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从一部《巴拉塔》中提出反驳:关于接收、捧持或洒血,如果是非祭司、处于守丧首日的哀悼者、喝醉了的祭司或是有瑕疵的祭司履行这些仪式,仪式便不合格。同样,如果祭司是坐着进行的,又或者他用左手来履行这些仪式中的某一项,仪式也是不合格的。这一说法与谢舍特拉比的裁决相矛盾。《革马拉》得出结论:这确实是一个确凿的反驳,谢舍特拉比的观点遭到否定。 《革马拉》问道:但谢舍特拉比不正是基于这部《巴拉塔》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吗?因为谢舍特拉比对希斯达拉比的解经助手说:向希斯达拉比提出如下难题:非祭司捧持血,其律法规定是怎样的呢?他(谢舍特拉比)对他(解经助手)说:这是有效的,有经文支持我的观点:“他们宰了逾越节的羊羔,祭司从他们(利未人)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利未人剥皮”(《历代志下》35:11)。这节经文表明祭司从利未人手中接过血,由此可以推断出利未人将血从宰杀之地捧持到洒血之处。而谢舍特拉比基于上述《巴拉塔》提出反对意见:关于接收、捧持或洒血,如果是非祭司、处于守丧首日的哀悼者、喝醉了的祭司或是有瑕疵的祭司履行这些仪式,仪式便不合格。这一陈述证明非祭司不能进行捧持血的行为。既然谢舍特拉比自己在提出反对意见时引用了这部《巴拉塔》,他肯定是知晓这部《巴拉塔》的。那么,他怎么能做出与这部《巴拉塔》相矛盾的裁决呢?《革马拉》解释说:谢舍特拉比在听到用以反驳他观点的那部《巴拉塔》之后,便基于同一部《巴拉塔》对希斯达拉比的裁决提出反对意见。起初谢舍特拉比并不知道这部《巴拉塔》,所以做出了与之相悖的裁决,但当他知晓这部《巴拉塔》后,便依据它来反驳希斯达拉比的说法了。 《革马拉》问道:但希斯达拉比不是引用了经文来支持他的观点吗?一部《巴拉塔》怎么能与经文相矛盾呢?《革马拉》回答说:那节经文的意思并非是说利未人捧着血行走,而是说他们就像长凳一样,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捧着盛血的碗而已。 《革马拉》回到抓取几把香的恰当方式这一问题上。帕帕拉比提出一个难题:如果是另一位祭司抓取并将香放置到了大祭司的手中,其律法规定是怎样的呢?《革马拉》阐明了这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是要求“他满手(的香)”,而这里实际情况是大祭司手中有了一把香,这样就算满足要求了呢;还是说我们要求大祭司必须履行“他要拿……他要带”(《利未记》16:12)这些诫命,而这里并非这种情况,因为大祭司自己并没有抓取并拿取香呢?这个问题同样也没有得到解答,《革马拉》总结说:就让它悬而未决吧。 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提出一个难题:如果大祭司抓取了香之后去世了,另一位大祭司能否替代他拿着他抓取的那几把香进入(至圣所)呢?第二位祭司可以拿着第一位祭司抓取的香进入至圣所吗,还是说他必须从头开始整个流程呢?希尼纳拉比激动地对他的学生们说:来看看吧,后世的贤哲们竟能提出一个与前代贤哲所提难题难度相当的难题。就连我,希尼纳拉比,也提出过这个由我的前辈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所提出的同样的问题。 《革马拉》分析这一评论说:难道这是说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比希尼纳拉比年长,所以希尼纳拉比称他为早期的贤哲吗?但约书亚·本·利维拉比不是说过:希尼纳拉比准许我在安息日为了药用目的饮用水田芥汁吗?约书亚·本·利维拉比对希尼纳拉比的敬重表明希尼纳拉比比他年长呀。既然这个问题已经被提出来了,《革马拉》就来探讨安息日饮用水田芥汁的问题:希尼纳拉比准许他饮用水田芥汁吗?很明显饮用这种汁液是被允许的呀,为什么会被禁止呢?正如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学到的:所有健康人食用的各类食物,即便出于药用目的人们也可以食用,同样,所有的饮品人们也都可以出于药用目的饮用,因为贤哲们在他们针对安息日服药所颁布的禁令中并未包含这些情况。所以,约书亚·本·利维拉比的问题其实是:在安息日研磨并饮用水田芥,这是被允许的吗? 《革马拉》问道: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如果涉及有生命危险的情况,而这(饮用水田芥汁)是规定的治疗方法,那肯定是被允许的;而如果是没有危险的情况,那作为安息日的劳作就是被禁止的。《革马拉》回答说:实际上,这个问题涉及的是有生命危险的情况,而他向希尼纳拉比提出的难题是:这种饮品有疗效吗,如果有疗效那就意味着为了它可以违反安息日的规定,如果没有疗效那就不应该为了它违反安息日规定。 《革马拉》问道:如果这不是一个律法问题而是一个医学问题,那这个问题有什么特别之处,以至于他专门向希尼纳拉比询问呢?《革马拉》解释说:约书亚·本·利维拉比向希尼纳拉比询问是因为他是医药方面的专家,正如希尼纳拉比说过:从来没有人向我咨询过被白色骡子所伤的伤口(该如何医治)然后痊愈的。这表明人们会向希尼纳拉比寻求医疗建议。 《革马拉》对这一说法表示诧异:但我们看到被骡子踢伤的人确实有活下来的呀。《革马拉》回答说:应该这样表述:从来没有人向我咨询过这类伤口然后伤口能痊愈的,也就是说这种伤口永远不会愈合。《革马拉》对这一陈述也提出质疑:但我们看到它是能愈合的呀。《革马拉》回应说:我们说伤口永远不会愈合,只是在骡子是红色的且其腿部顶端是白色的这种情况下。 《革马拉》回到之前的问题上。无论如何,从这番讨论中可以得知希尼纳拉比比约书亚·本·利维拉比年长。那么,希尼纳拉比为什么把约书亚·本·利维拉比称作前代的成员呢?其实,我们必须这样解释他所说的话,即希尼纳拉比的陈述应当这样理解:他们的问题如同早期贤哲们的问题。换句话说,希尼纳拉比的意思是,由后世成员提出的这个问题,其难度与早期贤哲们所提的问题相当。 《革马拉》问道:希尼纳拉比真的说过这个关于一位大祭司使用另一位大祭司所抓取的香的问题很难回答吗?但希尼纳拉比不是说过:“亚伦要带着一只公牛犊进入圣所”(《利未记》16:3);这意味着大祭司必须带着公牛犊这一祭献进入,而不是带着公牛的血进入。换句话说,大祭司本人必须宰杀他的公牛。倘若另一位祭司宰杀了公牛,接收了它的血,然后去世了,替代他的祭司就不能带着其前任宰杀的公牛的血进入至圣所。相反,他必须牵来一头新的公牛,宰杀它,收集它的血,然后带着那血进入。同样,希尼纳拉比还说过:如果祭司在宰杀公牛之前就抓取了香,那他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抓取那几把香必须是在宰杀公牛之后进行。如果是这样,按照希尼纳拉比的观点,一位祭司是不可能拿着他同伴抓取的那几把香进入圣所的。原因在于,如果第一位祭司在抓取了那几把香之后去世了,那他肯定还没有带着从公牛那里收集的血进入(圣所)。因此,对于替代他的祭司来说,他的宰杀是无效的,这位替代祭司必须从宰杀开始重复整个仪式。 《革马拉》解释说:希尼纳拉比是这么说的:从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提出这个难题这一事实可以通过推断得知,他认为“带着一只公牛犊”这句经文意味着大祭司甚至可以带着公牛的血进入至圣所。这意味着第二位祭司不必回去再宰杀第二头公牛。而按照约书亚·本·利维拉比所主张的观点,他提出的这个问题就如同早期贤哲们所提的问题一样。虽然按照希尼纳拉比本人的观点这个问题不会出现,但按照约书亚·本·利维拉比的裁决,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难题。 《革马拉》问道:关于这件事得出了什么样的律法结论呢?实际上,在大祭司抓取了几把香然后去世的情况下,其裁决是怎样的呢?新任命的大祭司可以使用已经抓取好的那几把香呢,还是说他需要重新抓取几把香呢?帕帕拉比说:这个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另一个问题。如果大祭司在从炭火盘取香时抓取了一把,然后又在至圣所内再次抓取一把,这就意味着另一位祭司可以拿着第一位大祭司抓取的那几把香进入,因为抓取一把香的诫命已经履行了。然而,如果大祭司没有再次抓取,那就会产生这个难题了。 约书亚拉比之子胡纳拉比对帕帕拉比说:恰恰相反,如果大祭司抓取了又再次抓取,另一位祭司就不应该被允许拿着他抓取的那几把香进入,因为新抓取的那一把不可能与第一把的量丝毫不差,这就意味着那一把香没有被恰当地抓取。但反过来,如果他没有再次抓取,那就会产生这个难题了,因为第一位祭司已经履行了抓取一把香的诫命,而第二位祭司只需把香放置到炭火上就行了。 《革马拉》解释了这个问题的背景。因为贤哲们遇到一个难题:大祭司是在外面抓取一把香之后,又在至圣所内再次抓取一把香呢,还是说他不在里面再次抓取呢?《革马拉》提议:来听一听对这个难题的解答,从《密西拿》中找找答案:这就是勺子的量度。怎么,难道不能从《密西拿》推断出,正如在外面有其(香的)量度,在里面也是同样的量度,也就是说不需要再抓取一把了,因为这就是他要倒在炭火盘上的固定量度呀。《革马拉》反驳这一建议说:不是的,这不一定是对《密西拿》的正确解释。或许它的意思是如果他想为他抓取的一把量取一个精确的量,他可以为此用量具来量取。或者,它也可能意味着他所取的量既不能少于也不能多于他起初抓取的量。因此,从《密西拿》中无法证明大祭司是否必须再次抓取一把香。《革马拉》又提议:来听一听从一部《巴拉塔》中对这个难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