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托拉》中所有的惩罚和禁令而言,经文将妇女等同于男子。赎罪日的诫命包含禁令以及“卡雷特约”(遭剪除)的惩罚。那么,为何还需要这一额外的推导呢?阿巴耶说:实际上,住棚节的律法是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然而,有必要说明妇女可免除住棚节的诫命,因为人们可能会想:“你们要住在(棚里)”(《利未记》23:42)表明你们住在棚里就如同日常居住一样;正如日常居住通常是由男子和他的妻子共同进行的那样,住棚节的诫命也应由男子和他的妻子共同履行。所以,(律法)教导我们妇女是被免除(此义务)的。 拉瓦给出了不同的理由:需要有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来说明妇女可免除住棚节的诫命,因为人们可能会想:可以就住棚节(进行文字类比推导),关于住棚节,经文写道:“七月十五日是住棚节”(《利未记》23:34),从逾越节(进行类比),关于逾越节,经文写道:“同月十五日是无酵饼节”(《利未记》23:6)。正如在那里(逾越节的情况),妇女虽有时间限定但有吃无酵饼的义务,在这里(住棚节的情况),妇女也应有履行住棚节诫命的义务。因此,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教导我们妇女是被免除(此义务)的。 《革马拉》问道:既然你说妇女免除住棚节诫命是摩西在西奈山领受的律法,那为何还需要经文中“全会众”一词里的定冠词呢?《革马拉》回答说:这节经文是要来包括归信者,因为人们可能会想,仁慈的上帝说“以色列的全会众”,意味着只有本地出生的犹太人才包括在内,而归信者不包括在内。所以,经文教导我们归信者也是有此义务的。 《革马拉》问道:妇女在赎罪日禁食的义务是从犹大以拉夫所说拉夫曾讲过的话中推导出来的。既然如此,为何还需要“全会众”一词里的定冠词呢?《革马拉》回答说:那个表述只是为了把妇女包括在赎罪日前夕禁食期延长的范围内,因为人们可能会想:既然仁慈的上帝免除了在禁食期延长阶段未履行自我克制义务之人的“卡雷特约”惩罚以及《托拉》禁令,妇女就根本不应有遵守那一阶段(禁食期延长阶段)的义务。她们遵守赎罪日的义务是基于这样的原则:就《托拉》中所有的惩罚和禁令而言,经文将妇女等同于男子。既然在那一阶段既没有惩罚也没有《托拉》禁令,妇女就应被免除(相关义务)。所以,经文教导我们,既然她们有遵守赎罪日的义务,她们也就有遵守赎罪日延长阶段(相关规定)的义务。 那位先师在《巴拉塔》中说:“全会众”一词是要来包括能够履行这一诫命的未成年人。《革马拉》问道:我们不是在《密西拿》中学到妇女、奴隶和未成年人可免除住棚节的诫命吗?《革马拉》回答说:这并不矛盾。在这里,在《巴拉塔》中说未成年人被包括在内的情况,指的是达到受教导年龄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有责任教导他履行诫命并让他养成遵行诫命的习惯。而在这里,《密西拿》中说未成年人被免除(义务)的情况,指的是还未达到受教导年龄的未成年人。 《革马拉》问道:达到受教导年龄的未成年人履行诫命的义务是依据拉比律法,因此并非从经文推导而来。《革马拉》回答说:确实,未成年人的义务是依据拉比律法作为其受教导的一部分,经文只是对那一义务的一种暗示性支撑。 《密西拿》继续说道:不再需要母亲照顾的未成年人有履行住棚节诫命的义务。《革马拉》问道:不再需要母亲照顾的未成年人是怎样的情况呢?在雅奈拉比的学院里,他们说:这指的是任何排便后不需要母亲擦拭的孩子。西蒙拉比说:这是指任何睡醒后不会喊“妈妈,妈妈”的孩子。《革马拉》问道:大一点的孩子起床时也会叫妈妈呀,那么判断标准是什么呢?《革马拉》回答说:应该这样说,任何睡醒后不会反复喊“妈妈,妈妈”直到母亲过来的孩子,就属于不再需要母亲照顾的情况。大一点的孩子会喊一次,如果母亲没来,他自己就会处理(相关事情)了。 《密西拿》讲述说:曾有这样一件事,沙迈伊长老的儿媳生了孩子,他拆除了部分屋顶,好让婴儿能待在住棚里。《革马拉》问道:《密西拿》列举这一事件是要与前面所说的还不能独立的未成年人可免除住棚节诫命的律法相矛盾吗?《革马拉》回答说:《密西拿》内容并不完整,它其实是在教导以下内容:沙迈伊对待非常年幼的孩子也是很严格的;并且曾有这样一件事,沙迈伊长老的儿媳生了孩子,沙迈伊去掉了屋顶的灰泥层,留下房梁,然后用这些房梁在床上方搭了顶,给新生的婴儿用。 《密西拿》:住棚节的整整七天,一个人要把他的住棚当作常住之所,而把自己的房子当作临时住处。如果下雨了,从什么时候起可以离开住棚呢?从雨大到会使凝结的食物变质的时候起,就可以离开住棚了。贤哲们讲了一个比喻:这件事可以比作什么呢?就好比一个仆人来给主人倒酒,却往主人脸上泼了一罐水,以此表明主人不受欢迎。同样,在住棚里,下雨表明神圣的上帝不想让人履行住棚节的诫命了。 《革马拉》:贤哲们教导说:住棚节的整整七天,一个人要把他的住棚当作常住之所,而把自己的房子当作临时住处。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他有精美的器皿,他要把它们拿到住棚里(住棚通常建在屋顶上)。如果他有漂亮的寝具,他要把它拿到住棚里。他要在住棚里吃喝、休息。《革马拉》问道:这些内容是从哪里推导出来的呢?《革马拉》解释说,正如贤哲们所教导的:“你们要住在棚里”(《利未记》23:42),他们解释说:要像在常住的家里居住那样(住在棚里)。由此他们说:整整七天,一个人要把他的住棚当作常住之所,而把自己的房子当作临时住处。这是怎么回事呢?如果他有精美的器皿,他要把它们拿到住棚里;如果他有漂亮的寝具,他要把它拿到住棚里;他要在住棚里吃喝、休息并且研习《托拉》。 关于在住棚里研习《托拉》,《革马拉》问道:是这样的吗?拉瓦不是说过:研读《圣经》和学习《密西拿》可以在住棚里进行;然而,对《密西拿》进行深入分析则要在住棚外进行。这表明不应该在住棚里分析《托拉》呀。《革马拉》回答说:这并不矛盾。这部《巴拉塔》中说在住棚里研习(《托拉》),指的是广泛的学习,也就是宽泛的研读和记忆。拉瓦所说的要在住棚外研习(《托拉》),指的是深入细致的学习;这种学习需要一个能让人适当集中精力以便对《密西拿》进行分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