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没有放置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的情况下就烤制了(食物),而食用该面包是被允许的话,那这部《巴拉塔》本可以简单地这样教导:对于违反了禁令而烤制(食物)的人,食用其烤制的面包是被允许的。 阿达·巴尔·马塔纳拉比说:从这里得不出证明,因为这位坦拿所教导的是一种按被允许的方式行事的补救办法,而不是教导一种涉及违禁行为的补救办法。这位坦拿不想教导说也可以用这种被禁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革马拉》提议说:来听一听从另一部《巴拉塔》中得出的解答吧:一个人若在节日前夕准备了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就可以在节日为次日恰逢的安息日烤制、烹饪以及对食物进行保温,如果他想在安息日食用他的“厄鲁夫”(食物),他是被允许这么做的。但是,如果他在节日,在烤制或者保温之前就把“厄鲁夫”(食物)吃掉了,那他既不可为自己也不可为别人进行烤制、烹饪或者保温,同样,别人也既不可为他烤制也不可为他烹饪。然而,即便没有“厄鲁夫”,处于这种情况的人也可以为节日本身进行烹饪,如果他有剩余的烹饪食物,就可以将其留作安息日所用,前提是他不能耍手段来规避禁令,比如在节日时声称是为客人烹制大量食物,而实际上心里想着的是安息日(的需求)。如果他耍手段规避禁令,按照贤哲们的裁定,食用这些食物就是被禁止的。这表明,一个人在节日以被禁止的方式为安息日烹饪,就不可以食用那些食物。 阿什拉比说:这不能作为证明,因为你说的是耍手段的情况,而耍手段的情况是不同的,贤哲们对于耍手段的人比对故意在节日为安息日烹饪的人更为严格。故意违犯(禁令)的人清楚自己的罪过,因此,他可能会悔改并停止自己的违禁行为,从而防止别人效仿他的行为。然而,耍手段规避禁令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被允许的。所以他很可能会继续这样做。而且,人们可能会效仿他,这样一来,准备“厄鲁夫”的律法规定可能就会被遗忘。 纳赫曼·巴尔·以撒克拉比说,还有另一个理由来否定从这部《巴拉塔》中得出的证明:这部《巴拉塔》依据的是谁的观点呢?它依据的是哈纳尼亚的观点以及贝塔沙迈学派的观点。正如一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哈纳尼亚说贝塔沙迈学派认为:一个人不可在节日为安息日烤制面包,除非他在节日前夕专门用面包准备了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一个人也不可烹饪任何菜肴,除非他用一份熟食准备了“厄鲁夫”;并且一个人不可对食物进行保温,除非从节日前夕就有热的食物处于保温状态。而贝塔希勒尔学派说:一个人可以用一份熟食准备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并用它来满足自己所有需求,也就是烤制、烹饪以及保温(等需求)。由于哈纳尼亚依据贝塔沙迈学派观点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是严格的,所以可以假定他在事后(对于违规情况的判定)也是严格的,因此这部《巴拉塔》不能提供证明。 《革马拉》又提出另一个建议。我们在一部《密西拿》中学到:对于一个违犯了拉比禁令在安息日对农产品进行什一奉献的人,如果他是无意为之,就可以食用(那些农产品);如果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就不可以食用(那些农产品)。这表明,一个人不可以从自己故意犯下的违禁行为中获益。 《革马拉》反驳这一观点说:不是这样的,有必要针对他还有其他农产品,因此不会因(不能食用这些什一奉献的农产品)而遭受很大损失的情况来教导这条律法。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准备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从而没有食物可吃的人,贤哲们或许会更宽容一些。 《革马拉》又提出另一种解答思路:来听一听从另一个来源得出的证明吧:对于一个在安息日浸泡器皿的人(贤哲们禁止这种行为,因为这类似于修理器皿),如果他是无意这么做的,就可以使用那些器皿;然而,如果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就不可以使用那些器皿。这表明,以被禁止的方式进行的行为所产生的成果是被禁止使用的。 《革马拉》反驳这一观点说:不是这样的,有必要针对他还有其他器皿,并非被迫使用这些器皿的情况来教导这条律法。或者说,他有可能通过向别人借器皿来解决(使用器皿的需求)。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预留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或许贤哲们允许他食用自己在节日为安息日烹饪的食物,因为在安息日从别人那里获取食物是很困难的。 《革马拉》又提出另一个证明:来听一听以下这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内容吧:对于在安息日烹饪的人,如果他是无意这么做的,就可以食用他烹饪的食物;但如果他是故意这么做的,就不可以食用。这表明,故意违犯禁令的人不可以从自己的违禁行为中获益。 《革马拉》反驳这一观点说:从这里得不出证明;亵渎安息日的禁令是不同的,因为它涉及到会被剪除(在犹太教律法中是一种严厉惩罚)以及会被法庭判处死刑。同样的严格性未必适用于在节日为次日(安息日)进行烹饪的情况,因此,上述提出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密西拿》中说:贝塔沙迈学派认为,为了进行“熟食合并”,必须准备两份熟食,而贝塔希勒尔学派认为,一份熟食就足够了。 《革马拉》评注说:这部《密西拿》与这位在《托塞夫塔》中进行教导的坦拿的观点不一致,西门·本·以利以谢拉比在《托塞夫塔》中说: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都一致认为需要两份熟食。他们的分歧在哪里呢?他们对于一条炸鱼以及上面的鸡蛋存在分歧,贝塔沙迈学派说:需要两份像样的熟食,而这条鱼只能算作一份熟食;而贝塔希勒尔学派说:这种(包含鱼和上面鸡蛋的)一份食物可被视作两份食物,因此适合作为用于“熟食合并”的“厄鲁夫”。并且他们双方都一致认为,如果一个人把煮熟的鸡蛋切成片放进鱼里面,或者把碾碎的韭菜(“卡夫洛托特”)放进鱼里面,那就可算作两份食物了。 拉瓦说:律法遵循我们这部《密西拿》中那位坦拿的观点以及贝塔希勒尔学派认为一份熟食就足够了的观点。 《密西拿》中说,如果一个人把节日前作为“厄鲁夫”准备的食物吃掉了,或者食物丢失了,那他就不可依赖它怀着为安息日烹饪的初始意图去烹饪了。 阿巴耶说:我们有这样一个传统,如果一个人准备了合适的“厄鲁夫”,并且在节日已经开始为安息日揉面团了,而在此期间他的“厄鲁夫”被吃掉了,那他可以把面包烤完。因为他是以被允许的方式开始的,所以允许他完成这个过程并把面包烤好。 《密西拿》:如果节日紧接着安息日到来,也就是在星期日,而一个人希望以恰当的方式行事,为了尊崇节日而净化自己以及他的器皿,贝塔沙迈学派说:必须在安息日之前浸泡所有东西,而贝塔希勒尔学派说:器皿必须在安息日之前浸泡,但一个人甚至可以在安息日浸泡自己(进行沐浴净化等)。并且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都一致认为,一个人可以在安息日将不洁净的水与洁净的水在石制器皿中相接触,以便净化水。不洁净的水如果被放进不会沾染仪式不洁的器皿,比如石制器皿,然后连带着器皿放入浸礼池,当它与浸礼池的水接触时就能被净化。尽管这不算正规的浸泡(仪式),但水仍然可以用这种方式被净化。然而,不可以将不洁净的水放在不洁净的器皿中浸泡,以便同时净化器皿。同样,一个人可以在节日从一种原则(情况)到另一种原则(情况),以及从一个群体到另一个群体(进行相关行为),这一点会在《革马拉》中加以解释。 《革马拉》:不管怎样,大家都一致同意,也就是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都同意,不可以在安息日浸泡器皿。《革马拉》问道:不可以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涉及到哪类违禁劳作呢? 拉巴说:这是贤哲们颁布的一项预防性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