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依据经文确立自己观点的,正如经文所写:“那山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之地,那人要在旷野释放这山羊。”(《利未记》16:22)结尾处的“在旷野”一词是多余的,它表明这山羊可以供任何人使用,就如同旷野里的无主之物一样。而说不可以(从中获取益处)的那个人,也是依据同样的经文确立自己观点的,正如经文所写“无人之地”(gezeira,原意为“切断、隔离”),这暗示着一种禁止的意思。 《革马拉》问道:那说不可以(从中获取益处)的人,他如何理解“旷野”这个词呢,也就是他从这个词中能推导出什么呢?《革马拉》回答说:他需要这个词来解释一则巴拉塔中所教导的内容:有三个表述用于描述处理替罪羊的地点:“往旷野去”(《利未记》16:10)、“到旷野去”(《利未记》16:21)以及“在旷野”(《利未记》16:22),这是为了把挪伯、基遍和示罗(当会幕位于这些地方时)以及永恒的圣殿都包含在内。在这些地方进行公共祭献的时期,替罪羊的诫命都是适用的。 《革马拉》问道:那另一个人(说可以从中获取益处的人),他如何理解“gezeira”这个词呢?《革马拉》回答说:他需要这个词来解释一则巴拉塔中关于“gezeira”一词所教导的内容:“gezeira”的意思无非就是“切断、割开”。也就是说,他必须把山羊送到一个布满直立突出岩石、地势险峻的地方。或者,“gezeira”所指的无非就是那种破裂、掉落的东西,也就是指那只被扯得肢体四散的山羊。又或者,写下“gezeira”这个词是免得你说送替罪羊的程序是毫无意义的行为,毕竟把山羊送到阿撒泻勒那里并从悬崖推下去能带来什么神圣性和赎罪效果呢?因此,经文说:“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8:5),意思是我——耶和华,已经如此规定(gezartiv,与“gezeira”词源相关)了,你们无权质疑。 在阐明了每种观点的推理之后,《革马拉》结束了关于山羊肢体是否允许获取益处的讨论。拉瓦说:按照说山羊肢体可以获取益处的那种观点来裁定是合理的,因为《托拉》没说“送去山羊(是为了)导致灾祸”。一旦那个人把山羊推下悬崖,他就不再对它负有责任了。因此,如果禁止从山羊的残骸上获取益处,那么倘若有人发现山羊残骸并加以利用,诫命本身就可能导致灾祸了。 § 先哲们教导说:“阿撒泻勒”这个词表明山羊被推下的悬崖应该是崎岖且坚硬的。我或许会认为它(悬崖所在之处)可以位于有人居住的地区。因此,经文说“在旷野”。而从哪里能推导出山羊是从悬崖被推下去的呢?经文说“gezeira”,这表明是像悬崖那样险峻的区域。 在另一则巴拉塔中教导说:“阿撒泻勒”指的是最坚硬的山,正如经文所说:“又将国内勇士(eilei,与“阿撒泻勒”相关词源)掳去”(《以西结书》17:13)。“阿撒泻勒”被解释为“azaz - el”,“el”这个词意味着粗糙且坚硬的东西。 以实玛利拉比学派教导说:之所以叫“阿撒泻勒”,是因为它为乌撒和阿撒泻这二者的行为赎罪。他们是“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儿”犯了罪(《创世记》6:2),从而在大洪水时代致使世人犯罪。 《革马拉》引用了另一则与替罪羊相关的巴拉塔。先哲们针对经文“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18:4)进行教导说,“我的典章”一词,指的是那些即便没有被写下来,按常理也应该被写下来的事项。它们是禁止偶像崇拜、禁止不正当性关系、禁止杀人、禁止偷盗以及禁止亵渎神(委婉说法,实际指诅咒神的名)这些规定。“你们要守我的律例”这一表述,指的是那些因诫命缘由不为人知而遭到撒旦和世上列国质疑的事项。它们是:禁止吃猪肉;禁止穿着用不同种类材料(即羊毛和亚麻)制成的衣服;禁止与必须行收继婚或脱鞋礼的寡妇(yevama)行脱鞋礼;禁止麻风病人的洁净仪式;以及替罪羊相关事宜。免得你说这些(诫命)毫无缘由、是毫无意义的行为,因此经文说:“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8:4),意在表明:我是耶和华,我规定了这些律例,你们无权怀疑它们。 § 我们在密西拿中得知,贤哲们对于领替罪羊的那个人的衣服从何时起变得不洁存在分歧。先哲们在一则巴拉塔中教导说:送山羊的那个人的衣服会变得不洁,但送(送山羊之人)的那个人(例如陪同他的那些人)的衣服不会变得不洁。人们或许会认为,他一离开圣殿庭院的围墙就会变得仪式上不洁了。因此,经文说“那送(山羊的)”(《利未记》16:26),这是要教导人们,直到他踏上行程才会沾染不洁。另一方面,如果经文只简单说“那送(山羊的)”,人们或许会认为他直到抵达悬崖才会变得不洁。因此,经文说“和那送(山羊的)”,用了这个表示包含的词“和”。这该如何理解呢?他的衣服只有在他走出耶路撒冷城墙之外时才会变得不洁。这是犹大拉比的说法。 约瑟拉比说,经文说“那把山羊送到阿撒泻勒去的,要洗衣服”(《利未记》16:26),这表明他的衣服直到他抵达阿撒泻勒,也就是悬崖那里,才会变得不洁。 西蒙拉比说:他的衣服只有在他把山羊从悬崖推下去时才会变得不洁,正如经文所说:“那把山羊送到阿撒泻勒去的,要洗他的衣服”(《利未记》16:26),意思是他把山羊猛力推下去,只有到那时,也就是在他履行了诫命之后,他的衣服才会变得不洁。 密西拿:大祭司把山羊交给负责送山羊的那个人之后,他就来到要被焚烧的公牛和山羊那里。他撕开它们的肉,但不需要把肉切成碎块,然后取出要在祭坛上焚烧的祭献部分,放在一个大碗(magis)里,接着在祭坛上焚烧它们。他把公牛和山羊像编辫子一样交织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它们就以这样的方式被放在两根杆子上,由四个人抬着,抬到耶路撒冷城外指定的焚烧地点。 而从什么时候起公牛和山羊会使抬它们的人的衣服变得不洁呢,正如经文所写:“那烧这些(祭物)的,要洗衣服”(《利未记》16:26)?它们从一出圣殿庭院的围墙,就会使抬它们的人的衣服变得不洁了。而西蒙拉比说:它们是从公牛和山羊的大部分都被火点燃之时起,才会使抬它们的人的衣服变得不洁。 革马拉:我们在密西拿中得知,大祭司取出要在祭坛上焚烧的祭献部分,然后在祭坛上焚烧它们。《革马拉》表示惊讶:你难道会认为他当时就焚烧它们了吗?他不会马上焚烧它们的,因为他得先进行其他仪式呀。倒不如说,他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大碗里,以便稍后在祭坛上焚烧它们。 我们在密西拿中得知,大祭司在把公牛和山羊拿去焚烧之前,把它们像编辫子一样交织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约哈南拉比说:他把它们弄得像辫子一样,各部分相互交织。 有教导说:他不会像解剖燔祭牲的肉那样来解剖公牛和山羊(燔祭牲是先剥皮然后切成块),而是会让皮留在肉上,不剥皮就把动物切成块。 《革马拉》问道:这些事项是从哪里推导出来的呢?正如一则巴拉塔中,犹大·哈纳西拉比说:此处关于公牛和山羊提到了“皮、肉、粪”(《利未记》16:27),而下面关于要被焚烧的公牛赎罪祭也提到了“皮、肉、粪”(《利未记》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