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肉的油脂,即便由外邦人烹饪也是允许食用的,它是关键要素。因此,(拉比)教导我们,面粉才是关键要素,而外邦人制作出了一种全新且重要的菜肴,所以(这种情况下的食物)是被禁止的。 阿巴拉比说:“熟食合并”需要有一橄榄块大小的食物量。 贤哲们遇到一个疑问:是整个依赖这份“厄鲁夫”(此处指用于“熟食合并”的食物准备)的家庭成员共用一橄榄块(食物量)就够了呢,还是家里每个人都必须有单独的一橄榄块(食物量)呢? 来听一听阿巴拉比转述拉夫所说的话:“熟食合并”需要一橄榄块(食物量),无论是为一个人烹饪还是为一百个人烹饪都是如此。 《革马拉》评注说: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如果一个人吃掉了他准备的“熟食合并”(的食物),或者它丢失了,那他就不可依赖它怀着为安息日烹饪的初始意图去烹饪了;但如果他还留有这份“厄鲁夫”的任何一部分,就可以依赖它为安息日进行烹饪。 《革马拉》问道:“它的任何一部分”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不是说即便没有一橄榄块(那么多)也是有效的意思吗? 《革马拉》回答说:不是的,“它的任何一部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至少还留有一橄榄块(那么多的量)。 《革马拉》试图再举一个证据。来听一听:用于“熟食合并”的熟食可以是烤制的,甚至可以是腌制的、充分煮熟的、常规方式煮熟的,或者甚至可以是西班牙软海鱼(“科莱亚斯·伊斯佩宁”),在节日前夕往这种鱼上浇热水,使其变成熟的。关于它的起始和剩余情况,意思是其起初要求的量以及在部分丢失或部分被吃掉后减少后的量,“厄鲁夫”并没有一个固定的量的要求。怎么回事呢,难道是说完全没有量的要求,连最小量都不需要吗? 《革马拉》反驳说:不是的,意思是它没有最大量的要求,但有最小量的要求,也就是一橄榄块(那么多的量)。 胡纳拉比转述拉夫所说的话:“熟食合并”需要知晓(这一情况),意思是一个人必须清楚有这份“厄鲁夫”,它才能生效。 《革马拉》评注说:显然我们要求准备“厄鲁夫”的人知晓(这一情况),问题在于:我们是否也要求这份“厄鲁夫”所为之准备的人知晓(这一情况)呢,还是不要求呢? 《革马拉》提议说:来听一听以下这些事例作为证据吧:撒母耳的父亲会为整个尼哈底亚城准备“厄鲁夫”,而阿米拉比和阿斯拉比会为整个太巴列城准备“厄鲁夫”。同样,雅各·巴尔·伊迪拉比会宣告:任何没为自己准备“熟食合并”的人可以来依靠我的(“厄鲁夫”)。 《革马拉》问道:一个人可以依靠它的范围是多远呢,也就是距离这样一份“厄鲁夫”多远还能依靠它呢? 内胡米·巴尔·泽卡亚拉比以阿巴耶的名义说:可以远至安息日的界限范围那么远。 《革马拉》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盲人在撒母耳面前讲解《密西拿》,撒母耳注意到他神情悲伤。撒母耳问他:你为什么悲伤呢?他回答撒母耳说:因为我在节日前没有准备“熟食合并”(的食物)。撒母耳对他说:那就依靠我的(“厄鲁夫”)吧。 到了第二年,撒母耳又一次看到他神情悲伤。撒母耳问他:你为什么悲伤呢?他回答说:因为我没有准备“熟食合并”(的食物)。撒母耳对他说:如果是这样,你在这方面一直很疏忽呀。所以,对于全世界的人(也就是除你之外的任何人)来说,如果他们忘了准备“厄鲁夫”,是可以依靠我的“厄鲁夫”的,但对你来说,这样做是被禁止的,因为我原本没打算把像你这样疏忽的人包含在我的“厄鲁夫”里面。 贤哲们教导说:如果节日恰逢安息日前夕,当天既不可为安息日准备安息日界限的“厄鲁夫”(“厄鲁夫·特胡明”),也不可准备庭院界限的“厄鲁夫”(“厄鲁夫·哈策罗特”)。如果在节日前没有准备这些,在节日当天也不可准备。 犹大·哈纳西拉比说:在恰逢星期五的节日,可以为庭院界限的“厄鲁夫”做准备,但不可为安息日界限的“厄鲁夫”做准备。他的理由如下:这两种“厄鲁夫”之间是有区别的,因为你可以禁止他做原本就对他禁止的事,例如逾越安息日界限,这在节日以及安息日都是被禁止的;但你不可以禁止他做原本对他允许的事,例如在节日允许的从一个区域搬运东西到另一个区域(这种行为)。因此,在节日不可准备安息日界限的“厄鲁夫”,以便在节日后的安息日能被允许逾越界限;然而,可以在节日准备庭院界限的“厄鲁夫”,以便在节日后的安息日能被允许从一个区域搬运东西到另一个区域。 据说, amoraim(阿摩拉,犹太教口传律法阐释者)们对于最终的裁决存在分歧。拉夫说:律法遵循第一位坦拿(犹太教口传律法学者)的观点,也就是禁止准备这两种“厄鲁夫”;而撒母耳说:律法遵循犹大·哈纳西拉比的观点,在节日准备庭院界限的“厄鲁夫”是被允许的。 贤哲们遇到一个疑问:声称律法遵循犹大·哈纳西拉比的观点,这算是从宽裁决还是从严裁决呢? 《革马拉》对这个疑问感到奇怪:显然这是作为从宽裁决来说的呀。 《革马拉》解释说: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以利亚撒从以色列地给流散地传来一个口信:这部《巴拉塔》在巴比伦尼亚所传授的内容并非正确版本,并非如你们所教的那样犹大·哈纳西拉比允许在节日准备庭院界限的“厄鲁夫”而拉比们禁止这么做;而是观点应该反过来,也就是犹大·哈纳西拉比禁止这么做而拉比们允许这么做。所以就产生了这个问题:这条律法的最终裁决是从宽还是从严呢? 《革马拉》试图引用一个证据:来听一听,塔尔希法·巴尔·阿夫迪米按照撒母耳所裁定的律法遵循犹大·哈纳西拉比观点的说法采取了行动,拉夫对此愤怒地说:这位年轻的《托拉》学者作出的第一个公开裁决正在导致律法被破坏。 《革马拉》分析这句话说:诚然,如果你说犹大·哈纳西拉比说这话是作为一种从宽裁决,这就能解释所涉及的律法被破坏的情况了,因为拉夫对一个年轻学者依靠自己的判断在有争议的问题上作出从宽裁决而感到愤怒。然而,如果你说犹大·哈纳西拉比这话意思是一种从严裁决,那这位年轻学者的裁决中存在什么律法被破坏的情况呢? 《革马拉》回答说:因为这会破坏大众的行为规范,因为如果他们虽然被允许却在节日不准备庭院界限的“厄鲁夫”,那他们可能会在安息日错误地从一个区域搬运东西到另一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