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问道:就杀人犯本人而言,我们是从哪里推导出这条律法,即他宁可被杀也不可违反禁止杀人的禁令呢?《革马拉》回答说:这是通过推理得出的,曾有这样一件事:有一个人来到拉瓦(Rava)面前。他对拉瓦说:我居住的那个村子的村长对我说:去杀了某某人,如果你不这么做,我就杀了你。我该怎么办呢?拉瓦对他说:你宁可让自己被杀,也不要去杀人。拉瓦的理由是:你凭什么认为你的血就比他的更红(更宝贵)、更重要呢?也许那个人的血更红,他比你更重要呢。如果是这样,从逻辑上讲,一个人绝不可为了救自己而去杀另一个人。 关于闻到食物味道的孕妇,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孕妇闻到一种食物的味道后就特别想吃。相关人员来到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面前询问该如何处理。他对前来询问的人说:去悄悄跟她说今天是赎罪日。他们照做了,这一悄悄告知起了作用,她不再渴望吃那食物了。犹大·哈纳西针对她腹中的胎儿诵读了这节经文:“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利米书》1:5)而实际上,从那个妇人生下来的孩子就是约哈南(Rabbi Yoḥanan)拉比。 《革马拉》又讲述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孕妇在赎罪日闻到食物的味道后就特别想吃。相关人员来到哈尼纳(Rabbi Ḥanina)拉比面前询问该如何处理。他对他们说:悄悄跟她说今天是赎罪日。他们悄悄跟她说了,但她没有接受这一告知,仍然继续渴望吃那食物。哈尼纳拉比针对那个胎儿诵读了这节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