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诗篇涉及世界的创造,那时所有的水都包含在深渊之中。贤哲们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以色列地首先被创造出来,然后整个世界的其余部分才被创造出来,正如经文所写:“在他立高天以前,我已生出;他在渊面的周围划出圆圈,那时他还没有造大地和田野”(《箴言》8:26)。在这里以及接下来的表述中,“大地”一词被理解为是指以色列地,而“田野”则是指其他地方的所有田野。 此外,以色列地由神圣的上帝亲自浇灌,而整个世界的其余部分则通过中介来获得浇灌,正如经文所写:“他将雨降在地上,也浇灌田野”(《约伯记》5:10)。另外,以色列地饮用雨水,而整个世界的其余部分饮用云中剩余的雨水残渣,正如经文所述,上帝“将雨降在地上”,然后才取用剩余的水“也浇灌田野”。以色列地先饮用,然后整个世界的其余部分再饮用,正如经文所写:“他将雨降在地上,也浇灌田野”。有一个比喻可以说明这一点:一个人在奶酪凝结后揉制它时,会取走食物,留下渣滓。 上文提到,海水在云中变甜了。《塔木德》问道:以利以谢拉比是从哪里得出这个结论的呢?《塔木德》回答说,伊扎克·巴尔·约瑟夫传述约哈南拉比的话说,经文写着:“诸水的黑暗(原文‘ḥeshkhat’),天上的密云”(《诗篇》18:12)。并且在类似的经文中还写着:“诸水的汇聚(原文‘ḥashrat’),天上的密云”(《撒母耳记下》22:12)。《塔木德》解释了这一细微差异的意义。这两个短语只有一个词不同,而这两个词本身也仅相差一个字母,一个是“卡夫(kaf)”,一个是“莱希(reish)”。如果把这两个版本结合起来,从第一个版本中取出“卡夫”这个字母,放到第二个版本那个含“莱希”的词中,就能从经文中解读出一个新的词,意思是“使适宜、使合格(原文‘ḥakhsharat’)”。因此,这句经文可以解释为:水变得适宜(变甜)是在天上的云中进行的。 《塔木德》问:那约书亚拉比对于这些经文又能从中学习到什么呢?《塔木德》回答说,约书亚拉比赞同这位贤哲迪米拉比的观点。当迪米拉比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尼亚时,他说在以色列地(西方)人们认为:云明亮时,所含的水少;云昏暗时,所含的水多。因此,约书亚拉比解释说,当云中出现“诸水的黑暗”时,也就有了“诸水的汇聚”,因为雨水将会从云中降下。 《塔木德》问:一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内容符合谁的观点呢?其中说:天上的水并不停留在固定的地方,而是靠着上帝的话语悬在空中,它们所产生的成果就是雨水,正如经文所写:“他从楼阁中浇灌山岭,地就满了他所造之物的果实”(《诗篇》104:13)。这一说法符合谁的观点呢?它符合约书亚拉比的观点。那以利以谢拉比又如何解释这句经文呢?以利以谢拉比可能会说:《诗篇》中的那句经文是关于神圣的上帝的创造物而写的,并非是关于天上的水。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说:全世界都饮用伊甸园的径流之水,正如经文所写:“有河从伊甸流出来,滋润那园子”(《创世记》2:10)。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从一块可以播种一柯珥种子的田(一柯珥田约合七万五千平方肘尺)的径流,能够浇灌一块可以播种半细亚(原文“tarkav”,是柯珥田面积的六十分之一)种子的田地。如果一柯珥田的径流足以浇灌一块面积为它六十分之一的田地,那么可以推断出,世界的其余部分的面积是伊甸园面积的六十分之一。 贤哲们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埃及地的面积是四百帕勒桑(原文“parsa”)见方。而这仅是古实(Cush)面积的六十分之一,古实本身又是世界其余部分面积的六十分之一。而世界又是伊甸园面积的六十分之一,伊甸园又是伊甸本身面积的六十分之一,伊甸又是地狱(Gehenna)面积的六十分之一。由此可知,整个世界相对于地狱来说就像一个锅盖那么大,因为远比世界其余部分大的伊甸,其面积也仅是地狱的六十分之一。并且有人说:地狱是无法度量的。也有人说:伊甸是无法度量的。 奥沙亚拉比说:关于巴比伦尼亚所写的“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的货物被掳掠的日子到了!”(《耶利米书》51:13)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是什么让巴比伦尼亚有装满谷物的仓库呢?必须说这是因为它位于众多水域之上,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使得它的土地易于灌溉。同样,拉夫说:巴比伦尼亚很富有,因为即便没有雨水,它也能种植庄稼以供收获。阿巴耶说:我们认为,一块土地像巴比伦尼亚那样多沼泽比干燥要好,因为巴比伦尼亚的庄稼全年都能生长。 密西拿(犹太教口传律法集):在 Marcheshvan 月(犹太历八月)初三,人们开始在“岁时祝祷”(“阿米达”祷告的第九项祝福内容)中加入“并赐下露水与雨水”这句话来祈求降雨。迦玛列拉比说:要到 Marcheshvan 月初七才开始祈求降雨,也就是住棚节过后的第十五天。迦玛列拉比解释说,要多等这四天,是为了让那些徒步前往耶路撒冷过节日的最后一批犹太朝圣者,在回家途中不会因降雨而遭遇不便,能够顺利到达幼发拉底河。 革马拉(对密西拿的注释和阐释):以利以谢拉比说:律法的规定遵循迦玛列拉比的观点,直到Marcheshvan月初七才开始祈求降雨。一部《巴拉塔》中记载,哈拿尼亚说:在流散地(犹太人散居的地区),要到季节开始后的第六十天,也就是秋分过后的第六十天,才开始祈求降雨。胡纳·巴尔·希雅拉比传述塞缪尔的话说:律法的规定遵循哈拿尼亚的观点。 《塔木德》问道:是这样的吗?但有人向塞缪尔提出了一个疑问:从什么时候开始提及“并赐下露水与雨水”呢?他对他们说:从人们把木柴搬进塔武特(原文“rishba”,意为鸟猎人)家的时候开始。这显然与哈拿尼亚提到的日期不同。《塔木德》推测说:也许这两者说的是同一个时间节点,也就是说,塞缪尔只是提供了秋分过后第六十天的一个标志而已。 贤哲们遇到了一个疑问:第六十天本身是算作第六十天之前的那段时期呢,还是算在第六十天之后的那段时期内呢?《塔木德》回答说:来听一听在这方面存在的争议吧。拉夫说:第六十天属于第六十天之后的那段时期,而塞缪尔说:第六十天属于第六十天之前的那段时期。纳赫曼·巴尔·伊扎克拉比说:帮助你们记住这两种不同观点的助记方法是:高处的地方需要水,低处的地方不需要水。因为水往低处流,居住在低处的人们从高处获得水,通常不太需要额外的水。因此,居住在巴比伦尼亚低地的塞缪尔裁定较晚开始祈求降雨,而在地势较高、更需要雨水的以色列地学习的拉夫则提出了一个较早的日期。帕帕拉比说:律法的规定是第六十天属于第六十天之后的那段时期,正如拉夫所说的那样,因此人们在秋分过后的第六十天开始提及祈求降雨之事。 密西拿:如果 Marcheshvan 月十七日到了,雨还没下,那么个人(但不是整个社群)开始为求雨禁食三次。这些禁食是如何进行的呢?禁食从早晨开始,天黑后就可以吃喝,并且在禁食日期间,人们可以从事劳作、沐浴、往身上抹油、穿鞋以及进行夫妻生活。如果基斯流月(犹太历九月)初一到了,雨仍然没下,法庭就会规定整个社群禁食三次。与个人禁食类似,每个人天黑后可以吃喝,并且他们可以从事劳作、沐浴、往身上抹油、穿鞋以及进行夫妻生活。 革马拉:《塔木德》问道:密西拿中提到的这些个人指的是谁呢?胡纳拉比说:这是指贤哲们,他们被要求遵循更高的标准,即便普通人不需要禁食时,他们也应当进行禁食。胡纳拉比还说:进行这三次禁食的个人是在星期一、接下来的星期四以及再接下来的星期一禁食。《塔木德》问道:胡纳拉比这是在教我们什么呢?我们已经学过(15b页):法庭不能从星期四开始规定社群禁食,以免导致物价上涨。所以最初的三次禁食是定在星期一、星期四和星期一。那胡纳拉比的陈述对这条规定有什么补充呢?《塔木德》回答说:胡纳拉比的评论是有必要的,免得你认为这只适用于社群,而对于个人来说,并非一定要从星期一开始进行这三次禁食。一部《巴拉塔》中针对密西拿所提到的那些人也教导说:当个人开始禁食时,他们是在星期一、星期四和星期一禁食。并且如果其中一个禁食日恰逢有特殊宗教仪式的日子,他们要为新月日等打断禁食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