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20:7)这一诫命之外,《托拉》中针对此诫命提到:“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革马拉》回应说:并非只有这一条消极诫命不属于轻微罪过;而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以及与之类似的所有诫命,意思是所有会受到法庭惩处的严重禁令都在此列。

《革马拉》提议:来听一听下面所教导的内容:拉比犹大说:对于从“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及以下的任何罪过,也就是严重程度低于此的禁令,悔改能为之赎罪。对于从“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及以上的任何罪过,悔改能搁置惩罚,而赎罪日为之赎罪。《革马拉》反驳说:这也不能构成证据,因为可以说这里指的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以及与之类似的情况。

来听一听另一个所教导的不同来源的内容:由于在何烈山(Horeb)提到悔改时用了“赦免”一词,人们或许会认为就连“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这一罪过也包含在可被赦免的范围内;因此,经文说:“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6)。人们或许又会认为对于所有其他违禁行为应负责任之人也是如此;因此,经文提到:“他的名”。上帝不会赦免亵渎他名之人,但会赦免那些对其他违禁行为负有责任且已悔改之人。这证明违反其他所有禁令之人与违反“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这一禁令之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革马拉》回答说:这是坦拿之间存在的争议,正如在一部《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那样:悔改能为哪些情况赎罪呢?它能为积极的诫命以及那些可用积极的诫命来矫正的消极的诫命赎罪。那么,悔改搁置惩罚以及赎罪日为之赎罪的又是哪些情况呢?是那些应受剪除刑的罪过、应受世俗法庭判处死刑的罪过以及十足的消极诫命。这表明存在一位坦拿,他对应受鞭笞惩罚的禁令和不应受此惩罚的禁令进行了区分。因此,对于应受法庭惩处的禁令能否仅凭悔改来矫正,坦拿们之间存在争议。

§ 由于《革马拉》引用了这部《巴拉伊塔》,现在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阐释。那位先师说:由于在何烈山提到悔改时用了“赦免”一词。《革马拉》问道:我们从哪里推导出在那里提到了悔改这个概念呢?《革马拉》回答说:正如在一部《巴拉伊塔》中拉比以利亚撒所说:不可能针对所有的罪过都说“赦免”(《出埃及记》34:7),因为已经说了“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34:7)。也不可能只说“必不以他为无罪”,因为已经说了“赦免”。这是怎么回事呢?神圣的上帝会赦免那些悔改之人,而不会赦免那些不悔改之人。因此,在何烈山既提到了“悔改”也提到了“赦免”。

此外,关于悔改这个话题,拉比马提亚·本·哈拉什在拉比以利亚撒·本·阿扎里亚在罗马时问他:你是否听过拉比以实玛利所推导出的关于赎罪过程中的四种区别的教义呢?他对他说:不是四种,而是三种区别,而且每一种情况都需要有悔改。具体类别如下:
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积极的诫命并且悔改了,他甚至在原地未动时就被赦免了,也就是马上被赦免,正如经文所说:“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我要医治你们背道的病”(《耶利米书》3:22),这意味着当一个人悔改时,他会立即被赦免。
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禁令并且悔改了,悔改会搁置他的惩罚,而赎罪日会为他的罪过赎罪,正如经文所说:“因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你们要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利未记》16:30)。
如果一个人犯了应受剪除刑的罪过或者应受世俗法庭判处死刑的罪过,然后他悔改了,悔改和赎罪日会搁置他的惩罚,受苦则能赦免罪过并完成赎罪,正如经文所说:“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实废弃。我必不背弃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后悔,虽然你背了约,转了向,我却要这样行。我必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诗篇》89:33)。
但对于造成亵渎上帝之名的人来说,他的悔改没有搁置惩罚的能力,赎罪日也没有为他的罪过赎罪的能力,单单受苦也没有赦免他的能力。而是所有这些(悔改、赎罪日、受苦)都会搁置惩罚,死亡才能赦免他,正如经文所说:“万军之耶和华亲自默示我,说:‘这罪孽直到你们死,断不得赦免!’”(《以赛亚书》22:14)。

§ 《革马拉》问道:造成亵渎上帝之名的情形有哪些呢?拉夫说:例如像我这样的情况,因为我是一位重要的公众人物,如果我从屠夫那里拿了肉却没有马上付钱,人们很可能会认为我根本就没打算付钱。他们会把我当作小偷,并且从我的行为中得出可以偷窃的结论。阿巴耶说:拉夫的这番话只是针对那些不会索要货款的地方而言的,也就是那种屠夫不会亲自去向顾客收钱的地方。当顾客没有马上付钱时,人们可能会怀疑他偷窃。但在那些过后会向顾客索要货款的地方,这么做就没什么问题。既然大家都明白是赊账购买,那就不存在亵渎上帝之名的情况了。拉维纳说:我的家乡梅哈西亚(Meḥasya)就是一个会索要并收取货款的地方。

《革马拉》讲述道:当阿巴耶从两个合伙人那里买肉时,他会把钱分别付给这两人,好让每个人都知道他付了钱。然后他会把两人叫到一起算账,看看是否能找回零钱。拉比约哈南说:亵渎上帝之名的例子是什么呢?例如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我行走四肘尺的距离却没研习《托拉》也没佩戴经匣(phylacteries),而旁观者不知道这只是因为我身体虚弱的缘故,那这就是亵渎上帝之名了。伊扎克(Yitzḥak)师从拉比雅奈(Yannai),他说:任何时候,当一个人的朋友因其名声而感到尴尬的情况,意思是他的朋友因听到关于他的事而感到尴尬,这就是亵渎上帝之名。拉夫·纳赫曼·巴尔·伊扎克说:比如人们这样说某人时,就是亵渎上帝之名了:愿他的主赦免某某人所犯的罪过。

阿巴耶说:正如在一部《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那样,经文提到:“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这意味着你要让上天之名变得受人喜爱。一个人该如何做到这点呢?他应该通过研读《托拉》、学习《密西拿》、侍奉研习《托拉》的学者,并且在生意往来中与人和善相处来做到这点。人们会如何评价这样的人呢?教他《托拉》的父亲多么有福啊,教他《托拉》的老师多么有福啊,那些没学过《托拉》的人真可悲啊。某某人,教他《托拉》的那个人,看看他的为人多么和善,他的行为多么端正啊。关于他以及像他这样的人,经文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以赛亚书》49:3)。但是,一个人研读《托拉》、学习《密西拿》、侍奉研习《托拉》的学者,然而他做生意却不讲诚信,与人交谈也不和善,人们会如何评价他呢?学了《托拉》的某某人真可悲啊,教他《托拉》的父亲真可悲啊,教他《托拉》的老师真可悲啊。学了《托拉》的某某人,看看他的行为多么有害,他的为人多么恶劣啊。关于他以及像他这样的人,经文提到外邦人会说:“人必说:‘那些人是耶和华的子民,其实他们不得不离开他的地。’”(《以西结书》36:20)。通过他们的罪过以及随后的流亡,这样的人亵渎了上帝之名。

§ 继续关于悔改的话题,拉比哈马·巴尔·哈尼纳说:悔改意义重大,因为它能给世界带来治愈,正如经文所说:“我必医治他们背道的病,甘心爱他们”(《何西阿书》14:5),这教导我们从罪过中悔改能带来治愈。拉比哈马·巴尔·哈尼纳提出了两条经文之间的矛盾之处。有一节经文写道:“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耶利米书》3:14),这意味着起初你们犯罪,只是因为你们一时悖逆,也就是反叛。那仅仅是一种不成熟和愚蠢的行为,可以当作从未发生过一样忽略不计。但经文又说:“我要医治你们背道的病”(《耶利米书》3:22),这意味着从现在起他要医治罪过,说明他们仍然是罪人。他解决了这个矛盾,解释说这并不难理解:在这里,一切罪过都被赦免,就好像犹太人从未犯过罪一样,这是指出于爱的悔改;在那里,尽管得到了赦免和悔改,但罪过仍被记着,这是指出于恐惧的悔改。

同样,拉比犹大也提出了两条经文之间的矛盾之处。经文写道:“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我要医治你们背道的病”(《耶利米书》3:22),这意味着任何人只要悔改就能获得治愈。但经文又说:“耶和华说:‘背道的儿女啊,回来吧!因为我作你们的丈夫,并且我要从一城取一人,从一族取两人,带到锡安。’”(《耶利米书》3:14),这意味着只有某些人才能进行悔改。他解决了这个矛盾并解释说这并不难理解:在这里,是指出于爱或恐惧的悔改,做到这点的人很少;在那里,是指通过受苦而进行的悔改,因为每个人在受苦时都会产生悔改的念头。

拉比利未说:悔改意义重大,因为它能直达天庭,正如经文所说:“以色列啊,你要归向耶和华你的神”(《何西阿书》14:2)。这意味着悔改真的能传达至上帝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