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认为屋顶边缘向下延伸并封闭了开口。屋顶边缘本身被视作仿佛是一道向下延伸并形成墙壁的小型隔断。拉瓦说:这个苏克棚是不合格的,因为我们并不认为屋顶边缘会向下延伸并封闭(开口)。 拉瓦对阿巴耶说:按照你所说的,即屋顶边缘像墙壁一样向下延伸并封闭开口,那么在苏克棚的棚顶是由直梁构成的情况下,即便去掉中间那堵墙,让苏克棚只剩下两面平行的墙壁,这个苏克棚也依然会是合格的。既然屋顶边缘会向下延伸并封闭,那么那个苏克棚在法律地位上就和四周都有墙壁的苏克棚是一样的。 阿巴耶对他说:我承认在那种特定情况下,“屋顶边缘向下延伸并封闭”这一原则并不适用,因为它被视作就像一条开放的胡同,人们会从相对的两侧来来往往。在其他情况下,这一原则是适用的。 《革马拉》提出:我们是否可以说阿巴耶和拉瓦所争议的问题与拉夫和塞缪尔所争议的是同一个问题呢;他们只不过是在对其他阿莫拉(犹太教口传律法阐释者)之间的根本争议进行详细阐释罢了。正如所记载的那样:阿莫拉们对于田野里(田野属于喀尔迈利特区域,一种犹太教律法上特定的区域类别)一个有顶但无墙或者墙壁不完整的门廊存在争议。拉夫说:可以在整个门廊内搬运物品,因为我们认为屋顶边缘向下延伸并封闭了开口,使得门廊成为私人领地,因为它实际上被隔断围起来了。而塞缪尔说:只能在门廊内四肘尺(犹太教度量单位)的范围内搬运物品,因为我们并不认为屋顶边缘会向下延伸并封闭开口。因此,门廊的法律地位与周边田野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表面上看,阿巴耶和拉瓦之间争议的依据与拉夫和塞缪尔之间争议的依据是相同的。 《革马拉》反驳这种比较,并说道:按照塞缪尔的观点,所有人,甚至包括阿巴耶,都认同“屋顶边缘向下延伸并封闭”这一原则不适用于苏克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