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日里用刀在篮子边缘蹭。我对他说:大师这样做是为了磨刀呢,还是为了刮掉刀上的油脂呢?他对我说:是为了刮掉油脂。然而,我察觉到他的意图其实是为了磨刀。不过他对我隐瞒了这一点,因为他认为犹大拉比的观点是符合律法的,但不就此作出公开的裁定;所以他不想明确允许这种做法。 同样,阿巴耶说:我曾站在我的导师拉巴面前,在节日里,他正用刀在磨盘边缘蹭。我问他:大师是想磨刀呢,还是这样做是为了刮掉刀上的油脂呢?他对我说:是为了刮掉油脂。而我察觉到他的意图是为了磨刀,但他认为:这虽是符合律法的,但不就此作出公开的裁定。 贤哲们遇到了一个难题:在节日里把屠宰刀拿给一位贤哲查看,以便让他检查刀上有无缺口或瑕疵(这些会导致刀不适合用于屠宰),关于这种做法,律法是怎样规定的呢?拉夫·比兹纳之子拉夫·马里允许这样做,而拉比们则禁止这样做,因为这有点类似于平日的活动。 拉夫·约瑟夫说:一位精通《托拉》的学者可以在自己家里自行检查刀,然后把刀借给别人,别人也可以用这把刀进行屠宰。由于检查不是在公开场合进行的,所以看上去就不像是平日的活动。 拉夫·约瑟夫说:对于一把变钝了但没有缺口的刀,在节日里是允许磨刀的。但这只适用于这把刀虽然切起来费力但仍能切割的情况,这样当他磨刀时,看上去就不是在制造一件新器具,而仅仅是在改进一件旧器具。然而,如果这把刀完全不能切割了,那磨刀就是被禁止的。 拉夫·希斯达传授说,也有人说是拉夫·约瑟夫传授的:一把在节日里出现缺口的刀、一根在节日里被压碎且尖端折断的烤肉扦(沙普德,音译),以及在节日里清扫炉灶和烤炉里的炭火以便为烘焙做准备,关于所有这些情况,我们遇到了犹大拉比和拉比们之间的争议。 正如一则巴拉塔中所教导的:节日与安息日的区别仅在于食物的准备方面。犹大拉比甚至允许在节日进行那些有助于准备食物的行为。 《革马拉》解释说:第一位坦纳(犹太教律法学者)禁止那些有助于准备食物的行为,理由是什么呢?经文说:“只可吃为你们准备的,那是你们当行的。”(《出埃及记》12:16)由此可以推断:“那”(经文所指的特定行为)在节日是可以做的,但有助于做这件事的行为则不可以做。 而犹大拉比为自己的观点引经据典,依据是经文说“为你们”,这表明:是为了你们,为了你们所有的需求,而有助于准备食物的行为也是一种需求。 《革马拉》问道:按照第一位坦纳的观点,不是也写着“为你们”吗?他从这个短语中学到了什么呢?《革马拉》回答说:那位坦纳可能会对你说,那个短语是要来教导:是为了你们(犹太人),而不是为了外邦人。 《革马拉》又问道:按照另一位坦纳,也就是犹大拉比的观点,不是也写着“那”(表示限制)吗?《革马拉》解释说,犹大拉比可能会对你说:限制词“那”是写了,而表示范围宽泛的短语“为你们”(意味着所有需求)也写了,但这并不矛盾,不存在冲突。可以说,这里(经文所禁止的情况)指的是那些在节日前夕就能进行的有助于准备食物的行为;《托拉》禁止在节日进行这些行为。那里(犹大拉比所允许的情况)指的是那些在节日前夕无法进行的有助于准备食物的行为。后者即便在节日当天也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它们同样属于食物准备的一部分,就如同烹饪一样。 拉夫·犹大说,撒母耳说:对于一根变弯了的烤肉扦,在节日里是禁止修理它的。《革马拉》问道:这是显而易见的呀;显然在节日里不可以修理器具呀。《革马拉》回答说:不是的,有必要针对一种特定情况来说明这条律法:尽管烤肉扦可以用手掰直,做这件事不需要特殊工具,但仍然是被禁止的。 拉夫·犹大说,撒母耳说:对于一根已经用来烤过肉的烤肉扦,在节日里是禁止挪动它的,因为它在节日里已经完成了它的用途,而且它也不适合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了。 拉夫·阿达·巴尔·阿哈瓦说,拉夫·马尔基尤说:可以把烤肉扦拔出来,放到角落里,这样它就不会危及任何人了,要是把它留在屋子中间的话是有可能伤人的。 拉夫·希雅·巴尔·阿希说,拉夫·胡纳说:而且这一裁定仅适用于烤肉扦上还有相当于一个橄榄大小的肉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为了这块肉挪动烤肉扦,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把它拖到角落里。然而,如果烤肉扦上没有相当于一个橄榄大小的肉,那就根本不可以挪动它。 拉维纳说:即便烤肉扦上没有相当于一个橄榄大小的肉,也允许以常规方式挪动它并把它放到角落里,就如同在公共区域有一根荆棘的情况一样。为了公共安全,允许通过每次挪动不到四肘尺的方式把这样的荆棘移走。对于这根烤肉扦也是同样道理;既然它所在之处可能会伤害到人,那就可以把它移到角落里。 说到拉夫·马尔基尤,他名下的律法条文不多,《革马拉》提到,拉夫·伊卡之子拉夫·希纳纳说:关于一根已经用来烤过肉但现在上面没有相当于一个橄榄大小的肉的烤肉扦,可以把它移到角落里这条律法;还有,关于女仆的律法,即即便一个女子带着一百个女仆作为嫁妆嫁入夫家,她的丈夫仍然可以强迫她做些活儿,以免她闲得无聊而走向罪恶(《婚书卷》61b);还有,关于毛囊的律法,即如果一个女孩的耻骨部位有两个毛囊,即便没有毛发从里面长出来,她也被视作已达到成年,可以行解除婚姻关系的礼仪(哈利察,音译);这三条律法都是拉夫·马尔基尤陈述的。 然而,关于额发的律法,即一个犹太人给外邦人理发时,必须在距离外邦人额发四周各三指宽的地方停下,因为外邦人留额发是出于偶像崇拜的目的,犹太人不可显得好像是在为偶像崇拜打理额发;还有,关于烧过的灰烬的律法,即不可以把它们放在伤口上,因为这看上去像纹身;还有,关于外邦人制作的奶酪的律法,即这种奶酪是被禁止的,因为外邦人用猪油来使他们的奶酪表面变得光滑;这三条律法都是另一位名叫拉夫·马尔基亚的贤哲陈述的。 拉夫·帕帕提出了一个不同的原则:上述与《密西拿》或巴拉塔相关的教义是由拉夫·马尔基亚陈述的,而那些与《密西拿》或巴拉塔无关的律法条文则是由拉夫·马尔基尤传授的。帮助你记住这点的口诀是:《密西拿》是王后(马尔凯塔,音译,与马尔基亚名字相似);那些涉及《密西拿》的评论是由拉夫·马尔基亚作出的,他的名字与阿拉姆语中表示王后的词相似。 《革马拉》问道:拉夫·希纳纳和拉夫·帕帕之间在实际应用中有什么区别呢?《革马拉》回答说:他们之间在关于女仆的律法方面存在实际区别。按照拉夫·希纳纳的说法,这条律法是拉夫·马尔基尤陈述的,而拉夫·帕帕则认为它是由拉夫·马尔基亚传授的,因为它涉及《密西拿》中的一则争议。 《密西拿》:一个人在节日里不可以对屠夫说:“给我称价值一第纳尔(货币单位)的肉”,因为如果提到了钱数,这看上去就像商业交易。但屠夫可以宰杀一头动物,然后在不规定价格的情况下把肉分配给顾客们。 《革马拉》问道:如果一个人想在节日里分得一部分动物的肉,但又不能提及价格,那该怎么做呢?《革马拉》回答说:正如……(此处原文似乎未完整呈现后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