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关于还愿祭和自愿祭,正如乌拉和阿达·巴尔·阿哈瓦拉比所说,所有人都一致认为,不可在节日当天献上它们。§《革马拉》评注说,在这个问题上,这些坦拿们与那些坦拿们(的观点分歧情况)类似,正如一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那样:不可在无酵饼节(即逾越节)献上感恩祭,因为感恩祭必须搭配包含四十个饼的素祭,其中十个是有酵饼,而在逾越节期间是不可以吃有酵饼的。也不可在七七节献上这一祭献,因为七七节是节日,在这个节日里,如果祭献不属于节日义务的一部分,即便祭献是供食用的,也不可献上。然而,一个人可以在住棚节献上他的感恩祭。 《巴拉塔》继续说道:西蒙拉比说:但经文说“在无酵饼节、七七节、住棚节”(《申命记》16:16),是要教导:任何可以在无酵饼节献上的祭献,都可以在七七节和住棚节献上,而任何不可以在无酵饼节献上的祭献,也不可以在七七节或住棚节献上。 西蒙之子以利亚撒拉比说:一个人可以在住棚节献上他的感恩祭,并用它来履行献上欢乐平安祭的义务。一个人通过食用祭献的肉来履行在节日欢乐的诫命,而这一义务可以通过感恩祭的肉来履行。但他不能用它来履行献上节日平安祭的义务。 《革马拉》对上述引用的《巴拉塔》进行分析。《巴拉塔》中的那位先师说,不可在无酵饼节献上感恩祭,是因为它包含有酵饼。《革马拉》表示惊讶:显然不可在逾越节献上这一祭献呀,因为它包含有酵饼呀。 以撒克之子阿达拉比说,也有人说是撒母耳·巴尔·阿巴拉比说的:这里,这部《巴拉塔》讨论的不是逾越节本身;而是说在尼散月十四日,也就是逾越节前夕献上的感恩祭,而这位坦拿认为,不可把祭献带到食用时间受限的情况中,那样会增加祭献不合格的可能性。尽管在尼散月十四日,直到第六个时辰都允许吃有酵饼,但不可在逾越节前夕献上感恩祭。原因是感恩祭通常可以食用一整天再加随后的一夜,如果在逾越节前夕献上,在其变得不合格之前可食用的时间就减少了。 《巴拉塔》中还教导说:也不可在七七节献上感恩祭,因为那是个节日。《革马拉》解释说:这位坦拿认为,还愿祭和自愿祭不可在节日献上。 《巴拉塔》继续说道:然而,一个人可以在住棚节献上他的感恩祭。《革马拉》问道:什么时候呢?如果我们说可以在住棚节当天献上,这就有疑问了,难道你没说“也不可在七七节献上感恩祭,因为那是个节日”,这表明感恩祭不可在节日当天献上呀。住棚节也应该是同样情况呀。所以,意思是可以在住棚节的中间日子(即节日除首尾两日之外的日子)献上。 《巴拉塔》还教导说,西蒙拉比说:但经文说“在无酵饼节、七七节、住棚节”,是要教导:任何可以在无酵饼节献上的祭献,都可以在七七节和住棚节献上,而任何不可以在无酵饼节献上的祭献,也不可以在七七节或住棚节献上。这似乎表明感恩祭在任何节日都不可献上。 泽伊拉拉比强烈反对这种说法:现在,如果我们在节日的中间日子可以为了节日的需要劈柴,难道还需要说明在节日的中间日子可以献上还愿祭和自愿祭吗?怎么能认为西蒙拉比禁止在住棚节的中间日子献上感恩祭呢? 阿巴耶说:关于在节日的中间日子献上这些祭献,大家都一致认为是允许的。他们产生分歧的地方,并非是关于节日的律法,而是关于确定一个人何时违反“不可迟延”这一禁令。如果一个人许愿要献上祭献却没有履行他的承诺,要过多久他才违犯“不可迟延还愿”(《申命记》23:22)这一禁令呢? 第一位坦拿认为,仁慈的上帝在《托拉》中提到了三个节日,即便不是按顺序提及的,意思是与《托拉》中所呈现的每年的节期顺序不一致,也就是逾越节、七七节、住棚节。从一个人许愿那天起,一旦三个节日过去了,如果他还没有献上他的祭献,他就违犯了禁止迟延的禁令。所以,第一位坦拿建议许愿要献上感恩祭的人在住棚节献上,即便那是许愿之后的第一个节日,即便它不是《托拉》中所列的第一个节日。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就必须专程前往耶路撒冷去献上祭献,因为由于感恩祭包含有酵饼,他不能在逾越节献上,又因为七七节没有中间日子,他也不能在七七节献上。 但西蒙拉比认为,如果三个节日是按顺序过去的,是的,他就违犯了禁止迟延的禁令;但如果不是按顺序过去的,他就没有违犯这一禁令。例如,如果一个人在逾越节和七七节之间许愿要献上祭献,他可以推迟到次年的住棚节再献上,因此他就不需要专门为此多跑一趟耶路撒冷了。 《巴拉塔》还教导说,西蒙之子以利亚撒拉比说:一个人可以在住棚节献上他的感恩祭。《革马拉》问道:什么时候呢?如果我们说他指的是在节日的中间日子,这就和《巴拉塔》中第一位坦拿的观点一样了。所以,他一定是指节日当天,并且他认为还愿祭和自愿祭可以在节日献上。《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住棚节有什么特别之处,以至于他专门把它作为节日的例子来引用呢? 《革马拉》回答说:西蒙之子以利亚撒拉比遵循他一贯的推理思路,而这一裁定也与禁止迟延的禁令有关。正如一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西蒙拉比说:经文原本不必提及“住棚节”,因为前面的经文已经说到它了;只需加上其他节日就可以了。那么,为什么要提到“住棚节”呢?是要说,就禁止迟延这一禁令而言,这个节日,也就是住棚节,必须是最后一个(涉及判定是否迟延的节日);只有当三个节日按顺序过去,住棚节是这三个节日中的最后一个时,一个人才违犯这一禁令。 然而,西蒙之子以利亚撒拉比说:提到它是要说,这个节日就是导致一个人迟延履行许愿的原因。在他看来,禁止迟延这一禁令并不取决于节日的数量。而是说,到了住棚节,也就是《托拉》中所呈现的每年节期顺序里的最后一个节日,一个人必须已经献上了他当年所有的还愿祭。哪怕一个人是在住棚节前夕许愿要献上祭献的,也必须在节日结束前献上。 《巴拉塔》中教导说:一个人可以在住棚节献上他的感恩祭,并用它来履行献上欢乐平安祭的义务,但他不能用它来履行献上节日平安祭的义务。《革马拉》表示惊讶:显然一个人不能用他的感恩祭来履行献上节日平安祭的义务呀。节日平安祭是一种义务事项,因为每个人都有义务献上这一祭献,而原则是,任何属于义务事项的祭献必须来自未献过祭的(普通)牲畜,意思是一个人不能用已经为其他目的而献过祭的牲畜来履行义务祭献。所以,一个人不能用感恩祭来履行献上节日平安祭的义务,因为他已经有献上感恩祭的义务了,并且已经为此把牲畜献过祭了。 《革马拉》回答说:不是的,有必要陈述这条律法,是为了教导,即便一个人在许愿时明确说明,他把这牲畜献为感恩祭的条件是它也可以用作节日平安祭,他仍然不能用它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教导与西蒙·本·拉基什向约哈南拉比提出的问题类似:对于一个许愿并说“我有责任献上感恩祭,并且我也要用它来履行献上节日平安祭的义务”的人;或者一个人说“我愿成为拿细耳人(即许愿在一段时期内遵守特殊戒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