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克棚合格与否取决于是否达到规定的量。换句话说,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与不足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之间的差异是一项独特的律法规定,与曲墙原则完全无关。同样,屋顶上三掌宽的空间会使苏克棚不合格,这也是一项独特的律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依据这两项律法规定中的任何一项都未达到相应的规定量,而且由于它们的量彼此不相等,所以它们不会合并起来致使苏克棚不合格。只有当不合格棚顶的量达到四肘尺时,苏克棚才会不合格。 然而,按照你们的说法,即认为不合格棚顶达到四掌宽就致使苏克棚不合格,是因为墙壁与合格棚顶之间的距离的缘故,那么对我来说,是因不合格棚顶造成的距离,还是因不合格棚顶和空间共同造成的距离,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无论哪种情况,棚顶与墙壁之间的距离都应会妨碍将棚顶与墙壁相连起来。拉巴与拉夫学派的贤哲们的交流情况就讲到这里了。 阿巴耶对拉巴说:而且按照师父您的观点,虽说在大于四肘尺的大型苏克棚里它们的量不相等,但在小型苏克棚里它们的量难道不是相等的吗?在最小尺寸(七掌宽乘七掌宽)的苏克棚里,三掌宽的不合格棚顶肯定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呀。如果合格的标准是能达到四掌宽,那就意味着大部分是不合格棚顶的苏克棚却是合格的,这不合常理。所以,拉巴关于不合格棚顶和空间的量完全不同的论点并不准确。 拉巴对他说:在那种最小尺寸的苏克棚的情况中,苏克棚不合格并非是因为它们的量相等。而是因为在不合格棚顶达到三掌宽的情况下,苏克棚缺少了合格棚顶所要求的最小量。换句话说,问题不在于不合格棚顶的量,而是苏克棚的合格面积太小了。拉巴坚持认为,既然这两项不合格的规定量不相等,它们就不会合并在一起。 《革马拉》问道:难道只要它们的量不相等,它们就不会合并起来构成规定的量吗?但我们不是在《密西拿》中学到:衣物必须至少达到三掌宽乘三掌宽的尺寸,才能通过接触患漏症者踩踏过的地方而成为主要的仪式不洁源头;山羊毛制成的粗麻布必须至少达到四掌宽乘四掌宽;兽皮必须达到五掌宽乘五掌宽;垫子必须达到六掌宽乘六掌宽。而且有一则关于这则《密西拿》的《巴拉伊塔》教导说:衣物和粗麻布、粗麻布和兽皮、兽皮和垫子可以相互合并。如果把一块对仪式不洁要求量更小、规定更严格的材料与一块要求量更大、规定更宽松的材料连接在一起,只要它们合起来达到较大的那个量,合并后的布料就容易沾染仪式不洁。显然,量不相等的两样东西可以合并起来构成较宽松的那个量。 《革马拉》反驳说:在那里,正如所教导的理由那样,拉比·西蒙说:为什么这些不同的织物能合并呢?它们能合并是因为所有组成材料都适合通过患漏症者坐过的座位所沾染的仪式不洁而变得不洁,因为它们每一种都可以用来修补马鞍或鞍布。由于它们都适用于同样的用途,所以在仪式不洁的律法方面它们能合并在一起。正如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学到的:如果有人修剪并加工一块上述任何材料中尺寸为一掌宽乘一掌宽的材料,那块材料就能沾染仪式不洁。对于不同的材料来说,存在某项律法规定中它们具有相同的量,因此它们在其他方面也能合并在一起。 《革马拉》问道:一块一掌宽乘一掌宽的布料能作什么用呢?毕竟,没有用处的破布是不会沾染仪式不洁的。拉比·西蒙·本·拉基什以拉比·亚奈的名义说:由于它适合用作驴的鞍布上的补丁,所以它能够沾染仪式不洁。拉巴与拉夫学派的贤哲们之间交流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革马拉》指出:在苏拉,他们是以上述那种表述来陈述这条律法的。然而,在尼哈底亚,他们是这样教导的:拉夫·犹大传述塞缪尔的话说:位于苏克棚中间的不合格棚顶,只要达到四掌宽的不合格棚顶量,就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位于苏克棚侧边的不合格棚顶,则要达到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量才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而拉夫说:无论是在侧边还是在中心,都是要达到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量才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 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学到:如果有人把一块宽四掌宽的木板放在苏克棚顶上,这个苏克棚是合格的。《革马拉》问道:诚然,按照拉夫所说的,无论是在侧边还是在中心,都是要达到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量才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个苏克棚才是合格的。然而,按照塞缪尔所说的,在苏克棚中心,只要达到四掌宽的不合格棚顶量就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那这个苏克棚为什么是合格的呢?《革马拉》回答说:这里说的是什么情况呢?说的是他把木板放在侧边的情况;但要是他把木板放在中心,那么按照塞缪尔的说法,这个苏克棚确实就会不合格了。 《革马拉》引述了一个支持拉夫观点的证据。来听听这个:放在苏克棚棚顶上的两块布加在一起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然而,放在苏克棚上的两块木板并不会合并起来致使苏克棚不合格。拉比·梅尔说:就连木板也和布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它们会合并起来致使苏克棚不合格。 《革马拉》阐明:诚然,按照来自尼哈底亚的那个说法,即拉夫说无论是在侧边还是在中心,都是要达到四肘尺的不合格棚顶量才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合并起来”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两块不合格的物体合并起来达到四肘尺。然而,按照来自苏拉的那个说法,即拉夫说在苏克棚中心,只要达到四掌宽的不合格棚顶量就会致使苏克棚不合格,这说的又是怎样的情况呢?如果每块木板的宽度都是四掌宽,为什么它们还得合并起来才致使苏克棚不合格呢?要是每块木板宽四掌宽,每一块本身就足以致使苏克棚不合格呀,而如果每块木板的宽度都不足四掌宽,拉比·梅尔为什么要禁止使用它们呢;它们不就跟芦苇差不多嘛。《革马拉》回答说:实际上,说的是每块木板的宽度都是四掌宽的情况,而“合并起来”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它们从侧边合并起来达到四肘尺的长度。这种理解与拉夫观点的两种说法都相符。 来听听从另一则《巴拉伊塔》中引述的证据:如果有人用宽度为四掌宽的雪松木板搭建整个苏克棚,大家都同意这个苏克棚是不合格的。如果木板宽度不足四掌宽,拉比·梅尔认为这个苏克棚不合格,拉比·犹大则认为它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