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回答说:在铺开兽皮的情况那里,并不那么明显能看出这是为了鞣制而铺开兽皮,因为就其当下的状态而言,它适合供人躺靠,所以可以说一个人是为了这个目的(躺靠)而放置它的。然而,在这里,就脂肪的情况而言,他自己可能会想:贤哲们准许我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是为了不让它发出难闻气味呀。要是这样的话,我把它们铺开和我给它们撒盐又有什么区别呢?这种想法会导致一个人去给兽皮撒盐,而这是被禁止的劳作。 拉夫·耶胡达说,撒母耳曾说:一个人在节日可以一次性给好几块肉撒盐,尽管他只需要一块肉,因为这都属于同一次撒盐行为。 拉夫·阿达·巴尔·阿哈瓦会耍点小聪明,逐根骨头地撒盐。撒完一根骨头后,他会说:我更喜欢这根,就这样把他手头所有的肉都撒上盐了。 《密西拿》:贝塔沙迈学派说:在节日,不可以把店铺的百叶窗取下来,因为有禁止建造和拆除的禁令。而贝塔希勒尔学派不仅准许打开百叶窗,甚至准许把它们装回去。 《革马拉》问道:这些百叶窗是什么呢?乌拉说:这说的是店铺的百叶窗。集市上的店铺或摊位是大型的箱子或货车,并非建筑物。它们晚上用百叶窗关闭。店主们会在节日打开百叶窗,这样那些没能在节日前完成所有节日准备的人就可以拿走他们所需的物品,之后再和店主结账。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争议的是在节日当天是否可以打开和关闭这些百叶窗。 乌拉还说:在三件事上,贤哲们准许做那种结果不太理想但能鼓励去做理想的初始行为的事。这三件事如下: 首先,他们准许在节日把宰杀的动物的兽皮铺开放在那些要踩踏它的人面前,这是鞣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之所以准许这么做,是因为贤哲们希望鼓励人们宰杀动物,以便能在节日进行庆祝。 其次,贤哲们准许在节日更换店铺的百叶窗,这样店主们就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节日所需物品。 第三件被准许的事是在圣殿里更换绷带。如果一位祭司手上有伤,在进行圣殿服务时他必须取下绷带,因为在他的手和他按仪式规定必须触碰的物品之间是禁止有任何东西阻隔的。在结束圣殿服务后,即便通常这是被禁止的,他也被允许在安息日更换绷带,目的是不让他不愿从事圣殿服务。 拉哈瓦说,耶胡达拉比说:还有另外一件事,也就是还有一个例子,贤哲们准许做那种结果不太理想但能鼓励去做理想的初始行为的事。这涉及一位“哈维尔”(一个对仪式不洁律法极为讲究的群体的成员),他为了节日打开自己的酒桶或者准备并开始向朝圣者售卖自己的面团。这是依据耶胡达拉比的观点,他说:他可以把用那团面做的所有面包以及酒桶里的所有酒都卖完。卖给普通大众的酒或面团通常会被归为仪式上不洁的,因为可能被“阿木·哈阿雷兹”(一个对仪式不洁律法不太在意的人)触碰过。然而,在节日期间,贤哲们裁定在耶路撒冷售卖的所有酒和面团在仪式上都是洁净的,这样就不会让那些不懂律法的人难堪,所以甚至“哈维尔”也可以购买它们。耶胡达拉比还补充说,即便节日过后还剩下大量的酒或面团,它们依然保持仪式上洁净的状态,人们可以继续把它们卖给“哈维尔”。这就是一个为了初始行为而准许做结果不太理想之事的例子,贤哲们在节日后维持酒和面团仪式上洁净的状态,是为了鼓励人们在节日售卖酒和面团。 关于乌拉所说的话,《革马拉》问道:我们已经学过可以把动物的兽皮铺开放在那些要踩踏它的人面前的律法了呀。乌拉为什么觉得有必要重申《密西拿》里一条明确的教导呢? 《革马拉》解释说:免得你说贝塔希勒尔学派的理由是因为兽皮适合躺靠,所以即便动物是在节日前夕宰杀的,在节日也准许铺开它的兽皮。因此乌拉教导我们,从宽处理的原因是贤哲们准许做那种结果不太理想但能鼓励去做理想的初始行为的事。所以,对于在节日宰杀的动物,是的,这条律法适用;但对于在节日前夕宰杀的动物,不,不可以铺开它的兽皮。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我们也已经学过店铺百叶窗的律法了呀,因为《密西拿》说贝塔希勒尔学派甚至准许把它们装回去呢。 《革马拉》解释说:这也是有必要的。免得你说:贝塔希勒尔学派从宽处理的理由是对于器皿不存在建造方面的禁令,也不存在拆除方面的禁令。由于这些店铺不是固定在地面上的,它们属于器皿而非房屋,所以准许更换它们的百叶窗;结果就是,拆除和更换大型器皿(甚至是那些在房屋里的大型器皿)的百叶窗也应该被准许。为了反驳这种逻辑,乌拉因此教导我们,贤哲们准许在节日更换店铺百叶窗的原因是他们准许做那种结果不太理想但能鼓励去做理想的初始行为的事。所以,对于店铺的百叶窗,是的,他们准许更换;对于房屋的百叶窗,不,他们不允许更换。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我们也已经学过在圣殿里更换绷带的律法了呀:在圣殿里可以更换绷带,但在其他地方不行。 《革马拉》解释说这条律法是有必要的。免得你说:可以更换绷带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拉比们禁止劳作的法令在圣殿不适用呀。既然禁止缠绷带是拉比律法规定的,那这种宽松待遇就应该适用于所有在圣殿里的人,甚至包括那些没有资格从事圣殿服务的祭司。乌拉教导我们情况并非如此;相反,这是贤哲们为了初始行为而准许某种结果的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有资格从事服务,是的,他可以更换绷带;如果一个人没有资格从事服务,不,他不可以更换绷带。 《革马拉》针对拉哈瓦补充的内容提出了类似的问题:我们也已经学过打开酒桶那个人的律法了呀:对于打开酒桶卖酒的人,以及同样对于为了节日开始售卖面团的人来说,那些物品在仪式上是洁净的。如果有剩余的,坦拿们(犹太教口传律法学者)对于节日后它是否还保留假定的仪式上洁净的状态以及是否可以继续卖给“哈维尔”存在争议。耶胡达拉比说:他可以把酒或面团卖完,而其他拉比们说:他不可以卖完。把它列入为了初始行为而准许某种结果的事项清单里,又增加了什么新内容呢? 《革马拉》解释说:拉哈瓦的说法是必要的。免得你说:准许卖完酒或面团是因为贤哲们认定在节日“阿木·哈阿雷兹”造成的仪式上的不洁算为洁净,而且即便一个人不是在节日开始售卖这些酒或面团,而是在更早阶段就开始了,他同样也应该被准许卖完,因为物品在节日不会沾染仪式上的不洁。为了反驳这种逻辑,拉哈瓦因此教导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也是贤哲们准许做那种结果不太理想但能鼓励去做理想的初始行为的事。如果一个人已经开始了,是的,他可以卖完;如果一个人还没开始,不,他不可以这么做。 《革马拉》问道:那乌拉为什么不把这条律法和他列举的其他情况一起说出来呢? 《革马拉》回答说:他没有涉及存在争议的情况。他只列举了裁决一致的情况。 《革马拉》对此提出质疑:这其他三件事也存在争议呀,因为它们都涉及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之间的分歧。 《革马拉》回答说:当贝塔沙迈学派表达一种观点而贝塔希勒尔学派不同意时,贝塔沙迈学派的观点在《密西拿》里不被视为合理的观点,是完全被无视的。既然大家都知道贝塔沙迈学派的观点在律法层面完全被摒弃了,那就不会把它纳入考虑范围。所以那些情况根本不被看作是存在争议的情况。 《革马拉》评论说:《密西拿》的观点与这位坦拿的意见不一致,正如所教导的那样:西蒙·本·以利亚撒拉比说: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都一致认为在节日可以取下百叶窗。他们只是在是否也准许把百叶窗装回去这一点上存在分歧,贝塔沙迈学派说:不可以装回去,而贝塔希勒尔学派说:甚至可以装回去。而且上述说法是针对什么情况而言的呢?当这些百叶窗有一个可以插入器皿侧面插槽的铰链时。然而,如果它们没有铰链,大家都一致认为是准许的,因为这仅仅是更换一块木板,和建造行为不一样。 《革马拉》质疑这种说法:但不是有一部《巴拉塔》(犹太教口传律法的一种资料)里教导说:上述说法是针对什么情况而言的呢?贝塔沙迈学派和贝塔希勒尔学派在什么情况下存在分歧呢?他们在百叶窗没有铰链的情况下存在分歧;然而,如果它们有铰链,大家都一致认为是被禁止的。 阿巴耶说这两种说法可以调和:当铰链在侧面时,大家都一致认为是被禁止的,因为在侧面安装铰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类似于建造。如果根本没有铰链,大家都一致认为是准许的,因为这被视为仅仅是更换一块木板。当他们存在分歧时,说的是铰链在中间而不是在侧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