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教导我们,他是在律法的深处(be’umeka,谐音双关,既表示山谷,也表示律法的深处)度过那个夜晚的,也就是说,他与犹太民众一起研习《托拉》度过了那个夜晚。而撒母耳·巴尔·乌尼亚拉比说:研习《托拉》比献祭日常祭品更重要,正如经文所说:“我来是要……”(《约书亚记》5:14),这表明天使是来责备约书亚疏忽了《托拉》学习,而不是因为他疏忽了日常献祭之事。既然如此,拉比犹大·哈纳西家族的贤哲们怎么会判定圣殿侍奉比《托拉》学习更重要呢?《塔木德》解释说,这并不难理解。关于约书亚的这个故事里所指的是大众的《托拉》学习,它比圣殿侍奉更重要。而拉比犹大·哈纳西家族的贤哲们所说的则是个体的《托拉》学习,它不如圣殿侍奉重要。 《塔木德》问道:个体的《托拉》学习是小事一桩吗?我们不是在一部《密西拿》中学到:在节日期间(指除逾越节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住棚节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等之外的中间日子),妇女们可以齐声哀悼逝者,但不可以拍手哀悼。以实玛利拉比说:靠近灵柩的人可以拍手。在新月节、光明节和普珥节这些并非出自《托拉》律法所规定的日子里,她们既可以哀悼也可以拍手哀悼。然而,在这两类日子里,她们都不可以轮唱式哀号(即一个妇女哀号,其他人跟着重复的那种哀号方式)。而巴尔·胡纳拉比说:所有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普通人而言的,但是如果是一位研习《托拉》的学者去世了,在节日期间就没有这些哀悼表达方面的限制了。如果一位《托拉》学者在节日期间去世了,妇女们可以像在其他日子一样哀悼、拍手以及轮唱式哀号,在光明节和普珥节就更是如此了。这表明即便个体的《托拉》学习也是非常重要的。《塔木德》反驳了这个观点:你说的是必须给予《托拉》的尊崇,确实,在个体《托拉》学者的情况下,必须给予《托拉》的尊崇是很重要的;但个体的《托拉》学习本身是相对次要的,不如圣殿侍奉重要。 拉瓦说:在我看来很明显的是,如果要在圣殿侍奉和诵读《以斯帖记》(Megilla)之间做选择,依据约瑟夫·巴尔·哈宁拉比对“各家”一词(《以斯帖记》9:28)所做的阐释,诵读《以斯帖记》优先。同样,如果要在研习《托拉》和诵读《以斯帖记》之间做选择,依据拉比犹大·哈纳西家族的贤哲们依靠约瑟夫·巴尔·哈宁拉比的阐释所做出的裁定,即一个人要中断研习《托拉》去聆听《以斯帖记》的诵读,诵读《以斯帖记》优先。再者,很明显的是,如果要在研习《托拉》和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met mitzva,指按犹太律法有责任去安葬的尸体)之间做选择,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这项任务优先。这是从一部《巴拉伊塔》所教导的内容推导出来的:一个人要中断研习《托拉》去抬出尸体进行安葬,以及去加入迎亲队伍并迎接新娘。同样,如果要在圣殿侍奉和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之间做选择,依据从“或为他的姐妹”(《民数记》6:7)这一表述所推导出的律法,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优先。正如在一部关于论述拿细耳人律法的《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民数记》6:6 - 7)。经文里说“或为他的姐妹”是什么意思呢?前面那句说拿细耳人不可挨近死尸的经文,已经禁止他因接触姐妹的尸体而变得不洁净了。所以,后面这句经文被理解为是在教导一条不同的律法:一个人正要去宰杀逾越节的羔羊或者要给自己儿子行割礼,这时他听闻自己的一位亲属去世了,人们或许会认为他应该回去,因接触尸体而沾染不洁。但经上教导说:他不可变得不洁净;亲属的去世不会凌驾于《托拉》中如此重要的诫命之上。人们或许又会想:就像他不为自己的姐妹变得不洁净一样,他也不为无人安葬的尸体(met mitzva)变得不洁净。经文说:“或为他的姐妹”;意思是他不可为自己的姐妹变得不洁净,因为会有其他人料理她的安葬事宜,但他要为无人安葬的尸体变得不洁净。 基于这些前提,拉瓦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要在诵读《以斯帖记》和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之间做选择,哪一项优先呢?是诵读《以斯帖记》优先,因为宣扬神迹有其价值呢,还是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优先,因为维护人的尊严有其价值呢?提出这个难题之后,拉瓦自己又做出了解答,裁定料理无人安葬的尸体优先,正如夫子(先师等权威人物)所说:人的尊严意义重大,它凌驾于《托拉》中的一项禁令之上。因此,它当然也凌驾于诵读《以斯帖记》的责任之上,尽管诵读《以斯帖记》能宣扬神迹。 《塔木德》对前面讨论过程中所引述的事情本身进行了探讨。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说:一座有城墙的城市,以及与其相邻的所有聚居地,还有所有从这座有城墙的城市能看到的聚居地,都被视作与这座有城墙的城市一样,在那里于十五日诵读《以斯帖记》。在《托塞夫塔》中教导说:这就是关于与有城墙城市相邻的聚居地的律法,即便从该城市看不到这个聚居地;还有关于从有城墙城市能看到的地方的律法,即便它与该城市并不相邻。《塔木德》对《托塞夫塔》的内容进行了分析:诚然,对于从有城墙城市能看到的地方,即便它与该城市并不相邻,你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即那个地方位于山顶上,所以尽管它与有城墙的城市有一定距离,但从该城市能看到它。然而,对于与有城墙城市相邻但从该城市看不到的聚居地,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呢?耶利米拉比说:你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比如那个地方位于山谷之中,所以尽管它离有城墙的城市很近,但有可能从该城市看不到它。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说:一座起初有人居住,后来才筑起城墙环绕的城市,被视作村庄,而不是有城墙的城市。原因是什么呢?正如经文所写:“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利未记》25:29)。经文的措辞表明,它指的是先有城墙环绕,后来才有人居住的地方,而不是先有人居住,后来才筑起城墙环绕的地方。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说:一座有城墙的城市,如果没有十个闲人(即不工作、可以处理公共事务的人),就被当作村庄来对待。《塔木德》问道:他这是要教给我们什么呢?我们已经在一部《密西拿》(5a)中学到:什么是大城市呢?就是任何有十个闲人的城市;然而,如果人数少于这个数,那它就是村庄呀。《塔木德》回答说:尽管如此,约书亚·本·利维拉比仍有必要针对大城市来教导这条律法,是为了表明即便有闲人碰巧从别处来到这里,但由于他们不是本地居民,它仍然被视作村庄。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还说:一座曾经被毁坏后来又有人居住的有城墙的城市,被视作城市。《塔木德》问道:这里说的“被毁坏”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们说的是城市的城墙被毁坏了,而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是要教导我们,如果有人居住,那它就被当作有城墙的城市来对待,但如果没人居住,就不那样对待了,这有问题呀。在一部《巴拉伊塔》中不是教导说,以利以谢·巴尔·约西拉比说:经文说“有(lo,希伯来语原文字面意思)城墙”(《利未记》25:30),这个词“lo”是用阿列夫(alef,希伯来语字母)拼写的,意思是“没有”,但结合上下文,这个词“lo”的用法就好像是用瓦夫(vav,希伯来语字母)拼写的,意思是“有”。这表明即便这座城市现在没有城墙了,比如城墙被毁坏了,但如果它以前有城墙,它仍保留其作为有城墙城市的地位。所以,这里说的“被毁坏”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它在没有了十个闲人的意义上被毁坏了,所以就被当作村庄来对待。然而,一旦它又有了十个闲人,它就被当作城市来对待了。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还说:…… (此处原文似乎未结束,可能有遗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