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一年延长变成了闰年,这种延长是对卖方有利的,按照贤哲们的观点,他就多了一个月的时间来赎回自己的房子。《革马拉》问道:对于山羊来说这样解释倒是合理,但是对于公牛,又该怎么说呢?公牛即便超过一岁仍然是有效的呀。《革马拉》回答说:由于山羊的缘故,对公牛也有一条拉比法令规定。《革马拉》问道:难道因为一条拉比法令,祭献品就该被任其死去,而不是让它们去放牧吗?而且,已过了年限的赎罪祭也不是被任其死去,而是去放牧呀。正如雷什·拉基什说的:我们把已过了年限的赎罪祭视作好像处在墓地里一样,祭司不能把它带出来用于献祭,因为他不被允许沾染仪式上的不洁。所以,它要去放牧,直到变得不适宜(用于祭献),然后被卖掉。 倒不如说,拉瓦讲:依据拉比法令,赎罪日的公牛和山羊不能从一年留到下一年,这是出于担心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正如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在圣殿已不复存在的当下,人们既不可将物品圣化,也不可进行估价(即发誓将自己的身价捐献给圣殿府库),也不可将物品奉献作神圣用途。而如果有人确实进行了圣化、估价或者将物品奉献作神圣用途:如果他奉献的是动物,就要让它尽快死去(采取措施使其死亡)。如果他奉献的是农产品、衣物或者用易腐材料制成的器皿,就应当把它们存放起来,直到它们腐烂。如果他奉献的是钱或者金属器皿,就应当将它们赎回,然后把相当于它们价值的收益运到死海去。这则巴拉塔表明,当下无法用于献祭的动物必须被任其死去,以免它们被不当使用。《革马拉》解释说:那么什么叫“使其尽快死去”呢?就是在它(动物)面前把门关上,让它自行饿死。 《革马拉》问道:如果把公牛和山羊留到下一年,可能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呢?如果你说是把动物当作别的祭献品来献祭这种意外情况,那么对于所有那些因不合格而留下来放牧的祭献用动物,也应该存在类似的担忧呀。如果说是剪动物的毛或者役使动物(这种会构成非法使用圣化财产的行为)这种意外情况,那么对于所有那些因不合格而留下来放牧的祭献用动物,同样也应该存在类似的担忧呀。为什么偏偏这些动物要被任其死去呢?《革马拉》回答说:实际上,担忧的就是献祭这种意外情况。而那些其他因不合格留下来放牧的动物,它们本就不适合用于献祭,人们不会惦记着它们,也就不会不小心把它们献祭了。而这公牛和山羊,到下一年它们是适合用于献祭的,人们会惦记着它们。所以,更担心人们会把它们当作祭献品献上,因此它们不能留下来放牧。 《革马拉》评注说:这个问题本身,也就是是否因为担心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就制定法令,在坦拿(犹太教口传律法学者)之间是存在争议的。正如一则巴拉塔所教导的:逾越节的羊羔如果在第一个逾越节没有被献上,就卖给那些在第一个逾越节时处于不洁状态或者远离耶路撒冷的人,以便它能在第二个逾越节被献上。如果它在第二个逾越节也没有被献上,那它在下一年还可以被献上。而在另一则巴拉塔中教导说:如果它在第二个逾越节没有被献上,那它在下一年就不能被献上了。怎么,难道他们不是在是否因为担心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就颁布法令禁止将动物留一整年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吗?《革马拉》回应说:不是的,这些文献资料并不能证明坦拿们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议。有可能大家都同意我们不用担心意外情况,而在这里他们是在犹大·哈纳西和众拉比关于到下一年羊羔是否仍有可能适合用于献祭这一争议问题上存在分歧。而且这两则巴拉塔之间表面上的矛盾并不难解释。说羊羔在下一年可以被献上的这则巴拉塔,是符合犹大·哈纳西的观点的。说羊羔在下一年不能被献上的那则巴拉塔,是符合众拉比的观点的,众拉比认为到了下一年,羊羔肯定超过一岁了,因此就不适合作为逾越节祭献品了。 《革马拉》对这种反驳提出质疑:不是有一则巴拉塔教导说:同样,用于购买逾越节羊羔的钱在是否可以留到下一年的问题上也是存在争议的嘛。就钱的情况而言,犹大·哈纳西和众拉比之间的争议是不相关的呀。倒不如说,难道不能由此得出结论,他们是在是否因为担心意外情况就颁布法令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吗?《革马拉》总结说:确实,由此可以得出是这样的结论。 密西拿:赎罪日的仪式继续进行:大祭司走向替罪羊,双手放在它身上,然后进行忏悔。他会这样说:“主啊,您的子民以色列家犯了罪,行了恶,在您面前悖逆了。主啊,请您为他们所犯的罪、所行的恶以及所犯的悖逆之事赐予赎罪吧,您的子民以色列家啊,正如您仆人摩西的律法中所写的那样:‘因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你们要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利未记》16:30)。”而站在圣殿庭院里的祭司们和民众,当他们听到大祭司口中说出上帝那明确的圣名(大祭司没有使用上帝的代称之一时),他们就会跪下、俯伏并脸朝下扑倒在地,然后说:“愿他荣耀的国之名永远被称颂。”在对替罪羊进行忏悔之后,祭司把山羊交给那个要把它领到旷野去的人。按照律法,任何人都有资格领它去,但大祭司们确立了一个固定的习俗,不允许以色列人(普通民众)去领它。拉比约瑟说:并非一直是这样的。曾有一次,一个叫阿尔塞拉的人把山羊领到了旷野,而他就是一个以色列人(普通民众)。而且,他们为山羊修了一个斜坡,这是因为当时在耶路撒冷的巴比伦犹太人,他们会揪山羊的毛,还会对山羊说:“带走我们的罪然后走吧,带走我们的罪然后走吧,不要把它们留给我们。” 革马拉:在对替罪羊的忏悔中,大祭司忏悔的是犹太民众的罪,却没有说“亚伦的子孙,您的圣民”,以便为祭司们忏悔罪过。《革马拉》问道:是哪位坦拿教导的这则密西拿呢?耶利米拉比说:这则密西拿不符合拉比犹大的观点,因为如果它符合拉比犹大的观点,拉比犹大不是说过:祭司们通过替罪羊获得赎罪,这就表明在对替罪羊的忏悔中必须提到他们的罪过呀。阿巴耶说:即便你说这则密西拿符合拉比犹大的观点,难道能说祭司们不包含在“您的子民以色列家”当中吗?不能因为大祭司没有单独列出犹太民众的每一个群体,就证明什么问题呀。 密西拿中说祭司把山羊交给那个要把它领到旷野去的人。先哲们针对经文“要派一个专人,把山羊送到旷野去”(《利未记》16:21)进行教导说,律法阐释中认为提到“人”这个词是为了让非祭司也有资格承担这项任务。“派定的”这个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