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理地推断出,撒母耳是来教导我们实际的律法规定的。鉴于一则巴拉塔允许那样做,撒母耳却认为有必要说明律法规定并非如此。 贤哲们在一则巴拉塔中教导说:在节日里不可以对面粉进行第二次筛滤,因为这涉及不必要的额外劳作。他们以帕佩亚斯拉比和犹大·本·贝泰拉比的名义说:可以对面粉进行第二次筛滤。然而,他们都一致认为,如果在前一天筛过面粉之后,有石子或木屑掉进了面粉里,那就可以为了去除这些东西而进行第二次筛滤。 一位坦纳在拉维纳面前讲授了如下一则巴拉塔:在节日里不可以对面粉进行第二次筛滤,但如果在第一次筛滤之后有石子或木屑掉进了面粉里,可以用手把它们取出来。拉维纳对他说:后面这种做法更是被禁止的,因为这类似于被禁止的挑选(把杂物从谷物等中挑出的劳作)行为。因此,最好是用筛子来筛面粉,这样不需要的东西就会被去除掉。 拉瓦·巴尔·胡纳(小个子的那个)在尼哈迪亚的入口处讲授说:在节日里可以对面粉进行第二次筛滤。拉夫·纳赫曼对站在他面前的学生们说:出去对阿巴(也就是拉瓦·巴尔·胡纳,因为拉瓦是拉夫·阿巴的简称)说,你的好意被弃于荆棘之中了,意思是你的这些教导是没必要的。出去看看在尼哈迪亚有多少筛子在流转使用呀,因为所有的妇女们早就知道这是被允许的了。 《革马拉》记载,拉夫·约瑟夫的妻子有一次用一种不寻常的方式,在筛子的反面筛面粉。他对她说:看呀,我想要高质量的面包,暗示她没必要把筛子倒过来,而是可以用常规的方式筛面粉。 同样,《革马拉》记载,拉夫·阿希的妻子有一次把面粉筛到桌子上,而不是像平常那样筛到碗里。拉夫·阿希说:我们家这位,我的妻子,是拉米·巴尔·哈马拉比的女儿,而拉米·巴尔·哈马是一位行善事的大师,在履行诫命方面一丝不苟。要是我妻子没在她父亲家见过这种做法,她是不会这样做的。因此,可以从她的行为中了解实际的律法规定。 《密西拿》:一个人可以在节日去他常光顾的杂货店老板那里,对他说:“给我多少个鸡蛋和坚果”,因为这是一家之主在自己家里计数的方式。数鸡蛋或坚果不被视为商业活动,因为人们通常会提及他们所需鸡蛋和坚果的数量。 《革马拉》:贤哲们在《托塞夫塔》(犹太教口传律法的补充资料)中教导说:一个人可以在节日去他常打交道的牧羊人那里,对他说:“给我一只小山羊,或一只小羊羔”。同样,一个人可以在节日去他常光顾的屠夫那里,对他说:“给我一只动物的前腿,或一条大腿”。同样,一个人可以去找他常光顾的经营育肥禽类的商贩,对他说:“给我一只鸽子或一只斑鸠”。他也可以去他常光顾的面包师那里,对他说:“给我一个面包或一块糕点(格卢斯卡,音译)”。并且一个人可以在节日去他常光顾的杂货店老板那里,对他说:“给我二十个鸡蛋,或五十颗坚果,或十个桃子,或五个石榴,或一个香橼”,前提是他不能提及任何度量单位。换句话说,他不能指明像一卡布(容量单位)这样的计量单位,而必须说出个数,这不是通常的购买方式。 西缅·本·以利亚撒拉比说:这样做是允许的,前提是他不能提及购买的金额,意思是他不能提及自己要花多少钱,而是必须拿走他所需要的东西,然后在节日过后再计算他欠多少钱。 复习专题:“不可筛选” 《密西拿》:一个人把酒罐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时,在节日里不可以像平日那样用篮子或大桶搬运大量酒罐,因为这是对节日的不尊重;但他可以把一两桶扛在肩上或者放在身前搬运。同样,一个人搬运用于引火或喂动物的稻草时,不可以把大桶放在身后背着搬运,因为这是平日的搬运方式;但他可以用手把它放在身前,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搬运。并且一个人可以开始取用用于引火的稻草……(此处原文似乎未完整呈现后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