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与蔬菜的相似之处在于采摘时要缴纳什一税;这是迦玛列拉比的说法。如果它是在安息年周期的第三年被采摘的,尽管它是在第二年成熟的(按规定第二年应缴纳第二什一税而非穷人的什一税),也要分离出穷人的什一税。以利以谢拉比说:香橼树果实的律法属性在各方面都与普通果树果实的律法属性相同。不管怎样,关于将安息年物产的属性赋予果实这件事,从这则《密西拿》中可以明显看出,在第六年生长但于第七年被采摘的香橼,其属性是第六年的物产。《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区分棕树枝和香橼的那位《密西拿》的坦拿(口传律法学者),是按照那位坦拿的说法陈述了自己的观点,正如一则巴拉塔(口传律法文献形式)所教导的,约瑟拉比说,阿夫托勒莫斯(一位贤哲)以五位长老的名义作证说:就什一税的律法而言,香橼的属性是依据其采摘时间来确定的。我们的贤哲们在乌沙(Usha,地名)集会商议后决定说:就什一税的律法以及安息年的律法而言,香橼的属性都是依据其采摘时间来确定的。《塔木德》 Gemara对这则巴拉塔的表述提出疑问:关于安息年,之前谁提到过这事呢?由于之前没有提到过安息年的事,所以讨论安息年期间香橼的属性就显得前言不搭后语了。《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这则巴拉塔内容不完整,它所教导的内容实际如下:就什一税的律法而言,香橼的属性依据其采摘时间来确定,而就安息年的律法而言,其属性依据其成熟时间来确定。我们的贤哲们在乌沙集会后说:就什一税的律法以及安息年的律法而言,香橼的属性都是依据其采摘时间来确定的。 § 《塔木德》 Gemara继续对《密西拿》的讨论:在安息年可以从“阿木·哈阿雷兹”(普通百姓)那里购买棕树枝,原因就在于它是处于第六年即将进入第七年的棕树枝。由此可以推断,第七年的棕树枝具有安息年的神圣属性。《塔木德》 Gemara问道:为什么它具有神圣属性呢?它不过就是木头呀,而木头是不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约束的,正如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对于堆积在田地里储存的芦苇叶和葡萄叶,如果是为了食用而收集它们,它们就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的约束;如果是为了当作木头使用,比如用于生火,它们就不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的约束。显然,木头或任何其他非食物类产品是不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约束的。《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芦苇叶和葡萄叶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经文说:“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利未记》25:6)。从“给你”和“当食物”这两个词的并列使用可以推导出:“给你”类似于“当食物”;安息年的神圣属性对那些使用价值与消费行为相重合的物品起效。木头被排除在外,因为它的使用价值是在其消费(燃烧)之后才体现出来的。生火用的木头,其主要用途不是通过木头的燃烧来实现的,而是通过燃烧产生的木炭来给炉灶加热实现的。因此,它不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的约束。《塔木德》 Gemara反驳道:但不是有那种用于供热的木头(拉比哈尼拿勒的观点)吗,它的使用价值与消费行为是重合的呀。拉瓦说:未作特别指定用途的木头是用于制作燃料(木炭)的,所以它的使用价值是在其消费之后才体现出来的。 § 《塔木德》 Gemara指出:生火用的木头(其使用价值在消费之后才体现出来)是否受安息年神圣属性约束这一问题,是坦拿们之间存在争议的内容,正如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不可以把安息年的物产(比如葡萄酒)拿去浸泡亚麻以便为纺织做准备,因为从亚麻中获得益处是在浸泡之后(也就是浸泡并纺成线后织成衣服时);也不可以用它来洗衣物,因为获得益处是在洗衣之后(也就是穿上洗净的衣服时)。用葡萄酒浸泡亚麻或洗衣物属于对葡萄酒的消耗,因为这样葡萄酒就不能再饮用了。约瑟拉比说:可以为了那些目的转移安息年的物产。《塔木德》 Gemara问道:第一位坦拿说法的依据是什么呢?正如经文针对安息年物产所说的“当食物”,由此可以推断:是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浸泡,也不是用于洗衣物。约瑟拉比允许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呢?正如经文所说的“给你”,由此可以推断:给你,是为了满足你所有的需求,甚至包括用于浸泡和洗衣物。《塔木德》 Gemara问道:但是按照第一位坦拿的观点,不是也写着“给你”吗?他如何解释这个词呢?《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从“给你”这个词可以推导出:给你,类似于当食物;安息年的神圣属性对那些使用价值与消费行为相重合的物品起效,这就排除了浸泡和洗衣物的情况,因为在这些情况中物品的使用价值是在其消费之后才体现出来的。《塔木德》 Gemara问道:但是按照约瑟拉比的观点,不是也写着“当食物”,这表明不可以用于其他目的呀。《塔木德》 Gemara回答说:他需要这个短语来教导: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药物(melugma),正如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药物。那则巴拉塔接着说:你会说: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药物;又或许只是: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洗衣物呢?当经文说“给你”时,洗衣物的用途已经被表明是允许的了,因为它涵盖了人所有身体方面的需求。那么,我如何秉持经文所说的“当食物”呢?就是:用于食物,而不是用于药物。要是有人问:你依据什么把用安息年物产洗衣物包含在内,却把用安息年物产作药物排除在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