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提出这是相互矛盾的。我们在《密西拿》中学习到:来自铁山棕榈树的棕榈枝是适用的。但在一部《巴拉塔》中不是这样教导的吗:它是不适用的。阿巴耶说:这并不难解释:在这里,在《密西拿》中说棕榈枝适用的情况,指的是这片叶子的顶部能达到它上面那片叶子根部的情形;而在那里,在《巴拉塔》中说棕榈枝不适用的情况,指的是这片叶子的顶部够不到上面那片叶子根部的情形。 《革马拉》描述了这些棕榈枝所在的位置。马里扬拉比说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曾讲过,也有人说拉巴·巴尔·马里以拉班·约哈南·本·撒该的名义传授了这部《巴拉塔》:在欣嫩子谷有两棵棕榈树,烟雾从它们之间升起。而这就是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的“来自铁山棕榈树的棕榈枝是适用的”所指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地狱之门。 《密西拿》继续说道:长度有三掌宽、足以让人挥动的棕榈枝,可用于履行诫命。 犹大拉比说,撒母耳说:桃金娘树枝和柳枝的最小尺寸是三掌宽,棕榈枝的最小尺寸是四掌宽。尺寸上有这样的差别是为了让棕榈枝能从桃金娘树枝那里伸出至少一掌宽的长度。 帕尔纳赫拉比说,约哈南拉比说:棕榈枝的主干,而不仅仅是它的叶子,必须至少有四掌宽长,这样它就能从桃金娘树枝那里伸出至少一掌宽的长度。 《革马拉》问道:我们不是在《密西拿》中学到“长度有三掌宽、足以让人挥动的棕榈枝,可用于履行诫命”吗?这表明三掌宽长的棕榈枝就是适用的呀。《革马拉》回答说:修改一下《密西拿》的表述,说成“长度有三掌宽再加上另外一掌宽、足以让人挥动的棕榈枝是适用的”。每位阿摩拉都是依据自己的观点来理解这一修改后的内容的。按照这位贤哲,也就是撒母耳的观点,包括叶子在内只需额外多出一掌宽就行;而按照这位贤哲,也就是约哈南拉比的观点,额外的那一掌宽必须是在棕榈枝主干的长度上,叶子不纳入考虑范围。 《革马拉》引述一部《巴拉塔》中的内容作为证据,说:来听听这个,桃金娘树枝和柳枝的最小尺寸是三掌宽,棕榈枝的最小尺寸是四掌宽。怎么,这个尺寸难道不是按照撒母耳的观点把叶子也算进去来计算的吗?《革马拉》反驳说:不是的,也可以理解为这个尺寸是不算叶子来计算的。 提到上述的《巴拉塔》,《革马拉》开始讨论相关内容本身。桃金娘树枝和柳枝的最小尺寸是三掌宽,棕榈枝的最小尺寸是四掌宽。塔冯拉比说:用五掌宽为一肘尺(的标准)。对塔冯拉比观点的初步理解是,桃金娘树枝的最小尺寸是五掌宽,而不是三掌宽。 拉瓦说:愿他的主,神圣的上帝,饶恕塔冯拉比这般极端严苛的要求吧。要知道,我们甚至都找不到三掌宽长且枝叶茂密的桃金娘树枝;更不必说找到五掌宽长的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呀。 当迪米拉比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尼亚时,他说这才是对塔冯拉比所述内容的正确理解:取六掌宽为一肘尺,然后把它换算成五掌宽为一肘尺。塔冯拉比的意思是,为了测量桃金娘树枝、柳枝和棕榈枝,把标准的六掌宽一肘尺换算成五掌宽一肘尺,这样每个掌宽就比标准掌宽略大一点。取这样较大尺寸的三个掌宽作为桃金娘树枝的长度,取这样的三个掌宽再加上额外的一掌宽作为棕榈枝的长度。 《革马拉》进行了计算:桃金娘树枝或柳枝最小尺寸换算成标准掌宽是多少呢?是三又五分之三标准掌宽。然而,基于此就出现了一个难题,因为撒母耳的一个说法与他的另一个说法相互矛盾了。在这里,犹大拉比说撒母耳讲过:桃金娘树枝和柳枝的最小尺寸是三掌宽;而在那里,胡纳拉比说撒母耳讲过:律法依从塔冯拉比的观点,(按照他的观点)需要更大尺寸的掌宽。两者在尺寸上相差了五分之三掌宽。《革马拉》回答说:撒母耳说尺寸是三掌宽的时候,他表述并不精确,只是大致估算了一下尺寸而已。 《革马拉》问道:难道可以说:当估算导致要求更严格的时候他表述不精确,那当估算导致要求更宽松的时候,我们也能说他表述不精确吗?那样的话,在履行诫命时就会使用不适用的桃金娘树枝了呀。 当拉宾拉比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尼亚时,他说这才是对塔冯拉比所述内容的正确理解:取五掌宽为一肘尺,然后把它换算成六掌宽为一肘尺。塔冯拉比说,为了测量桃金娘树枝、柳枝和棕榈枝,把五掌宽一肘尺换算成六掌宽为一肘尺,这样每个掌宽就比标准掌宽略小一点。取这样较小尺寸的三个掌宽作为桃金娘树枝的长度,取这样的三个掌宽再加上额外的一掌宽作为棕榈枝的长度。 《革马拉》进行了计算:桃金娘树枝或柳枝最小尺寸换算成标准掌宽是多少呢?是二又二分之一标准掌宽。《革马拉》问道:最终,还是存在难题,因为撒母耳的一个说法与他的另一个说法相互矛盾了。在一个说法里他说桃金娘树枝的最小尺寸是二又二分之一掌宽,而在另一个说法里他说尺寸是三掌宽。《革马拉》回答说:撒母耳说尺寸是三掌宽的时候,他表述并不精确,只是大致估算了一下尺寸而已。而且这属于“表述不精确”的情况,这种估算导致了要求更严格,正如胡纳拉比说撒母耳讲过:律法依从塔冯拉比的观点。撒母耳认为实际要求的尺寸是二又二分之一掌宽,他将其取整为三掌宽,这是一个更严格的尺寸标准。 《密西拿》:被盗的桃金娘树枝或完全干枯的桃金娘树枝是不适用的。属于被当作偶像崇拜的树(阿舍拉树)的桃金娘树枝,或者来自居民被煽动去拜偶像的城市的桃金娘树枝是不适用的。如果桃金娘树枝的顶部被截断了,如果叶子完全断掉了,或者如果它上面的浆果比叶子还多,那它就是不适用的。如果通过摘掉浆果使其数量减少,以至于浆果不再比叶子多了,那桃金娘树枝就是适用的。但在节日当天是不可以减少其数量的。 《革马拉》:贤哲们教导说:经上写着“茂密树的枝条”(《利未记》23:40);这说的是一种树叶能把树身都遮盖住的树。那是哪种树呢?你肯定得说是桃金娘树。 《革马拉》提议说:那是不是说的是橄榄树呀,橄榄树的树叶也能把树身遮盖住呀。《革马拉》回答说:我们要求的是“枝叶茂密”的树,其树叶呈链状排列,而橄榄树并非如此。 《革马拉》提议说:那是不是说的是悬铃木呢,它的树叶呈辫状排列呀。《革马拉》回答说:我们要求的是树叶能把树身遮盖住的树,而悬铃木并非如此。 《革马拉》提议说:那经文说的是不是夹竹桃呢,它具备上述两种特点呀。阿巴耶说:关于《托拉》,经上写着“她的道是安乐”(《箴言》3:17),而夹竹桃不符合这一点,因为它是一种有毒的植物,而且它那尖锐如刺的叶子会扎到拿它的人的手。 拉瓦说:夹竹桃不适用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要喜爱诚实与和平”(《撒迦利亚书》8:19),而带刺有毒的植物与和平相悖。 贤哲们教导说:呈辫状和链状排列,这是用于履行诫命的桃金娘树枝的特点。以利以谢·本·雅各布拉比说了另一个特点。经上写着“茂密树的枝条”,这表明是一种树枝的味道和果实的味道相似的树。你肯定得说这说的就是桃金娘树枝。 一位贤哲在《托塞夫塔》中教导说:枝叶茂密的树枝是适用的,而枝叶不茂密的树枝是不适用的,即便它是桃金娘树枝也不行。 《革马拉》问道:“枝叶茂密的树”是怎样的情形呢?犹大拉比说:就是从每个叶基处长出三片叶子的那种形态。卡哈纳拉比说:哪怕是从一个叶基处长出两片叶子,然后从稍低一点的叶基处有一片叶子能把那两片叶子盖住,这也叫枝叶茂密。 拉瓦的儿子阿哈拉比会特意去寻找那种从一个叶基处长出两片叶子,从稍低一点的叶基处再长出一片叶子的桃金娘树枝,因为这是卡哈纳拉比所说的那种形态。 马尔·巴尔·阿梅马尔对阿什拉比说:我父亲把那种形态的桃金娘树枝称作野生桃金娘树枝。 贤哲们教导说:如果它大部分的叶子掉落了,只剩下少数叶子,只要它枝叶茂密的特性还保持着,那桃金娘树枝就是适用的。 《革马拉》疑惑道:这件事本身就有难题,因为这部《巴拉塔》内部存在矛盾。一方面,你说如果大部分叶子掉落了它还是适用的;然后《巴拉塔》又教导说:只要它枝叶茂密的特性还保持完整。一旦每三片叶子中有两片掉落了,怎么还能找到枝叶茂密特性完好的树枝呢?阿巴耶说:是可以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