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自愿赴死的;他没能满足家人的意愿,空手回到家中;要是他上任时能和离任时一样就好了。当他看到一群人(ambuha)出于对他的敬重跟在他身后时,他会说:“他虽升到天上,他的头虽触着云,他终必灭亡,像自己的粪一样;素来见他的人要说:‘他在哪里呢?’”(《约伯记》20:6 - 7)。这教导我们,当一个人获得权势时,这可能会导致他身败名裂。当人们在节日的安息日把拉夫·祖特拉扛在肩上听他讲学的时候,他会吟诵下面这句话以免变得傲慢:“因为权势不是永远的,冠冕岂能存到万代呢?”(《箴言》27:24) § 还有这样的教导:“瞻徇恶人的情面,偏断义人的案件,都为不善。”(《箴言》18:5)意思是,对于恶人来说,当他们在这世上受到敬重,且他们的罪过未受惩处时,这是不好的。例如,对亚哈来说,在这世上受到敬重就不是好事,正如经文所说:“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不降这祸。”(《列王纪上》21:29),结果亚哈失去了在来世的福分。反过来也是如此。这句完整的经文说:“瞻徇恶人的情面,偏断义人的案件,都为不善。”(《箴言》18:5)意思是,对于义人来说,当他们在这世上不受敬重,且在这世上因自己的罪过受罚时,这是好事。例如,对摩西来说,他在这世上不受敬重就是好事,正如经文所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民数记》20:12)《革马拉》对此分析道:就算你们信我了,你们离世的时刻也还没到呢。 人们说:义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不仅为自己积累功德,还为他们的子孙后代积累功德,直至千秋万代;就像亚伦的几个儿子,他们原本就像拿答和亚比户一样理应被烧死,正如经文所说:“亚伦剩下的儿子”(《利未记》10:16),这意味着还有其他人也理应与他们的兄弟一同被烧死,但他们父亲的功德庇护了他们,于是他们及其后代永远都担任祭司之职。另一方面:恶人有祸了,因为他们不仅使自己担罪,还使他们的子孙后代担罪,直至千秋万代。例如,迦南有许多子女,他们凭借在研习《托拉》方面的高深造诣,本应被授予拉比之职,成为教导大众之人,就像拉班·迦玛列的仆人塔维,他以智慧闻名;但由于他们父亲的罪责,他们沦为了奴隶。 而且:无论谁为公众积累功德,罪过都不会找上他,上帝会保护他免于失足犯错;但无论谁致使公众犯罪,他几乎就没有能力悔改了。《革马拉》解释说:为什么无论谁为公众积累功德,罪过都不会找上他呢?这是为了不让他身处地狱,而他的学生却身处伊甸园,正如经文所说:“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诗篇》16:10)另一方面,无论谁致使公众犯罪,他几乎就没有能力悔改了,这样他就不会身处伊甸园,而他的学生却身处地狱,正如经文所说:“背负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里奔跑,谁也不可拦阻他。”(《箴言》28:17)因为他压迫他人并致使他们犯罪,所以他无处可逃。 § 《革马拉》回到对《密西拿》的阐释上。《密西拿》中提到,那种说“我要犯罪然后我要悔改,我要犯罪然后我要悔改”的人,是不会得到悔改机会的。《革马拉》问道:《密西拿》为何要说两遍“我要犯罪然后我要悔改”呢?《革马拉》解释说,这与拉夫·胡那转述拉夫的话相符,拉夫·胡那称拉夫说过:一旦一个人犯了罪又重犯,这对他来说就好像变得被允许了一样。《革马拉》对此感到诧异:难道能想象这对他就是被允许的了吗?其实应该说,这对他而言就好像是被允许的一样。因此,重复犯罪的罪人很难戒掉罪过,而罪过的重复就体现在这句话的重复上。 《密西拿》中还说,如果一个人说“我要犯罪,然后赎罪日会为我的罪过赎罪”,赎罪日是不会为他的罪过赎罪的。《革马拉》评论道:我们能否说《密西拿》的观点与拉比犹大·哈纳西的观点不一致呢,正如在一部《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那样,拉比犹大·哈纳西说:赎罪日会为《托拉》中的所有罪过赎罪,无论一个人是否悔改。《革马拉》回答说:即便你说《密西拿》的观点与拉比犹大·哈纳西的观点一致,基于抱着被允许去犯罪的心态而犯罪的情况是不同的。即便拉比犹大·哈纳西也同意,对于那种仅仅因为知道赎罪日会为其赎罪就去犯罪的人,赎罪日是不会为他的罪过赎罪的。 § 《密西拿》中教导说:赎罪日能为得罪上帝的罪过赎罪,但不能为得罪他人的罪过赎罪。拉夫·约瑟·巴尔·哈武在拉比阿巴胡面前提出了一个矛盾之处:《密西拿》说赎罪日不能为得罪他人的罪过赎罪,但经文不是写着“若有人得罪人,有士师(Elohim)审判他(ufilelo)”(《撒母耳记上》2:25)吗。ufilelo这个词也可指祈祷,这意味着如果他祈祷,上帝就会赦免这个罪人。拉比阿巴胡回答他说:经文中的Elohim指的是谁呢?它指的是法官(elohim),而不是上帝,而且经文中的ufilelo一词表示审判。只有在通过法庭裁决向受害方伸张正义之后,赎罪才会发生。拉夫·约瑟·巴尔·哈武对他说:如果是这样,那对于经文的后半句“若有人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yitpallel)呢?”(《撒母耳记上》2:25)又该如何解释呢。这就有困难了,因为已经确定在这句经文中pll这个词根表示审判,所以经文后半句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得罪了上帝,就没有人来审判他了。拉比阿巴胡回答他说:经文的意思是这样的:若有人得罪人,上帝(Elohim)会赦免他(ufilelo);如果罪人安抚了他所得罪的人,他就会被赦免。但若有人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yitpallel)呢?靠的是悔改和善行。这里pll这个词根应解释为表示赦免,而不是审判。 拉比伊扎克说:一个人即便只是言语上激怒了朋友,也必须安抚对方,正如经文所说:“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我儿,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当这样行,才可救自己:你要自卑(hitrapes),去恳求(rehav)你的朋友。”(《箴言》6:1 - 3)这应当这样理解:如果你欠他钱,就向你的朋友张开手掌(hater pisat),把欠的钱还给他;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如果你只是言语上得罪了他,那就为他多找些朋友,也就是派许多人作为你的使者去请求他原谅。 拉夫·希斯达说:一个人必须用三排人,每排三人,去安抚他所侮辱的人,正如经文所说:“他在人前歌唱(yashor)说:‘我犯了罪,颠倒是非,这竟与我无益。’”(《约伯记》33:27)拉夫·希斯达把yashor这个词解读为与shura(排)一词相关。经文中提到罪三次:我犯了罪,颠倒是非,这竟与我无益。这意味着一个人应该在他请求原谅的那个人面前排出三排人。 拉比约瑟·巴尔·哈尼纳说:无论谁向朋友请求原谅,请求次数不应超过三次,正如经文所说:“现在求你饶恕你父亲神之仆人的过犯和罪恶,因为他们向你行了恶。现在求你,求你饶恕他们的过犯。”(《创世记》50:17)经文中用了三次“求你”这个词,这表明请求次数不必超过三次,之后被冒犯的朋友就必须被安抚并原谅对方了。如果被冒犯的朋友在得到安抚之前就去世了,那就找十个人,让他们站在被冒犯朋友的坟墓前,然后在他们面前说:我得罪了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也得罪了我伤害过的某某人。 《革马拉》讲述道:拉比耶利米冒犯了拉比阿巴,致使后者对他有所抱怨。拉比耶利米就去坐在拉比阿巴家的门槛上求他原谅。当拉比阿巴的女仆从屋里往外倒脏水时,水流到了拉比耶利米的头上。他自嘲地说:他们把我当成垃圾堆了,往我身上倒脏水呢。他还吟诵了这句经文来形容自己:“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诗篇》113:7)拉比阿巴听说了这件事,就出门去迎接他。拉比阿巴对他说:现在我得出去安抚你,因为你受了这样的冒犯,正如经文所说:“你要自卑(hitrapes),去恳求你的朋友。”(《箴言》6:3) 还讲述道:当拉比泽拉对一个冒犯他的人有所抱怨时,他会在那人面前来回踱步并主动现身,好让那人能过来安抚他。拉比泽拉让自己处于便于对方来向他道歉的状态。 又讲述道:拉夫对一个冒犯过他的屠夫有所抱怨,那个屠夫没来向他道歉。在赎罪日前夕,拉夫说:我要去安抚他。他遇到了他的学生拉夫·胡纳,拉夫·胡纳问他:我的老师要去哪里呀?拉夫对他说:我要去安抚某某人。拉夫·胡纳直呼拉夫的名字说:阿巴这是要去害死人呀,因为那个人肯定没好下场。拉夫走过去站到那人旁边。他看到那个屠夫正坐着劈开一个动物的头。屠夫抬起眼睛看见了他,对他说:你是阿巴呀?走开,我没什么话跟你说。就在他劈开头的时候,一块头骨飞出来击中了他的喉咙,把他砸死了,这就应验了拉夫·胡纳的预言。 《革马拉》还讲述道:拉夫正在拉比犹大·哈纳西面前诵读《托拉》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