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来估量并购买石脑油的人,商人会对他说:“你自己量吧,因为我宁愿离这难闻的气味远点。”而对于前来估量并购买香脂的人,商人会对他说:“等我一下,我要和你一起量,这样你我都会沾上香气。”同样,对于罪过,上帝只是给人留有犯的机会,而对于诫命,上帝则会帮助人去遵行。 在以实玛利拉比的学派中,有这样的教导:罪过会使人的心变得愚钝,正如经文所说:“你们不可因这些物玷污自己,免得你们因此不洁净。”(《利未记》11:43)不要把那个词读成“免得你们因此不洁净(venitmetem)”,而要读成“免得你们的心变得愚钝(venitamtem)”。 贤哲们针对以下经文“你们不可因这些物玷污自己,免得你们因此不洁净”作了如下教导:一个人若是稍微玷污了自己,他们就会让他大大地变得不洁净。如果一个人自愿在地上,也就是尘世间玷污自己,那他们会在天上,也就是更高层面让他变得更加不洁净。如果一个人在今生玷污自己,他们会在来世让他变得不洁净。 反之,贤哲们针对以下经文“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未记》11:44)作了如下教导:一个人若是稍微使自己圣洁一点,他们就会使他圣洁并大力帮助他。如果一个人在尘世使自己圣洁,他们会在天上使他圣洁。如果一个人在今生使自己圣洁,他们会在来世使他圣洁。 《密西拿》:大祭司会在用来盛放签的抽签容器里把签混合,然后从里面抽出两支签,一手拿一支。一支签上写着:“归给耶和华”。另一支签上写着:“归给阿撒泻勒”。大祭司的副手站在大祭司的右边,宗族首领站在大祭司的左边。如果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出现在大祭司的右手里,副手就会对他说:“我的主人,大祭司啊,请举起你的右手,好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抽到‘归给耶和华’的签的是哪只手。”如果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出现在大祭司的左手里,宗族首领就会对他说:“我的主人,大祭司啊,请举起你的左手。”然后,他会把两支签分别放在两只山羊身上,出现在他右手里的签放在他右边的山羊身上,出现在他左手里的签放在他左边的山羊身上。把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放在相应的山羊身上时,他要说:“归给耶和华,作为赎罪祭。”以实玛利拉比说:他不必说“作为赎罪祭”,只说“归给耶和华”就够了。而在说出上帝之名后,祭司们和民众会跟在他后面回应道:“愿他荣耀之国的名永远、永远受称颂。” 《革马拉》:为什么大祭司需要先在容器里混合签然后再抽签呢?这是为了让他没办法故意用右手去拿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因为如果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出现在右手是一种吉利的预兆,那就存在他可能会违背通过随机抽签来指定山羊的要求,而去强行达到这个结果的顾虑。 拉瓦说:这个容器是用木头做的,不具有圣器的地位。确切地说,它是未祝圣过的,里面的空间仅够大祭司的两只手伸进去。 拉维纳强烈反对这种说法:诚然,它被做成内部空间仅够大祭司两只手伸进去的样子,这样做是为了让他没办法在盒子里摆弄双手去触摸和查看签,以防他故意用右手去拿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但为什么这个容器是未祝圣过的呢?让它成为一件圣器呀。如果这样的话,要是它被祝圣了,那它就是一件木制的圣器,而律法规定我们不用木头制作圣器。但如果这是唯一的问题,那就让它用银子做或者用金子做呀。然而,《托拉》是为了节省犹太人的钱财,不想让他们承担用昂贵材料制作这个容器的费用。因此,它是用木头做的,所以就被排除在圣器之外了。 《革马拉》评论说:《密西拿》与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这位坦拿的观点不一致。犹大拉比以以利以谢拉比的名义说:副手和大祭司把手伸进容器里。如果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出现在大祭司的右手里,副手就会对他说:“我的主人,大祭司啊,请举起你的右手。”如果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出现在副手的右手里,宗族首领就会对大祭司说:“请您发话,宣告您左边的那只山羊是献给耶和华的赎罪祭。” 《革马拉》问道:为什么宗族首领会指示大祭司发话呢?让副手对他说这话呀。《革马拉》回答说:既然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没出现在大祭司手里,而是出现在副手手里,如果副手自己指示大祭司发话,大祭司可能会气馁,因为这可能显得副手在嘲笑他。 《密西拿》和《巴拉塔》中的坦拿们在什么问题上有分歧呢?一位贤哲,也就是《巴拉塔》中的坦拿认为,副手的右手比大祭司的左手更可取。因此,理想的抽签方式是副手和大祭司都用他们的右手抽签。而另一位贤哲,也就是《密西拿》中的坦拿认为,它们是同等的。因此,副手没有理由参与进来,整个过程都由大祭司来执行。 那么,这位与犹大拉比观点不同的坦拿是谁呢?是祭司的副手哈尼纳拉比,正如《巴拉塔》中所教导的:祭司的副手哈尼纳拉比说:为什么副手在一整天的侍奉过程中都要站在大祭司的右边呢?因为如果大祭司出现了什么不具备资格的情况,副手就可以介入并代替他侍奉。从哈尼纳拉比的话中可以明显看出,只要大祭司仍然具备资格,副手在当天的侍奉中就没有角色,这与犹大拉比的观点是相悖的。 § 贤哲们教导说:在西缅·哈·该迪克担任大祭司的整整四十年里,写着“归给耶和华”的签总是出现在右手里。从那以后,有时出现在右手里,有时出现在左手里。而且,在他担任大祭司期间,系在送往阿撒泻勒的山羊头上的那条深红色羊毛带会变白,这表明民众的罪过已被赦免,正如经文所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以赛亚书》1:18)从那以后,它有时变白,有时不变白。而且,灯台上的西边那盏灯总是持续燃烧,这是上帝的临在降临在这个民族之上的标志。从那以后,它有时燃烧,有时熄灭。在西缅·哈·该迪克任职期间,祭坛上木柴堆的火一直熊熊燃烧,自行不断地燃烧,以至于祭司们每天除了为履行往柴堆上添木柴的诫命而拿来的两根木柴外,不需要再往柴堆上添加木柴了。从那以后,火有时熊熊燃烧,有时不燃烧,所以祭司们一整天都免不了要往柴堆上添柴。并且,在献上欧麦尔(初熟的大麦)祭、在五旬节献上用新小麦做的两块饼祭以及献上摆在圣殿桌子上的陈设饼时,都有祝福降临。由于有那种祝福,每个领到相当于一个橄榄大小分量的祭司,有的吃了就饱了,有的只吃了一部分,剩下的就留着,因为这么小的量就已经让他们饱了。从那以后,一种诅咒降临到欧麦尔祭、两块饼祭以及陈设饼上,以至于没有足够的量分给每个祭司足额的一份。因此,每个祭司只领到相当于一粒豆子大小的量;那些审慎、虔诚的祭司就会把手缩回去,因为一粒豆子那么大的量不足以妥善履行诫命,只有那些贪吃的祭司才会拿过来吃掉。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人拿走了自己的那份以及同伴的那份,人们就称他为“……之子”(此处原文未完整给出称呼内容)。