸的洼地,一个上洼地,一个下洼地,一个中洼地;上下两个凹陷处各有 20 个 se’a,中间的凹陷处有 40 个 se’a,雨水从凹陷处流过,从而将两个凹陷处连接起来。拉比耶胡达说:我的同事拉比梅尔会说:人们可以在上面的凹陷处浸浴。这表明拉比梅尔认为,中间凹陷处的水(其中包含仪式沐浴所需的水量)被认为是通过雨水上升到较高的凹陷处的。由于拉比耶胡达引用了他同事的说法而未加评论,因此他显然接受了抬高隔板的原则。乌拉提出了一个难题:但这不是在 baraita 中教导的吗:拉比耶胡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