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哲们说:对于以色列地的人们来说,它(手持棕树枝的诫命)同样也不优先于安息日的规定。《塔木德》 Gemara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两处文献来源之间的矛盾就难以解释了,正如一则《密西拿》中教导的:所有人都要在星期五把他们的棕树枝带到圣殿山,而另一则《密西拿》中又教导说他们把棕树枝带到会堂。我们之前是这样解决这个矛盾的:这里,《密西拿》说他们把棕树枝带到圣殿山,指的是圣殿尚存之时;而那里,《密西拿》说他们把棕树枝带到会堂,指的是圣殿已不复存在之时。基于上述内容,当圣殿不存在时,手持棕树枝的诫命就不优先于安息日的规定了。《塔木德》 Gemara解决这个矛盾说:不是这样的,这则《密西拿》和那则《密西拿》所指的都是圣殿尚存之时的以色列地;即便如此,这也并不矛盾。这里,《密西拿》说他们把棕树枝带到圣殿山,指的是在圣殿内的做法;而那里,《密西拿》说他们把棕树枝带到会堂,指的是以色列地其余偏远地区的做法,在那些地方人们知晓新月何时确定。然而,如今,无论是在流散之地还是在以色列地,手持棕树枝的诫命都不优先于安息日的规定了。 阿巴耶对拉瓦说:棕树枝有什么特别之处,以至于我们为了纪念圣殿要履行七天(拿取棕树枝的诫命),而柳枝又有什么不同,以至于我们不为了纪念圣殿履行七天(与之相关的诫命)呢?拉瓦对他说:既然一个人通过棕树枝里包含的柳枝就履行了(相应)义务,那就没必要再额外进行纪念了。阿巴耶对他说:这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他做那个动作是由于拿取棕树枝以及其他几种植物(用于住棚节仪式)的诫命呀。而且如果你说他拿起与棕树枝绑在一起的柳枝是为了履行那四种植物的诫命,然后又再次拿起它来纪念圣殿里的柳枝(相关仪式),那日常的行为不就证明我们并非如此做的嘛,毕竟没人会把棕树枝拿两次呀。 泽维德拉比以拉瓦的名义说:由于拿取棕树枝的诫命是《托拉》律法所规定的诫命,所以即便在今天,我们也要履行七天来纪念圣殿。而由于手持柳枝的诫命是拉比律法所规定的诫命,所以我们不会履行七天来纪念圣殿。《塔木德》 Gemara问道:拉瓦这么说是依据谁的观点呢?如果我们说拉瓦是依据阿巴·沙乌尔的观点说的这话,难道他不是说过经文写的是“河旁的柳枝”,用的是复数形式,这表明是两根柳枝,一根用于棕树枝(仪式),一根用于圣殿(仪式)吗?按他的观点,圣殿里手持柳枝的诫命也是《托拉》律法所规定的诫命呀。如果拉瓦是依据其他拉比们的观点说的这话,他们可是把这当作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来学习的呀,正如阿西拉比说,约哈南拉比以贝特·霍尔坦山谷的内胡尼亚拉比的名义说:十棵树苗的律法规定、圣殿里手持柳枝的诫命以及住棚节期间在祭坛上奠水的诫命,每一项都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 于是,泽维德拉比以拉瓦的名义说:就拿取棕树枝的诫命而言,它在《托拉》中有明确的依据,在偏远地区我们履行七天来纪念圣殿。而就手持柳枝的诫命而言,它在《托拉》中没有明确的依据,在偏远地区我们就不履行七天来纪念圣殿。 说到圣殿里的柳枝,雷什·拉基什说:有身体缺陷的祭司可以进入门厅与祭坛之间的区域,以便履行手持柳枝这一诫命的义务。尽管由于他们的瑕疵,按规定是禁止他们从那里经过的,但当他们手持柳枝环绕祭坛时,不可避免地要经过门厅与祭坛之间的区域。约哈南拉比对他说:这话是谁说的呢?《塔木德》 Gemara对约哈南拉比的这个问题感到疑惑:是谁说的呢?难道不就是约哈南拉比自己说的吗?正如阿西拉比说,约哈南拉比以贝特·霍尔坦山谷的内胡尼亚拉比的名义说:十棵树苗的律法规定、圣殿里手持柳枝的诫命以及住棚节期间在祭坛上奠水的诫命,每一项都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其实,约哈南拉比的问题是:谁说履行这一诫命是通过拿取柳枝并环绕祭坛来实现的呢?或许这一诫命只有通过把柳枝直立放置在祭坛周围才能履行呢。谁说有身体缺陷的人也可以履行这一诫命呢?或许只有身体无瑕疵的祭司才能履行这一诫命呀。 据说,约哈南拉比和约书亚·本·利未拉比之间存在争议。其中一人说,手持柳枝的诫命是先知们制定的法令,是哈该、撒迦利亚和玛拉基在圣殿里规定它为必须履行的。而另一人说,手持柳枝的诫命是先知们所践行的古老习俗,后来也被其他人所采纳。它并非作为一项有约束力的法令被制定出来的。《塔木德》 Gemara提议说:可以断定是约哈南拉比说它是先知们制定的法令,因为阿巴胡拉比说,约哈南拉比说过:手持柳枝的诫命是先知们制定的法令。《塔木德》 Gemara表示认同:确实,可以断定就是这样。 泽伊拉拉比对阿巴胡拉比说:约哈南拉比真的这么说过吗?难道约哈南拉比没有以贝特·霍尔坦山谷的内胡尼亚拉比的名义说过:十棵树苗的律法规定、圣殿里手持柳枝的诫命以及住棚节期间在祭坛上奠水的诫命,每一项都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吗?那他怎么又能把手持柳枝这一诫命的起源归于先知们呢?(他)“惊讶片刻”(《但以理书》4:16),在思考了这个明显的矛盾之后,(泽伊拉拉比)说,实际上约哈南拉比坚持认为手持柳枝的诫命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然而,在巴比伦流亡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遗忘了一些律法规定,其中就包括手持柳枝的诫命,然后先知们重新制定了它们。《塔木德》 Gemara问道:约哈南拉比真的说过它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吗?难道约哈南拉比没说过:你们(指巴比伦的贤哲们)说这项法令是你们制定的,是由贤哲们制定的,它既不是传自西奈山的律法传统,也不是先知们制定的法令呀。《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这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