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的一卡布小麦与他人的十卡布小麦混在一起了,难道后者就能把这总共十一卡布小麦都吃掉,还心安理得吗?一个人不会允许自己的财物在别人的财物中被同化(失去其独立存在)。水和盐在面团里的情况也是如此。 贤哲们嘲笑了他。他对他们说:“我又没抢你们的衣服,你们为何要让我蒙羞呢?”他们又嘲笑了他。奥沙亚拉比说:“他们嘲笑他是对的。”他们认为这两种情况不一样是正确的,他们的推理如下:一个人的小麦与另一个人的大麦混在一起的情况有何不同呢,阿巴拉拉比为何不拿这个例子对他们讲呢?他特意选了小麦与其他小麦混合的例子,而不是小麦与大麦混合的例子,是因为那是同一种类与不同种类相混合的情况。原则是:一种食物与大量不同种类的食物混合后会被同化(失去其独立属性),即便这两种食物属于不同的两个人,这一原则也适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小麦与另一个人的小麦混合时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按照犹大拉比的观点,同一种类的物品与同一种类的其他物品混合后不会被同化,但按照其他拉比们的观点,肯定是会被同化的。 萨夫拉拉比对奥沙亚拉比说:“摩西啊!”(这是对当代贤哲领袖表示敬重的称呼)“您为那些嘲笑阿巴拉拉比的人辩护,真的说得对吗?但是,那些嘲笑别人的贤哲难道没听过凯托斯法阿的希雅拉比以拉夫的名义所说的这条教诲吗:一个人从别人的小麦粮仓里捡走石子,就有义务赔偿他所造成的损失,要按照那些石子的重量向他赔付小麦的价值。因为粮仓的主人原本可以把那些石子连同小麦一起卖掉,毕竟小麦里总会混有一些杂质,称重时是连同这些杂质一起售卖的。所以,捡走石子给粮仓主人造成了金钱上的损失。显然,他必须赔偿,因为他减少了人家小麦的量。尽管石子本身毫无价值,但我们不能说石子在小麦里就被同化了,所以捡走它们不会造成损失。在这里也是一样,对于借用水和盐的情况(水和盐并非毫无价值),我们更可以说他减少了别人财物的量,他必须补偿出借人;不能说它们在面团里就被同化了,在涉及安息日活动范围的问题上就不再考虑它们了。” 阿巴耶对将其与小麦中石子的情况作比较提出了异议,他对萨夫拉拉比说:“难道老师您不区分有主张权利者的财物(比如从粮仓里捡走石子的情况,粮仓主人要求赔偿,所以不存在同化一说)和没有主张权利者的财物(比如水和盐的情况,主人把它们借给了借用人,当下并没有要求归还)吗?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些配料是有可能被视作已被同化的呀。” 萨夫拉拉比对他说:“按照你的推理,即必须区分有主张权利者的财物和没有主张权利者的财物,那你如何解释这条教诲呢:希斯达拉比说:按照犹大拉比的观点,只有当一个物品与不同种类的物品混合时才会被同化,与同一种类的物品混合时则不会被同化,那么未按规定宰杀的动物的肉(属于禁忌食物)在大量已宰杀动物的肉中是可以被同化的。虽然禁忌动物的肉一般会传播不洁,但如果有人触碰了这两种肉的混合物,他并不会变得仪式上不洁,因为禁忌动物的肉被视为与已宰杀动物的肉属于不同种类,所以就被同化了。这是因为已宰杀动物的肉不可能变成禁忌动物的肉那种状态,所以就被视作不同种类了。” 《革马拉》继续引述希斯达拉比的话:“然而,如果已宰杀动物的肉与更大量的禁忌动物的肉块混在一起了,已宰杀动物的肉不会被禁忌动物的肉同化,因为禁忌动物的肉有可能达到已宰杀动物的肉那种状态。这意味着它有可能失去传播仪式不洁的能力,比如禁忌动物的肉腐败到不能再食用的程度,它就失去了不洁的状态。禁忌动物的肉有达到已宰杀动物的肉那种状态的潜在可能性,这就使得这两种肉属于同一种类了,按照犹大拉比的观点,少量的已宰杀动物的肉在大量的禁忌动物的肉中就不会被同化。整个混合物不会被视作禁忌动物的肉,而是会保留其既有禁忌动物的肉又有已宰杀动物的肉相互混合的状态。在这里也是一样,难道你会说如果禁忌动物的肉的所有者与已宰杀动物的肉的所有者不是同一人,它在已宰杀动物的肉中就不会被同化吗?如果你说:是的,确实如此,但不是有这样的教导吗:约哈南·本·努里拉比说:无主之物在其所在之处为安息日确定了活动范围,任何人在安息日发现它们,可以在各个方向移动两千肘尺,但不能超出这个范围,虽然它们没有主人,但就好像它们有主人一样。这表明即便像本则《密西拿》中盐和水这种没有主张权利者的财物,也有其独立的安息日活动范围,当与有不同安息日活动范围的物品混合时,并不会被同化。” 阿巴耶对萨夫拉拉比说:“您这是把涉及禁令(即仪式律法方面)的律法与金钱方面的律法相比较呀?受禁令约束的物品,比如禁忌食物,是可以被同化的,而一个人的钱财是不能被同化的。所以,最初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什么面团里少量的盐和水(它们受安息日活动范围的仪式限制约束)在面团的其余部分中没有像其他所有仪式禁令那样被同化呢?水和盐在面团里不被同化的原因是什么呢?” 阿巴耶说:“这是贤哲们制定的一项法令,是担心女人会和邻居合伙做面团。确实,就本则《密西拿》的情况而言,她从邻居那里借来的少量东西在面团里应该是可以被同化的。然而,在其他时候,几个朋友或邻居可能会决定凑集原料合伙做面包,在这种情况下,面包肯定要受所有参与方综合起来的安息日活动范围限制。为了防止合伙做面团和用借来的原料做面团这两种情况之间产生混淆,贤哲们制定了一项法令,规定这两种情况下的面团都要受同样的限制。” 拉瓦给出了一个不同的理由:“香料是用来给食物增添味道的,而味道是不会被同化的,即便实际的物质含量极少。同化意味着少量的食物可以被视作无足轻重,因而等同于不存在了,但如果添加一种配料是特意为了让人能尝出它的味道,那就不存在同化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