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寻求耶和华他们的神和他们的王大卫。”(《何西阿书》3:5)因此,“大卫国度”的祝福就跟在“重建耶路撒冷”的祝福之后。而一旦大卫的后裔降临,祈祷的时刻就会到来,正如经上所记:“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我祷告的殿中喜乐。”(《以赛亚书》56:7)所以,“垂听祷告”的祝福要在“大卫国度”的祝福之后诵读。而祷告之后,圣殿侍奉之事就会到来,正如那节经文接下来所说:“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坛上必蒙悦纳。”(《以赛亚书》56:7)“恢复圣殿侍奉”的祝福就跟在“垂听祷告”的祝福之后。而当圣殿侍奉之事到来时,感恩也会随之而来,正如经上所记:“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诗篇》50:23)这教导我们感恩是跟在献祭之后的。因此,“感恩”的祝福跟在“恢复圣殿侍奉”的祝福之后。 那他们为何认为要在“感恩”的祝福之后说“祭司的祝祷”呢?正如经上所记:“亚伦向百姓举手,为他们祝福,就下来献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利未记》9:22)这教导我们“祭司的祝祷”是跟在包括感恩祭在内的献祭仪式之后的。《革马拉》问道:但所引用的经文表明是亚伦先祝福百姓,然后才献祭呀。那我们难道不应说“祭司的祝祷”要在“圣殿侍奉”的祝福之前吗?《革马拉》回答:不应有这样的想法,因为经上写着:“就下来献(赎罪祭等)”。经文写的是“从献祭(之事)下来”,意思是祭已经献过了,而不是写“下来去献祭”,暗示亚伦祝福百姓之后下来去献祭。《革马拉》问:如果按照从这节经文推导出来的,“祭司的祝祷”是跟在献祭仪式之后,那“祭司的祝祷”就应该在“恢复圣殿侍奉”的祝福之后紧接着说,中间不应被“感恩”的祝福打断呀。《革马拉》反驳这一观点:不应有这样的想法,因为经上写着:“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我们从这里得知感恩是跟在献祭之后的,前面已经解释过了。《革马拉》问:你凭什么依据这节经文把感恩与献祭并列呢?为何不依据另一节经文,那节经文表明“祭司的祝祷”才应与献祭仪式并列呀。《革马拉》回答:把“感恩”的祝福紧接着放在“献祭仪式”的祝福之后是合理的,因为献祭仪式和感恩在概念上密切相关,本就是一回事。 那他们为何认为要在“祭司的祝祷”之后说以“赐平安”开头的祝福呢?因为紧挨着“祭司的祝祷”之后就记着:“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民数记》6:27)“祭司的祝祷”之后是上帝的祝福,而神圣的上帝所赐予的祝福就是平安,正如经上所记:“耶和华赐福给他的百姓,说:‘愿你们平安!’”(《诗篇》29:11) 《革马拉》回到讨论开头所引用的巴拉塔:既然巴拉塔说一百二十位长老,其中包括许多先知,确立了《阿米达》祈祷文的固定顺序,那么西缅·哈帕克利在很久之后所编排的(正如约哈南拉比所述)又是什么呢?《革马拉》回答:实际上,《阿米达》祈祷文的各项祝福最初是由大议会的一百二十位成员编排的,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把它们忘了,于是西缅·哈帕克利又重新进行了编排。《革马拉》评注说:这十九项祝福是固定的数目,除此之外,禁止人们通过给《阿米达》增添额外的祝福来颂扬神圣的上帝。正如以利以谢拉比所说:“谁能传说耶和华的大能?谁能表明他一切的美德?”(《诗篇》106:2)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谁适合传述耶和华的大能呢?只有能表明他一切美德的人。既然没有人能表明上帝的全部美德,那我们就必须满足于贤哲们所确立的固定程式。拉巴·巴尔·巴尔·哈纳说约哈南拉比曾讲:若有人过度颂扬神圣的上帝,他的命运就是从这世上被除灭,因为这看起来好像他把上帝的所有美德都穷尽了。正如经上所记:“我说话的时候,他能听吗?若有人说,我要说话,他必被吞灭。”(《约伯记》37:20)《革马拉》对这节经文的解释是:我说话的时候,难道能把上帝所有的美德都表达出来吗?若有人这样说,他就会被“吞灭”作为惩罚。 《革马拉》记载:基法尔·吉博拉亚的犹大拉比(也有人说他是基法尔·吉博拉·海伊勒的人)教导说:“因为你静默,就是赞美你。”(《诗篇》65:2)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所有办法中最好的就是静默,也就是说,赞美上帝的最佳形式就是静默。《革马拉》记载:当拉夫·迪米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时,他说:在西方,也就是以色列地,人们有句谚语:若一个字值一舍客勒,那静默就值两舍客勒。 密西拿中教导说:若有人凭记忆诵读《以斯帖记》,他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革马拉》问道:我们是从哪里推导出这一点的呢?拉瓦说:这是通过“纪念”一词的两处经文进行文字类比推导出来的。这里在论及《以斯帖记》时写着:“使这两日在犹大人中永远为记念。”(《以斯帖记》9:28)在别处又写着:“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纪念,又念给约书亚听。’”(《出埃及记》17:14)正如在亚玛力的事上,“纪念”特指写在书上的内容(因为经文提到“在书上”),在这里,《以斯帖记》的“纪念”也是要通过写在书上才行。《革马拉》提出一个疑问:但我们从哪里知道这里针对亚玛力以及《以斯帖记》所说的“纪念”涉及要从书上大声诵读出来呢?也许仅仅是查看书,默读就行呀。《革马拉》回答:不应有这样的想法,因为一则巴拉塔教导说:经文说:“你要记念亚玛力人怎样待你。”(《申命记》25:17)人们可能会认为,只要心里默默地记着就够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后面说“不可忘记”(《申命记》25:19)时,已经是指心里忘记了。那么,我该如何理解“记念”的意思呢?这个“记念”的诫命相对于“不可忘记”的诫命又增加了什么含义呢?所以,它的意思是这“记念”必须用口大声表达出来。 密西拿中进一步教导说:若有人用亚兰语译文诵读《以斯帖记》,他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革马拉》问道:这种情况是怎样的呢?如果我们说《以斯帖记》是用原本的圣经文本,也就是希伯来文写的,而他用亚兰语译文诵读,那这就和凭记忆诵读是一样的情况了,因为他读的不是文本上所写的字句,而密西拿已经说过凭记忆诵读《以斯帖记》是不能履行义务的。《革马拉》回答:不是的,有必要也对这种情况加以教导,这里说的是《以斯帖记》不是用原本的希伯来文写的,而是用亚兰语译文写的,而他就照着所写的亚兰语译文来诵读的情况。 密西拿接着说:然而,对于说外语的人,可以用那种外语诵读《以斯帖记》。《革马拉》提出一个疑问:但密西拿里不是说过,若他用任何其他语言诵读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吗?《革马拉》引用了拉夫和撒母耳的回答,他们二人都说:密西拿里说的“外语”,特指希腊语这种外语,它在圣经翻译方面有独特的地位。《革马拉》问道:这种情况是怎样的呢?如果我们说《以斯帖记》是用亚实基伦字体(也就是希伯来文)写的,而他用希腊语诵读,这就和凭记忆诵读是一样的情况了,而密西拿教导说凭记忆诵读是不能履行义务的。《革马拉》回答:阿哈拉比说以利以谢拉比曾讲:密西拿所涉及的情况是《以斯帖记》是用希腊语这种外语写的,并且也是用那种语言诵读的情况。 说到这一传承脉络中的说法,《革马拉》补充说:阿哈拉比还说以利以谢拉比曾讲:从哪里可以推导出神圣的上帝称雅各为“埃尔”(意为“神”)呢?正如经上所记:“他在那里筑了一座坛,起名叫伊利·伊罗伊·以色列。”(《创世记》33:20)也可以这样翻译:并且他(以色列的神)称他(雅各)为“埃尔”。实际上,必须这样理解,因为如果你认为经文的意思是雅各称那坛为“埃尔”,那经文就应该明确指出动词的主语,写成“雅各称它为埃尔”。但既然经文不是这样写的,那就必须按如下理解:他(上帝)称雅各为“埃尔”;是谁称他为“埃尔”呢?是以色列的神。 《革马拉》回到讨论诵读《以斯帖记》所用语言的话题上,并对拉夫和撒母耳所说的可以用希腊语诵读《以斯帖记》但不能用其他外语诵读这一说法提出反驳。一则巴拉塔教导说:若有人用科普特语、希伯来语(此处指古希伯来语变体之类情况)、埃兰语、米底亚语或希腊语诵读《以斯帖记》,他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表明用希腊语诵读《以斯帖记》是不能履行义务的。《革马拉》回答:密西拿中教导说对于说外语的人可以用那种外语诵读《以斯帖记》,这只与另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内容类似:若有人用科普特语对科普特人诵读、用希伯来语(古希伯来语变体之类情况)对说那种希伯来语的人诵读、用埃兰语对埃兰人诵读,或用希腊语对希腊人诵读,他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只要听众能听懂那种语言,《以斯帖记》就可以用任何语言诵读。《革马拉》问:但如果是这样,即说外语的人用自己所说的外语诵读《以斯帖记》就能履行义务,那拉夫和撒母耳为什么要把密西拿的规定解释为特指希腊语呢?让他们解释成指任何一个人所说的外语呀。《革马拉》解释说:其实,密西拿应像巴拉塔那样理解,即一个人用自己能说的语言诵读《以斯帖记》就能履行义务;而以拉夫和撒母耳之名所说的内容,是作为一个一般性的陈述,与密西拿无关,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裁决,内容如下:拉夫和撒母耳二人都说:希腊语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任何人用希腊语诵读《以斯帖记》都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即便他不懂希腊语。《革马拉》提出一个疑问:但上面引用的巴拉塔不是教导说,若有人用希腊语对希腊人诵读《以斯帖记》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吗?这意味着用希腊语诵读,对希腊人来说,是的,可以接受,但对其他人来说,不行,是不被接受的呀。《革马拉》回答:拉夫和撒母耳不同意这则巴拉塔的说法,因为他们认同拉班·西缅·本·迦玛列的观点。正如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以斯帖记》8b)中学到的:拉班·西缅·本·迦玛列说:即使是对于圣经书卷,贤哲们也不允许用除希腊语之外的任何外语来书写,这表明希腊语有特殊地位,被当作像原本的希伯来语一样对待。《革马拉》问:但如果这就是拉夫和撒母耳的意图,那他们为什么不直接说:律法与拉班·西缅·本·迦玛列的观点一致呢?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说法表述得好像是在发布一项新的裁决呢?《革马拉》回答:如果他们只是简单地说律法与拉班·西缅·本·迦玛列的观点一致,我可能会认为这只适用于圣经的其他书卷,但对于《以斯帖记》,经上写着“照着他们所写的”,我可能会认为若用希腊语诵读它就没有履行义务。所以他们陈述了自己的意见,是为了教导我们,即使是在《以斯帖记》的情况中,用希腊语诵读也是履行了义务的。 密西拿中说:说外语的人若听人用亚实基伦字体(也就是希伯来文)诵读《以斯帖记》,他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革马拉》问道:但他不是听不懂他们说的内容吗?既然他不懂希伯来语,那他怎么履行义务呢?《革马拉》回答:这就和妇女以及没受过教育的人一样,他们也不太懂希伯来语,但当他们听人用希伯来语诵读《以斯帖记》时,仍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拉维纳强烈反对上述问题所基于的前提,即认为听不懂《以斯帖记》原本未翻译的语言的人就不能履行义务。难道说我们这些贤哲,虽然非常熟悉希伯来语,但就能确切知道“哈阿哈什特拉尼姆·本内·哈拉玛基姆”(《以斯帖记》8:10,常译为“供王使用的、良种的”)这些晦涩词语的意思吗?但即便如此,我们通过按原文诵读这些词语,仍然履行了诵读《以斯帖记》以及宣扬普珥节奇迹的诫命。在这里也是一样,说外语的人听人用希伯来语诵读《以斯帖记》,即便他不懂那些词语本身的意思,也履行了诵读《以斯帖记》以及宣扬普珥节奇迹的诫命。 密西拿接着说:若有人断断续续地诵读《以斯帖记》,他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革马拉》记载,贤哲们原本不知道“塞鲁金”(seirugin,意为“间隔、断断续续”)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有一天,他们听到犹大·哈纳西拉比家的女仆对那些陆陆续续、不是一起进入屋子的贤哲们说:“你们还要这样断断续续(seirugin seirugin)地进来多久呀?”因为她住在犹大·哈纳西拉比家,肯定听到的都是最标准的希伯来语,所以他们从这里明白“塞鲁金”这个词的意思是“间隔、断断续续”。 类似地,贤哲们原本不知道“哈拉戈洛戈特”(ḥalogelogot)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它出现在各种密西拿和巴拉塔中。有一天,他们听到犹大·哈纳西拉比家的女仆对一个正在撒马齿苋的人说:“你还要撒你的哈拉戈洛戈特多久呀?”于是他们明白“哈拉戈洛戈特”就是马齿苋。 同样,贤哲们不知道“萨尔塞莱哈”(salseleha)在“要得智慧……要持守(萨尔塞莱哈),智慧就使你高升”(《箴言》4:7 - 8)这句经文里是什么意思。有一天,他们听到犹大·哈纳西拉比家的女仆对一个正在捻头发的人说:“你还要捻(梅萨尔塞尔,mesalsel,与salseleha词根相关)你的头发多久呀?”于是他们明白这句经文的意思是:反复琢磨智慧,智慧就会使你高升。 《革马拉》还记载了其他例子:贤哲们不知道“耶哈夫”(yehav)在“你要把你的重担(耶哈夫)卸给耶和华”(《诗篇》55:23)这句经文里是什么意思。拉巴·巴尔·巴尔·哈纳说:有一次我和一个阿拉伯人(泰亚阿)一起赶路,我背着一个担子,他对我说:“把你的耶哈夫拿下来扔到我的骆驼上。”于是我明白“耶哈夫”的意思是担子或负担。 同样,贤哲们不知道“马塔泰”(matatei)在“我必用毁灭的扫帚(马塔泰)扫净它”(《以赛亚书》14:23)这句经文里是什么意思。有一天,他们听到犹大·哈纳西拉比家的女仆对她的朋友说:“拿个塔泰塔(tateita,与matatei相关)把屋子扫一扫(塔蒂,tati)。”于是他们明白“马塔泰”是扫帚的意思,动词“塔蒂”的意思是清扫。 关于断断续续诵读《以斯帖记》这件事,贤哲们教导了如下一则巴拉塔:若有人断断续续地诵读《以斯帖记》,中间有停顿又接着读,他履行了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