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节经文指的是约书亚,当摩西在西奈山上的四十天里,约书亚在西奈山等候摩西时,吗哪也为他降下,其数量与其余所有犹太人所得的相应。经文对此有所暗示:这里写着“人”,那里也写着“人”:“你要将嫩的儿子约书亚领来,这人心中有圣灵,你将他领来,按手在他头上。”(《民数记》27:18)据此,《革马拉》推断这里的“人”指的就是约书亚。 《革马拉》问道:难道这节经文指的不是摩西吗?关于摩西,经文写道:“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数记》12:3)《革马拉》回答说:我们可以通过“人”这个词来进行词意类比,但不能通过“这人”这样的表述(用来指摩西的用语)来进行词意类比。 此外,关于吗哪:希蒙·本·约海(Rabbi Shimon ben Yoḥai)拉比的学生们问他:为什么吗哪不是一年为犹太人降下一次,以满足他们全年的需求,而是每天都降下呢?他对他们说:我给你们讲个比喻:这件事可以比作怎样的情况呢?比作一个凡人国王,他只有一个儿子。他原本一年给儿子发放一次食物津贴,于是儿子一年只去见他父亲一次,就是领取津贴的时候。所以,国王改变做法,每天给他发放食物,这样他儿子每天都会去看望他。同样,对于犹太人来说,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人就会担忧,会说:或许明天吗哪就不降了,那我们都会饿死的。因此,每个人每天都会将心思转向天上的父。每天降下的吗哪只够当天食用,这样全体犹太人都会为第二天的食物向神祈祷。或者说,他们每天收取吗哪,是为了能趁热、趁新鲜的时候食用。又或者说,他们每天收取吗哪,是因为旅途携带不便的缘故。那些年里他们并非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对他们来说,要把吗哪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是很困难的。所以,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吗哪都会在那里降下。 据说,塔尔丰(Rabbi Tarfon)拉比、以实玛利(Rabbi Yishmael)拉比和几位长老坐在一起讨论关于吗哪的经文段落,以利亚撒·哈莫代(Rabbi Elazar HaModa’i)拉比坐在他们中间。以利亚撒·哈莫代拉比回应说道:为犹太人降下的吗哪堆积起来有六十肘高。塔尔丰拉比对他说:莫代啊,你还要收集各种说法,给我们讲这些毫无根据的教诲到什么时候呢?他回答说:拉比,我是在阐释经文呀。怎么阐释的呢?关于大洪水,经文说:“水势比山高过十五肘,山岭都淹没了。”(《创世记》7:20)难道会是从山谷算起高十五肘,从平原算起高十五肘,从山岭算起也高十五肘吗?水难道是像分层一样,依照下方土地的高度而呈现不同高度吗?而且,方舟又怎么能在高低不同的水面上航行呢?其实是:“当那日,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创世记》7:11),直到水涨起来,与山齐平。之后,经文才说“水势比山高过十五肘”。 以利亚撒·哈莫代拉比继续说道:但是,良善的属性和惩罚的属性,哪一个更强大呢?必须得说良善的属性比惩罚的属性更强大。就惩罚的属性而言,在大洪水的事例中,经文说:“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创世记》7:11),这表明只有窗户。然而,就良善的属性而言,在吗哪的事例中,经文说:“他吩咐天空,又敞开天上的门,降吗哪像雨给他们吃,将天上的粮食赐给他们。”(《诗篇》78:23 - 24)基于此,《革马拉》进行了如下推算:一扇门里的窗户面积相当于多少扇窗户呢?四扇。一扇门的大小等同于四扇窗户。因为经文用的是复数“门”,意味着有两扇门,所以再加上另外四扇,就相当于八扇窗户的面积了。如果大洪水时水的深度依据的是“天上的窗户”这个表述(意味着两扇窗户),那么吗哪降下的量就是大洪水水量的四倍。既然大洪水的水达到了十五肘深,那么为犹太人降下的吗哪就是六十肘高,也就是四倍的高度。 同样,在一则巴拉塔中,伊西·本·犹大(Isi ben Yehuda)说:为犹太人降下的吗哪会堆积并升高,直到东方和西方的所有国王都能看见,正如经文所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诗篇》23:5)上帝为犹太人预备食物,好让他们的敌人看到他们在世上的尊荣。“使我的福杯满溢(revaya)”;阿巴耶(Abaye)说:由此我们得知,大卫在来世的杯子能装221罗格(log,古代液体容量单位),因为经文说“使我的福杯满溢”,而revaya这个词的字母数值就是221。 《革马拉》质疑以利亚撒·哈莫代拉比怎能将大洪水的水位深度与旷野中降下的吗哪数量进行比较:这两者并不相似,这样的计算也不准确。在大洪水的情况中,水在四十天里涨到十五肘高;但在吗哪的情况中,每天只需一个小时就能降下。反过来讲,大洪水是针对所有人、覆盖了整个世界的;而吗哪只是为犹太人降下的。而且,为他们降下的吗哪远不止六十肘高,这可是以利亚撒·哈莫代拉比提出的度量呀。 《革马拉》回答说:以利亚撒·哈莫代拉比从经文“他吩咐天空,又敞开天上的门”(《诗篇》78:23)中的“敞开”一词,推导出与经文“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创世记》7:11)中的“敞开”一词相关联。他运用了词意类比的方法,表明在这两种情况下天空敞开的方式是相同的。 《密西拿》教导说,按照赎罪日的五项禁止活动,禁止进食、饮水、沐浴、往身上抹油、穿鞋以及行房。《革马拉》问道:赎罪日的这五项折磨(指禁食等活动),它们对应的依据是什么呢?《托拉》中关于它们的源头或暗示在哪里呢?希斯达(Rav Ḥisda)拉比说:它们是基于《托拉》中五次提到赎罪日的折磨而来的。经文提到:(1)“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要刻苦己心。”(《民数记》29:7);(2)“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你们要守为圣会,要刻苦己心。”(《利未记》23:27);(3)“这日你们要守为安息日,要刻苦己心。”(《利未记》23:32);(4)“这是你们的安息日,要刻苦己心。”(《利未记》16:31);(5)“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七月初十,你们要刻苦己心。”(《利未记》16:29) 《革马拉》问道:难道只有这五项折磨吗?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的是有六项呀,即进食、饮水、沐浴、抹油、行房以及穿鞋。《革马拉》回答说:饮水包含在进食的禁令当中,两者合起来被视为一项折磨。正如利希·什(Reish Lakish)说的:我们从哪里推导出饮水包含在进食这个概念里呢?正如经文所说:“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之一取出来,存在你的城里。你可以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在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吃这十分之一,就是你的五谷、新酒(tirosh)和油。”(《申命记》14:23)Tirosh是指酒,然而经文用“你可以吃”这样的表述将饮酒称作吃,意思是吃也指代饮。 《革马拉》反驳了这个答案:你凭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呢?也许酒是以阿尼格隆(anigron,一种由油、甜菜汁和鱼露与酒混合而成的酱汁)的形式被食用的呢。正如拉巴·巴尔·撒母耳(Rabba bar Shmuel)说的:阿尼格隆就是甜菜汁和酒混合在一起的东西。阿克西格隆(Akhsigron)是把水煮蔬菜后得到的水,里面混入了酒,蔬菜与酒混合后一起被食用。酒是有可能被实实在在地吃下去的。所以,这节经文并不能证明饮水包含在进食当中。 于是,阿哈·巴尔·雅各(Rav Aḥa bar Ya’akov)拉比说:从这里可以找到证明,经文说:“你用这银子,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sheikhar),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可以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吃喝快乐。”(《申命记》14:26)浓酒(sheikhar)是一种饮品,然而仁慈的上帝在“你和你的家属可以……吃”这样的表述中,把饮用它称作吃。 《革马拉》反驳了这个证明:你凭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呢?也许这里的酒也是以阿尼格隆的形式被食用的呢?《革马拉》又反驳说:在这里这个答案站不住脚,因为经文写的是“浓酒(sheikhar)”,意思是能使人醉的东西。一般能使人醉的饮品在混合状态下是不会让人醉的。 《革马拉》问道:也许sheikhar不是指酒,而是指一种能使人醉的食物,比如来自基伊拉(Keilah)的甜干无花果呢。正如在一则巴拉塔中教导的:一个祭司吃了来自基伊拉的甜干无花果,或者喝了蜂蜜、牛奶,因而醉了,然后进入圣殿去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