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解释说:体积达到一个鸡蛋大小的食物需要在棚屋里食用。倘若你认为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比一个鸡蛋的体积大,那就产生矛盾了。现在,对比这两个事例来看,似乎两个去核的枣体积达不到一个鸡蛋的体积。要是这样的话,一个带核的大枣体积能比一个鸡蛋的体积大吗?耶利米(Rav Yirmeya)拉比说:是的,尽管两个去核的枣体积达不到一个鸡蛋的体积,但一个带核的大枣体积是比一个鸡蛋体积大的,因为枣核很大。帕帕(Rav Pappa)拉比说:这就解释了人们常说的那句俗语:两卡布(kav,容量单位)的枣里,枣核就占了一卡布还多,意思就是枣核的体积比枣肉本身的体积还大。拉瓦(Rava)说:这整个质疑思路是没有依据的:在棚屋那个事例中,律法允许在棚屋外吃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即枣属于水果,而水果不需要在棚屋里吃,可以在棚屋外吃。 《革马拉》提出了一个反驳意见。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拉比说:当我们和以利亚撒·本·沙穆亚(Rabbi Elazar ben Shamua)拉比一起研习《托拉》时,他们给我们拿来了无花果和葡萄,我们就在棚屋外当作便餐吃了它们。《革马拉》分析说:这意味着若是便餐的话,确实可以在棚屋外吃;但若是正式用餐就不能在棚屋外吃了。所以,由水果组成的餐食必须在棚屋里吃。《革马拉》反驳了这种说法:这种推断是错误的。应该这样说,我们是当作便餐来吃它们的,便餐可以在棚屋外吃,意思就是吃水果始终被视为吃零食。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来理解:我们把那些水果当作正式餐食来吃了,并且我们还在棚屋外就着水果吃了面包当作便餐,以调和水果的甜味。 《革马拉》提出:我们可以说下面这则巴拉塔支持拉瓦的观点。它教导说:因此,如果一个人用各类甜食吃完了按要求应在棚屋里吃的量,那他就履行完在棚屋里就坐用餐的义务了。倘若你认为水果需要在棚屋里吃,那就不该说甜食了,而应该说水果呀。《革马拉》反驳了这个证据:“各类甜食”是什么意思呢?它指的就是水果。所以,这则巴拉塔并不能支持拉瓦的观点。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说这则巴拉塔说的是在水果不常见的地方,所以人们吃其他甜食,但水果同样可以满足(在棚屋里用餐的)要求。因此,从这里得不出支持(拉瓦观点)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革马拉》一直假定大枣的体积比一个鸡蛋的体积大。泽维德(Rav Zevid)拉比不同意前面所说的内容,他说:并非如此。其实,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是小于一个鸡蛋体积的,正如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学到的:沙迈学派(Beit Shammai)说:对于酵(能使面团发酵的酸面团),拥有体积达到一个橄榄大小的酵就违反了以下有关逾越节的经文中的禁令:“在你那里不可见有酵饼”(《出埃及记》13:7)以及“在你家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出埃及记》12:19)。然而,拥有达到致使违反禁令的酵饼量是一个大枣的体积。 《革马拉》继续说道:我们曾讨论过这个问题:沙迈学派观点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酵和酵饼确定担责的衡量标准是一样的,那仁慈的上帝只要写“酵饼”就够了,没必要再写“酵”呀。基于逻辑我会说:如果酵饼,其发酵能力没那么强,达到一个橄榄体积就被禁止了,那酵,其发酵能力更强,因为它能使面团发酵,岂不是更应该达到一个橄榄体积就被禁止了吗?既然仁慈的上帝对它们做了区分,既提到了“酵”又提到了“酵饼”,这就告诉你二者确定担责的衡量标准是不一样的。确定酵担责的衡量标准是一个橄榄体积,就如同《托拉》中大多数禁令的情况一样,而确定酵饼担责的衡量标准,由于其发酵能力较弱,是一个大枣的体积。 《革马拉》解释说:倘若你认为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比一个鸡蛋体积大,既然沙迈学派是在寻找比一个橄榄体积大一号的衡量标准,因为他们证明了酵饼的衡量标准必须比一个橄榄体积大,如果比一个橄榄体积大一号的是一个鸡蛋体积,那他们就应该说一个鸡蛋体积,而不是说一个枣的体积了。或者,如果二者体积恰好一样,即一个大枣体积和一个鸡蛋体积相同,那他们也应该说一个鸡蛋体积呀,毕竟鸡蛋体积是更常用的衡量标准。难道不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大枣体积小于一个鸡蛋体积吗?《革马拉》反驳说:你的证据在哪里呢?也许我其实可以对你说,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确实比一个鸡蛋体积大;不过,正常大小的枣体积和一个鸡蛋体积是一样的,而沙迈学派所指的是正常大小的枣。或者,也可以说一个大枣体积和一个鸡蛋体积是相等的,《密西拿》只是选用了其中一种说法而已。不管怎样,从这里无法证明大枣体积大于一个鸡蛋体积。所以,不能从这里得出结论。 可以从这里找到证据:一个人得吃多少食物,才会使与他一起用餐的人有义务进行餐后感恩祷告(zimmun)呢?吃达到一个橄榄体积的食物就足以使与他一起用餐的人有进行餐后感恩祷告的义务了;这是迈尔(Rabbi Meir)拉比的观点。犹大(Rabbi Yehuda)拉比说:一个鸡蛋体积才是使与他一起用餐的人有进行餐后感恩祷告义务的最小衡量标准。 《革马拉》解释说:他们的分歧在哪里呢?迈尔拉比认为经文“你吃得饱足,就要称颂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8:10)应该这样理解:“你要吃”,这说的是进食。“要饱足”,这说的是饮水。《托拉》中整个关于“吃”的定义就是吃下一个橄榄体积的量。犹大拉比认为:“你吃得饱足”指的是能让人产生饱腹感的进食,那是多少呢?就是一个鸡蛋体积。少于这个量的食物是不能让人产生饱腹感的。倘若你认为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比一个鸡蛋体积大,那就会有如下疑问:既然我们已经说过一个鸡蛋体积的食物能让人产生饱腹感,难道我们能说它不能让人身心满足,进而消除赎罪日的那种折磨(禁食)状态吗?难道不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们所说的大枣体积小于一个鸡蛋体积吗?吃下更大的一个鸡蛋体积的食物能让人饱腹,但吃下一个大枣体积的食物只是能让人身心满足而已。 在一则巴拉塔中教导说:犹大·哈纳西(Rabbi Yehuda HaNasi)拉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